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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主义新闻”,开在悬崖上的奇葩

2012-05-02 14:58:46

来源:青年记者   作者:

摘要:

  主持人:赵  金
  嘉  宾:刘  畅  中国青年报国内时事部主任
          张修智  《财经国家周刊》副总编辑
          刘丽君  南方都市报要闻部副主任
  
  主持人的话:去年底关于“杨武案”的报道曾在业内引起很多反思,其中,南方都市报记者在报道中的一句“你太懦弱了”,被指为记者太过情绪化、不专业的表现。由此反思更多新闻案例,我们会发现,记者或媒体的个体情绪表达已经在新闻中走得太远。
  当然,虽然客观中立是记者应该具备的基本新闻理念,但完全的客观和中立是很难实现的——任何记者对他所见所闻的事实都是有所选择的,这个选择背后关涉到很多因素,记者本人的生活状态、经历、价值观,甚至媒体的气质等等。在这个舆论喧嚣、媒体争夺注意力的时代,我们的记者,尤其是刚入行的满怀新闻理想和激情的年轻记者们,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情绪?控制,还是表达?
  
  “采访手记化”的风险
  刘  畅
  
  几年前,我曾经在《中国青年报》上撰文,批评了一些媒体关于农民工阿星杀人事件的报道(《忽视平衡意味着忽视社会责任——阿星事件一些媒体报道反思》),随后,我也看到了相关记者所写的采写经过介绍,感觉到有些职业原则、职业伦理方面的问题,需要继续讨论与思考。
  其实,近年来,我们确实看到了一种新闻报道“采访手记化”的倾向,突出的表现,是记者的个人情感、评论充当了报道的主要内容,记者在报道过程中,多有情绪表达和议论,而不再将客观事实不动声色地描述给公众。当然,就单纯采访手记而言,也具有鲜明的特点和优势,比如,鲜活、生动,现场感强,并突出表达记者的思想和判断,具有很强的互动性。读者不但一定程度上接受着事实,也同时接受着记者的个人情感和观点。而将采访手记作为报道重点,也不可避免地表现出缺陷和劣势,比如,多有新闻之外的感慨和议论,有的视角偏颇,甚至影响和遮蔽事实,公众只能顺从记者的观感、情绪、喜好了解事实。往往,受主观倾向影响,年轻的记者更愿意报道自己采访经历的曲折反复、柳暗花明,而忽略了公众应该知道而且必须知道的事实,在还原事实上缺位,导致新闻主观化,背离客观事实,因而,需要警惕和谨慎使用。
  从阿星事件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新闻报道被“采访手记化”的教训和风险。在南方都市报拿出几个整版篇幅首次报道阿星事件时,我们看到了这样的表述:
  为了离“砍手党”老乡远点,阿星去了潮阳打工。7月8日,他所在的工厂主管辞退了他,但他没有学着“砍手党”去抢,而是一怒之下,把主管给刺杀了。
  面前的阿星个子很高,瘦瘦的,有点长的头发。棱角分明的脸笑笑的,像个孩子。一件黑色的花衬衫,瘦裤子,一双不太合脚充满污垢的皮鞋。他,手里紧卷着一份《南方都市报》,乖乖的样子,配合的表情,无论如何,也和我们心里凶狠的杀人犯联系不起来。
  夜越来越深,一名记者准备回家,此时,一直很镇定的阿星忽然惶恐地抓住她的手:“姐姐,你就不能陪我吗?”记者哭了。因为他一直不像杀人犯,我们的潜意识里,不相信这个孩子杀了人。
  今年20岁的阿星,身高足有1.8米,长得很帅气,但依然单身,没有经历过爱情的甜蜜,“想谈一次,但很怕人家不喜欢我们这样的人。”阿星笑着说。
  作为一个严肃的职业记者,我至今也难以理解,因为“时间来不及”,记者没有在刊发报道之前,去了解一下被阿星杀害的主管和他的家庭,也没有核实杀人过程,而充满感性地书写阿星“很帅气”、“单身”、“没有经历过爱情的甜蜜”,究竟出于一种什么样的用意和心理?对于杀人过程,完全相信并不加质疑地描写“没有去抢”、“怒杀主管”,有没有想到会有“失实”的风险?
