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 畅
网络暴力仇官现象
2007年3月17日,湖北省当阳市女市长范晓岚在驾车上班的途中,在穿心小学门口发生交通事故,将一名正在过马路的11岁男童撞死。事发后,范晓岚立即下车拨打110报警,并迅速向上级组织报告了事故情况。在事发后的第二天,范晓岚又带着20万元赔偿款登门向死亡孩子的父母下跪道歉,并与孩子家长达成“不再追究”的协议。然而事过20天之后的4月10日,湖北东湖社区出现了一个名为《惊爆!当阳市长公车私用撞死女童后被接走》的帖子,这个帖子迅速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由于肇事人的敏感身份,人们对这个事件进行了种种恶意揣测,成千上万的声音开始对女市长进行指责和质疑,事态在网络的推波助澜之下不断加剧。很快,媒体也加入到对这个事件的热炒中来,4月12日,也就是就在事件被网络“曝光”两天之后,中共宜昌市委作出决定,所辖的当阳市市长范晓岚即日起离岗接受组织调查。 近年来,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一件本来普通的事情只要扯入了政府官员,部分民众的偏激心理立刻会通过网络得到发挥,某种不正常的社会心态就会借助于“网络语言暴力”得到难以抑制的集中发泄。人们往往会不分青红皂白,直接将官员置于舆论的对立面,通过网络媒体,这种暴力性语言又会得到一层层的放大和发酵,这就是网络暴力仇官现象,它是仇官心理的非理性宣泄和非正常释放。
网络暴力仇官现象释因
1.社会现实。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动荡时期,利益分配关系在不断调整,社会阶层很不固定。另外,经济高速增长伴生的贫富差距扩大,改革开放带来的新文化思潮的冲击,使得社会不稳定因素相对增多。很多人的利益在社会格局的重新调整中受到了损害,那么他们自然对现行政策的制定者,既得利益的享受者们——官员,充满了仇视。另外,近年来,一批贪官被查处的案件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使得政府官员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受损。 2.网络本身的特性。由于网络具有匿名性的特点,人们把匿名当作在网上肆无忌惮的外衣,在现实社会中无法显现的本性,在网络上得以抒发。目前我国的网络言论缺少制度和道德上的制约,网民们在网络发言中的自律程度相当低,道德失范行为时有发生。很多网民都把网络当作情绪宣泄的一个手段,在没有理清事实真相之前,就先行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发表意见。而根据“沉默的螺旋”理论,网民们又会受到群体意见的影响, 迫于舆论环境的压力对某种不理智意见进行一边倒的支持。 3.感染理论。网络仇官现象无一不是表现为对当事人的痛恨、怒骂、谴责等强烈情绪,感染理论认为,人们的情绪容易受到感染。在群体中,个人的文明程度发生变化,提高或者降低。理性思考和自我控制减弱甚至消失,在感染的作用下,个人会被一时的冲动主宰。于是,当仇官的强烈情绪在网络上得到表达时,网民们很可能陷入这种强烈情绪的控制之中,变得情绪化和极端化,对事件推波助澜。 4.网络媒体的不负责任。网络媒体片面追求点击率,为了增加点击,往往会将新闻标题做得耸人听闻或者极具刺激性和争议性,还会在报道新闻时从主观立场出发,对新闻事实进行细节夸张或扭曲,以追求吸引眼球的效果。网络媒体对网民的道德亢奋和偏激不健康的仇官心态进行煽风点火,网民不负责任的口诛笔伐带来了高点击率。
如何化解网络暴力仇官现象
1.疏通正常传播通道。广开言路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在事件发生之后,政府往往会用捂盖子的方式企图阻止事件的传播,然而在资讯如此发达的现代社会,重大的信息都是“捂”不住的,捂盖子必定会失败,通常是越捂越糟糕,使得网络成了小道消息和谣言的滋生地。这就形成了现代社会的一个怪现状,人们对官方发布的权威舆论不相信,而对网络上语焉不详的片段小道消息却十分相信。当信息通过这种非正常的网络渠道被传达出来时,一方面可能会造成对事实的歪曲,另一方面也会使得矛盾更加激化。所以,政府机关应当努力保证正常信息通道的畅通,在事件发生之后主动向民众说明事实,避免陷入被动的网络讨伐之中。 2.对突发事件处理要法制化和规范化。政府应当更加注重对突发事件处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事情发生之后就迅速做出处理,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事件曝光后也要能够顶得住舆论压力,而不要被动地被网络舆论推着走逼着走,迫于舆论的巨大压力才做出回应。 3.加强互联网道德建设。网络暴力仇官折射出出网民在网络舆论中道德失范的现状,以及我国网络社会发展的脆弱性和不完善性。人们在为数字化未来欢呼的同时忽视了网络道德的建设。要化解网络仇官现象,就要加强互联网的道德建设。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来源:青年记者2008年7月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