● 孙君红
低俗新闻与虚假新闻、有偿新闻、不良广告,被称为新闻界的“四大毒瘤”或“四大公害”。过去媒体的低俗还仅仅局限在对娱乐圈的报道,现在已波及到各类社会新闻,抛开有偿新闻和不良广告暂且不说,目前虚假新闻、低俗新闻让人如鲠在喉,忍不住要问这样几个问题: 问题一:新闻需要这样的包装吗? 某电视台的新闻采用“情景再现”,找人来表演当时的情节,演得津津有味,观众如同看肥皂剧。更有甚者,某些场景加入刺激的音效,故作玄虚。这种故意编造细节、制造悬念、滥用情感的新闻还有严肃性吗? 问题二:新闻需要小题大做么? 由于新闻源不足,各路媒体便纷纷在有限的新闻线索上大做文章,抢时间,比技巧。于是为吸引大家注意,有的记者夸大事实,把芝麻说成西瓜,管它牵强与否。几十秒就可以说清楚的拖泥带水地报道了两三分钟,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被炒得沸沸扬扬。 问题三:新闻需要血腥和灾难的刺激吗? 青岛的小杨帆不幸得了白血病,他爸爸为多赚点钱给他治病,在公园里经营气垫床,谁知屋漏偏逢连阴雨,一次小事故摔伤了好几位游客,为了赔偿游客的损失,杨帆爸爸无奈决定停止孩子的治疗。得知真情的善良游客不仅放弃了索赔,还积极伸出了援助之手。他们的善举一经报道就在全市传开,更多人为这个不幸的孩子慷慨解囊。可遗憾的是,在杨帆弥留之际,某些媒体的所作所为背离了人们最初的美好愿望,他们不顾孩子的病情和家长的心情,不厌其烦地追到医院采访,在杨帆的最后时刻,已经有医生和记者呼吁,不要再打扰杨帆了,而某音乐台的节目里,某车友俱乐部几位成员,拿着几个不值钱的玩具,打着看望杨帆的旗号开进医院,女主持人语气轻松地采访孩子的母亲,连收音机前的听众都听明白了,孩子已经不行了,她还在步步追问孩子母亲的心情,诱导孩子母亲把感谢社会和大家帮助的套话重复一遍,非常明显是给这个俱乐部炒作,结果第二天网上谴责的帖子就满天飞。 问题四:新闻难道是长舌妇吗? 新闻报道是提供公众需知应知的信息,而不是沉迷于张家长李家短的鸡毛蒜皮,更不是专门寻找黑暗角落及丑陋现象。但目前媒体不仅热衷于报道这类司空见惯的无聊琐事,而且还乐此不疲。在一些涉及矛盾纠纷的新闻报道,经常是在没有采访到当事双方的情况下,以投诉者所陈述的情况为客观事实加以报道,对许多说法不经核实,以讹传讹。 问题五:媒体真的做到公正了么? 客观公正是新闻报道的原则,记者只负责报道事实,不应掺入自己的意见,对不明确的事实则尽可能全面反映。青岛一家鞋城丢失了8000元的商品,几个打工妹书面举证是管库存的某某所为,老板娘一气之下扣下某某工钱,让她先赔偿损失,某某不辞而别。半月后,正是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月,劳动部门替打工者讨薪是本月宣传的主题,该女工亲属找到报社,反映鞋城克扣打工者的工资。某日报在没有跟鞋城负责人核实的情况下,在显要位置以强烈的语气刺眼的标题写道:某某鞋城克扣打工者工资,并把情况通告劳动局。劳动局在舆论压力之下立刻责令鞋城还钱。鞋城负责人赶到报社说明情况,这位记者同行申辩说:“我们记者只负责报道事实,你扣人家工资是事实吧,是就好,说明我没乱写,她偷你东西我没看到,那是警察管的事。现在报道重点就是讨薪,我们碰巧抓了你的典型,所以现在只能报道替打工者讨薪的事,不这样没有力度。你欠人家工钱就应该还,要不我们还得曝光,因为我们需要后续报道,一定要有个处理结果才行,但我可以再写一篇弥补一下。”在这里且不说鞋城做法是否欠妥,是否应该曝光,但问媒体,不经核实就如此表明态度,带有感情色彩误导公众,而且堂而皇之打着同情弱势群体的幌子,公正么?扣工资是事实,偷东西记者也确实没看到,在这篇报道里,曝光鞋城处理方式不恰当可以,但不能因为需要一个克扣工资的典型,就篡改因果,宣传需要什么帽子就给人家安上什么帽子。在这件事情里,鞋城和报社相比难道就不是弱势群体么? 问题六:新闻播报方式一定要另类么? 现在推崇主持人个人风格,光头、板寸不足为奇,马夹或长袍还摇把扇子,于是变得煞有介事、阴阳怪气的。播音员要求普通话至少达到一级乙等,若是连新闻都抛弃了普通话,我们还推广普通话干什么!新闻报道是权威的,主持人也应该是严肃和端庄的,这样的形象与字正腔圆的要求背道而驰。偶尔为之调剂一下可以,但不要老拿着无聊当有趣。 媒体导向的功能不可替代。低级趣味的污染比环境污染还要可怕。它虽然一时吸引了眼球,却误导了人们的精神需求,容易由媒体媚俗发展为全社会媚俗。或许每一位媒体成员都应该经常自问:我低俗了么?我虚假了么? (作者单位:青岛城阳电视台)
来源:青年记者2008年2月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