  对此,中国著名调查记者王克勤曾有类似观点,他从记者应该具有“法治意识”的角度,认为这一报道“有问题”,主要是缺乏法律精神,如此浓墨重彩地鼓吹民粹,宣扬暴力,有违基本的公民常识。而我的批评,主要集中在新闻业务角度,在当时的评论中,我提出,这一视角更多依赖于当事人自述,自述往往带有信息渠道单一、主观性强的弱点,容易“说什么是什么”,比如,杀人是在什么情况下进行的,当事人叙述是否真实,当事人的内心是否偏激,当事人的内心活动具有“无法证实”的特点。虽然记者当时采访了工厂方面和阿星的父母,但这些人的陈述无外乎佐证阿星生活的窘困和善良,并不涉及核心事实,却同记者的主观想法一样,在强化阿星犯罪的背景——杀人事出有因——被辞退、被歧视、被侮辱境况中的激情犯罪,杀人者具有善良而美好的天性,这种叙述语境下,连杀人也变得情有可原了。其后的连续报道,我们就见到了记者“感情用事”的影响和社会效果——
  本报讯  “我知道你没尝试过恋爱,如果有一天有机会的话我愿意让你尝试。”昨天,一名姓许的19岁女孩传真给本报一封特殊的情书,那上面写满了她对从未谋面的阿星想说的话。女孩说她对阿星的印象是美好的,但阿星杀人的做法在她眼里是愚蠢的。
  这名姓许的女孩今年19岁,她说自己和阿星同病相怜,15岁就出来工作了,在短短的几年间看惯了这个社会的人情冷暖,也体会到不公平的竞争。她安慰阿星说,人要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凡事不要看得过于复杂。
  在这封信的字里行间,充满了女孩的柔情和怜爱,她说自己将关于阿星的报道看了4遍,看他的照片不少于20遍,她觉得阿星的眼神很温和,在她心目中的印象是美好的,她甚至把他的照片剪下来贴在每天随身带的笔记本里。她对阿星说:“虽然是在报纸上见到你,但我却有想拥抱你,吻你的冲动,好让你减轻心中的压抑。”
  这封信在本报引起了极大的轰动,传阅它的人无不为这个女孩的善良和勇敢动容。她是怎样的一个女孩,有过什么样的经历?如果有可能,她愿意亲自去对阿星说出这番话吗?希望写这封信的女孩看到本报后能与我们联系。
  善良的女孩,你在哪里?
  在我的评论文章见报之后,曾经有反驳意见认为,女孩写情书,表达自己的爱恋,是她的“自由”,不能认为媒体报道这一细节,就是对法治精神、社会伦理构成了“负面影响”。其实,关键在于,女孩写情书的行为,已经获得了媒体和记者的极大肯定,记者描述“这封信在本报引起了极大的轰动,传阅它的人无不为这个女孩的善良和勇敢动容”,已经将“情书事件”上升为社会道德的激赏和有意倡导了。我们谁都无法否认,媒体有动员社会的功能,在生活里接到情书,是个人隐私,而在媒体上刊登情书,并且针对新闻当事人,就具有一定的引导作用了。事实上,我的疑虑在阿星事件进入法律程序后得到了证实。法院审理和判决,表述了与南方都市报阿星事件报道完全不一样的事实,虽然,南方都市报后来又进行了追踪报道,试图将事实进行全面报道和修正,但我认为,最初报道阿星事件的记者,需要进行思考,那就是,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事实被遮蔽?
  这是来自法院的消息——
  本报讯  (南方日报记者贺信 通讯员汕法宣)广受关注的“打工者阿星杀人案”昨日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阿星(原名“闭文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阿星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上映乡温江村山岱屯人。汕头中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阿星与冯森毫(另案处理)同在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南里村某松紧带厂打工,两人事先合谋抢劫其工厂老板郑某。2005年7月8日晚9时许,阿星伙同冯森毫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匕首、西瓜刀等作案工具来到该厂职工宿舍伺机作案。因老板郑某不在工厂,阿星和冯森毫便将抢劫对象转移为该厂的管工郑某荣。
