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亚淑
电视纪实节目引入“真实再现”的创作手法,是目前电视节目比较普遍的一种创作方法。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电视表现手法,虚构和真实这两个矛盾体如何有机调和?“真实再现”存在的合理性是什么?运用的原则是什么?
“纪实”与“再现”的论争
电视纪实节目是以“现场报道”、“真实发生的事件”为叙事特征的非虚构的电视节目。纪实节目的一个重要特性就是真实,因而它天然地排斥各种虚构素材的表现手法,而注重客观、真实地记录现实生活。从理论上来说,它所使用的语言应该是、也只能是电视纪实语言。 而“真实再现”是不属于电视纪实语言范畴的,它通过“表演”等虚构的方式将曾经发生过、却没有记录下来的情景、事件进行重现,并把它运用到非虚构的电视节目中去。从表面看来,它具有电视纪实语言的某些特征,比如追求和表现真实感,但从本性上来看,它是违背真实的。 正是由于这种内在的不可调和的矛盾,自从1995年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推出第一批“真实再现”的节目起,业界以及学界关于“真实再现”的论争就没有停止过。有人认为“真实再现”这种表现手法的新颖生动而极力赞成,也有人认为“真实再现”违背了电视纪实节目的灵魂——真实性而坚决否定。 支持的一方认为,“真实再现”有助于电视涉足一些难以表现的领域,比如过去、未来、情感,以及心理,并且通过对“真实”的模拟,可提高节目的可视性,增强传播效果。曾任《东方时空》总制片人的时间认为,“真实再现”能加强电视语言的表现力。 而反对的一方提出了更为尖锐的看法。有专家提出,纪录片中使用“真实再现”违反了真实美学,由于所使用的材料是虚假材料,拍出来的片子就不是纪录片。还有的专家认为,“真实再现”混淆了纪实节目和非纪实节目的界限,将会误导观众的判断,最终损害的是媒体的公信力。
“真实再现”存在的合理性
虽然这种论争一直持续不休,但“真实再现”的表现手法不仅在电视纪实类节目中找到了生存的土壤,而且茁壮成长。据不完全统计,中央电视台几乎所有的纪实类电视栏目都不同程度地使用了真实再现的表现手法。各个地方台不仅开始模仿而且发扬光大。这说明它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1.“真实再现”是电视传播表现手法发展的需要。对于那些已经发生了的事实,尤其是值得电视表现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在没有可利用的影像资料的前提下,采用真实再现的手法,间接还原事件和人物的本来面貌,不仅能够丰富画面的生动性、形象性,使画面语言更具有现场感和真实感,而且满足了受众的观看需要。 2.“真实再现”可以解决电视纪实节目普遍存在的资料匮乏问题。这种情况在历史题材的纪录片中尤为突出。另外,还有一类小人物的纪实片,因为在被媒体发现之前,小人物的生活是不被关注的,他(她)在过去特定事件中的所作所为也就不会留下影像资料。在处理这两类题材的时候,就可能面临这样的情况:在需要着重表现和浓墨重彩的细节上,编导根本没有影像资料,或者只有有限的照片或实物。这时无论解说词写得多么精彩、音乐配得多么恰当,如果观众看到的只是大量简单、重复,只是对着照片或实物扫来扫去的画面,无疑是令人生厌的。 3.“真实再现”有利于展现人的内心和情感,增强感染力。有些题材是不适于电视表现的,比如表现情感和心理的题材。如果没有当事人在讲话,那么最有可能的处理手法,可能就是为解说“贴上”一些毫无信息的“万能镜头”,而“真实再现”提供了更为灵活的表现手法,能够起到烘托情感和氛围的作用。 4.“真实再现”可以调整节目的节奏。我们在一些纪实节目中,往往可以看到这样一些镜头。在当事人回忆一些事件时,在特定的叙述段落中,节目会插入一两个再现当时场景的镜头。这些镜头有时对叙述并无多大帮助,但是它们却起到了打节奏的作用,在讲述的过程中加入带有紧张感的叙事元素,从而使整个事后的叙述带有“现在进行时”的氛围。
坚持“慎用”和“适度”
首先,要以电视纪实语言为主进行创作,“真实再现”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手段。这是电视纪实节目和电视剧等虚构类节目相区别的重要原则。 第二,要让观众能够轻易识别哪些是“真实再现”的镜头,哪些是纪实镜头。这其实是电视纪实节目的真实性不受质疑的保护性措施。 最后,对于突发事件的“真实再现”,应尽量采取纪实的手法拍摄。虽然是经过编导组织的场面,但在拍摄中不妨采取抓拍、抢拍的手法,比如可以用一些摇摇晃晃的、甚至很不规范的镜头,来制造一种紧张感,这样就能产生较好的纪录片效果。 (作者单位:深圳市南山区影视中心)
来源:青年记者2008年2月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