  在工厂的职工宿舍内,冯森毫和阿星趁郑某荣不备,先后持刀砍郑某荣。郑某荣受伤后大声呼救并挣扎反抗,阿星与冯森毫见状继续持刀猛砍,直至郑某荣倒地不再呼喊才停手。接着,阿星从郑某荣身上搜走现金人民币400元后,与冯森毫一起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郑某荣全身创口达25处,死因符合锐器作用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作案后,阿星与冯森毫逃至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南里村一间发廊,冯森毫向阿星拿了人民币100元后逃离。阿星则在发廊洗脸、按摩,并打电话给弟弟阿海,要阿海拿钱给他。当晚11时许,阿海见到哥哥阿星。阿星告诉阿海说自己杀了人,要离开峡山。阿海当即提供现金人民币400元给阿星。阿星逃至深圳,后到深圳市公安局园岭派出所投案自首。汕头中院认为,阿星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阿星作案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论罪应处以死刑。鉴其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主要罪行,是自首,可不必立即执行。
  当然,新闻媒体的表述语言可以不像法院判决那样冰冷而无情,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一起法院审理认定的预谋抢劫杀人案,为什么在记者的主观表述中,变成了农民工激愤杀人事件?并且,由于记者刻意放大和强调杀人者所面临的现实困境,使得社会舆论几乎一边倒地同情杀人者,而对遭到抢劫并丧失性命的主管(其身份也是一位外来农民工)表现出了丧失同情和没有良知的道德冷漠。由于没有进行必要的核实,在充满主观情感和议论的报道里,事实发生了重大扭曲。预谋抢劫、合伙杀人,变成了一个人独自面对、情急之下的激情犯罪。这种激情犯罪在记者的主观描述之下,又成为控诉社会、控诉农民工不平等待遇的“英雄之举”——“很帅气”、“单身”、“没有经历过爱情的甜蜜”的描述以及“我知道你没尝试过恋爱,如果有一天有机会的话我愿意让你尝试”的“情书事件”,似乎印证着这种“英雄礼遇”。
  我认为,采访手记成为新闻,以记者的主观感受取代事实的表述,不可避免地影响公众对事实的了解,进而误导社会舆论。而没有节制地使用采访手记,对事实构成损伤,损害了新闻的客观、品质和公信力。事实上,导致新闻报道变成采访手记的,除报纸考核机制下的发稿压力、记者情绪浮躁、没有耐心和责任核实事实等因素外,追求轰动效应,对新闻进行拔高、变形,了解事实不多却一味热衷长篇深度报道等原因,也不容忽视。
  真相,是被遮蔽的事实。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制片人张洁说,有的真相被权力遮蔽,有的被利益遮蔽,有的被道德观念和偏见遮蔽,有的被我们狭窄的生活圈子和集体无意识遮蔽。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常务副院长高钢在其《新闻写作精要》中说,特稿写作常常运用各种文学的描写手法,这就为记者放纵自己的情感提供了诱惑,这的确是一个有可能危及新闻客观与公正的危险区域。为此,他强调说,一切用事实说话,这条新闻写作的铁律在特稿写作中仍然不可动摇。此外,保证新闻客观与公正的所有操作原则与方法在特稿写作中不仅是适用的,而且是有效的。
  回头看看当初我在《忽视平衡意味着忽视社会责任》一文中写下的意见:“平衡,是传媒报道公众事件的一个原则,它要求媒体在完成传播过程中,收集信息全面、客观、公正,避免倾向性和感情色彩。因为,公众接受新闻,第一要素是接受事实,而不是夸张的情绪、非理性的赞美。”我觉得还是比较符合我们一直坚持的严肃的新闻理念——我们应该相信公众的智慧,记者的职责是向公众传达事实,强调平衡的价值在于,提供客观、没有偏见的事实,让公众作出评价和判断。
  
  “主观主义新闻”的兴起
  张修智
  
  我刚参加了一个研讨会,会上吴敬琏先生提到国内某知名报纸的一个标题:《老板们笑到了最后》。他对这个标题颇不以为然。
  这是一篇报道《劳动法》修改的稿子的标题。吴敬琏先生认为,该标题所表达的判断是错误的,因为它没能准确、客观地把握修改后的《劳动法》的意义。他认为,修改后的《劳动法》,是资方与劳动者的双赢。而该标题表达的意思显然偏颇。
  刊发这篇报道的这家媒体在业内享誉颇隆。这样一个倾向性很强的标题,不会是一次粗心大意的结果,而应是编辑(如果不是编辑部的话)一次勇敢的冒险——甘愿冒被读者诟病为不客观的风险,也要鲜明地表达自己的立场,张扬自己的理念。
  当然,媒体人绝不乏经济理性。这种直接高扬理念、彰显情感的新闻操作方式,背后一定有精明的成本收益分析。他们的预期是,在遭到一些人质疑、批评的同时,会收获更多人的拥护与赞美。
  事实上,这远非孤例。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一种“主观主义新闻”正在泛滥,值得关注与分析。
  
  “李剑阁好委员!”
  “李剑阁好委员!”
  猜一猜,这句话的用途与出处是什么?
  如果你猜它是一句口号,用不着担心自己的判断力有多离谱,因为它的确像煞中国人曾经熟悉的这种文体。当然,像口号,它的用途也就不言自明了——最好刷在墙上。
  其实,“李剑阁好委员!”不是口号,而是一篇报道的结尾。它也不是记者引用的别人的话,而是记者激情的直抒胸臆。而它的来源,是国内素以新闻专业主义著称的财新传媒的旗舰产品《新世纪》周刊。
  3月19日出版的2012年第11期《新世纪》周刊,刊发封面报道《思变》,该报道的封面导读为:两会代表向民意代表转变,力主改革的气氛已成。报道的署名方式为“本刊记者”而非“本刊评论员”,这定义了该文是报道而非评论的属性。
  综观全文,《思变》通过对今年两会的观察,倡言改革。文章末尾写到,李剑阁委员成为今年两会上的明星,原因是他“炮轰”财政部,并重述了李剑阁提出改革财政预算提案、公开表达对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的回应不满意的细节。行文至此,文章出人意料地甩出一句:“李剑阁好委员!”全篇报道戛然而止,令人瞠目。
  一个向来以新闻专业主义为旗帜的团队,为何如此公然地不客观起来?
  
  “主观主义新闻”产生的土壤
  笔者认为,《新世纪》周刊这篇封面报道,具有标本意义。它是“主观主义新闻”在中国兴起的标志性文本。梳理近年来新闻实践的流变,可以发现,“主观主义新闻”已经潜流有日,它今日的奋然奔流,是时势推演、思潮激荡的结果。
  今日中国的思想图谱纷纭驳杂,自由主义、民粹主义、复古主义、功利主义、新民主主义、儒家宪政主义、基督教宪政主义……可谓百舸争流,众声喧哗。每种主义都在努力言说,争取话语权。当然,每种主义享有的表达空间并不均等。其中最令人瞩目的,当数对自由主义倡导的“普世价值”的合击。与上个世纪80年代主要由官方主导对自由主义的批判不同,对普世价值的批判,来自民粹主义的火力比之官方更加猛烈,凸显出当代中国问题的复杂性。
  价值多元,利益多元,此种背景下,对于中国的现实与未来走向,怀抱不同主义的人们有着截然不同的立场。在主张改革开放者眼中,改革开放是过去三十多年中国发展的动力与源泉,而在民粹主义者看来,却是造成中国今日社会问题的元凶。对于改革,从目标到路径,都明显缺乏共识。
  在共识匮乏的年代,拘泥客观主义的新闻理念与操作模式,很难在混沌多元的思想市场里找到自己的听众。在喧哗的众声中,只有让自己声音的分贝更尖锐更嘹亮,才能有效抵达社会大众的心灵。此时,只用评论彰显立场已经不够,报道也要“参战”,而源远流长的文以载道传统正好得以发扬光大。
  “主观主义新闻”遂昂然登场。
  
  “主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主观主义新闻”的兴起,并不意味着此前的我们生活在一个被客观主义新闻统治的世界上。
  尽管客观报道是新闻人乐于挂在嘴边的一个概念,但是,很少有新闻人会相信,存在着真正意义上的客观主义新闻。生活中每时每刻都有无以计数的事件、现象,更有无数光怪陆离的人生故事。世界浩瀚,而新闻人只能取一瓢饮,这决定了新闻本质上是一个高度选择性的精神现象。而指导新闻人赖以做出选择的,是深植于他们内心、由理念与价值观塑造的看待世界的框架。这注定了新闻的非客观性。
  所谓客观报道,只是媒体以既有价值观为取景器后,面对具体的新闻事件及当事人时,尽力准确、全面地呈现新闻事实与人物行为及内心世界的逻辑。
  “主观主义新闻”并不是对客观报道的否定与颠覆。它只是在基于真实新闻事实的前提下,记者改变传统的仅是纯粹事实记录者的角色,直接站出来对新闻事实予以评论。
  “主观主义新闻”与宣传不同。宣传会干预新闻,引导事件发展,甚至编造情节;宣传的目标是实施精神上的控制,而“主观主义新闻”的目标是影响。
  套用一句股市上的俗语:主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媒体采用高度主观主义的新闻手法,自然不是一个无风险的选择。人们看待社会、世界的价值观,其实多数是既成而很难改变的。由鲜明的价值观与强烈的情感主导的新闻产品,取悦的只能是部分受众,同时必然会让自己开罪于不认同其价值观与情感倾向的受众。媒体会因此而陷入旷日持久的价值“战争”之中。
  不过,新闻史表明,有理念有情感的媒体未必就能成功,而成功的媒体,却离不开高品质的新闻与对某种价值观、理念与情感近乎偏执的结合。精神气质平庸的媒体,无论怎样用客观主义包装自己,都难获得成功。
  “主观主义新闻”,是一朵悬崖上的奇葩。
  
  莫让情感绑架了你
  刘丽君
  
  2011年11月“联防队员入室强奸”事件在南方都市报率先刊登后,随着网络的传播与媒体同行的跟进,事件在媒体业内引起广泛探讨,媒体暴力、媒体的自我纠正、媒体的伦理边界等议题成为业内同行探讨的主题。媒体报道中反映出来的采编情绪把控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业内同行与媒体管理者的重视。
  回过头来看这条报道,南方都市报记者成希灵敏的新闻触觉与对社会底层弱势群体强烈的同情心,是他能第一个报道该新闻的最主要原因。
  2011年10月22日夜,深圳市宝安区河东社区,安徽籍外来人员王娟被同乡联防队员杨喜利当着丈夫杨武的面强奸,杨武报警,杨喜利归案。事件发生后长达半个月,杨武多次向驻深多家媒体报料,却没有一家媒体去采访。媒体可能判断,强奸案常见,联防队员打伤打死人也时有发生,再说案件过去半个月了,没什么时效性了。但是,11月7日南方都市报值班记者成希在报料平台发现这条线索后,觉得有必要了解一下。他打电话细问杨武,发现有重大新闻价值,决定马上前往现场采访。原来“杨武说,杨喜利的家属经常过来骚扰,对他和家人进行辱骂和恐吓,要求他们去派出所销案”,在杨武居住地,成希目睹了杨喜利母亲撕扯着杨武的衣领,要求他到派出所撤诉,还骂“还我儿子,不要脸的女人”。而受害人王娟的婆婆靠在墙角流泪,喃喃地说:“活着这么艰难,死也这么难,现在还要遭这个罪?”其实,杨武向媒体求助的诉求很简单,请政府管管杨喜利的家人,还他们平静的生活。
  面对这样的求助者,成希没有犹豫,经过仔细调查,稿子提交编辑部并于翌日见报。受到广泛认同的是,南方都市报这篇报道在新闻基本事实方面并未失真,采编人员也准确把握了新闻点,但在细节的处理上仍存在瑕疵。其中记者与杨武对话部分,记者的一句“你太懦弱了!”被诟病为不该在报道中直接加入记者的个人感情色彩。
  记者也是人,当然会有情绪,而突发新闻记者与调查报道记者因为经常身处恶性事件现场,目睹更多天灾人祸,不免携带负面情绪;调查激烈冲突与尖锐矛盾本就耗时费力,还要经受阻挠多而截稿时间短的考验,初入行的记者一不留神就会把情绪带入稿件或报道中来。普通人情绪失控,事后道个歉或许就能获得他人的谅解,媒体人因为掌握强大话语权,在报道中情绪失控会被视作犯了有违客观准绳的大忌,因此,记者决不能被情感绑架,媒体采编人员在报道的情感控制方面需打起十二分精神。
  
  记者要提高学养,练好内功
  怀揣新闻理想,不少刚入行的年轻人身上激荡着强烈的草根意识或英雄情结。这些是成长为一名优秀记者的原动力,弥足珍贵。但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记者,还需要理性的淬炼。正如中国经营报记者叶文添所说:“每次在做这些(灾难)报道的时候,我总是心力交瘁,心情一直处于最低谷,面对悲剧,我总是要控制自己的情绪,让自己尽量理性些去采访、去写作。”理性来源于记者自身的专业技能训练与学养见识的提高。
  同样是报道“联防队员入室强奸”事件,2011年11月16日《新民周刊》发表的《底层的懦弱》在寻找新闻第二落点上另辟蹊径,将视角放在底层社会恶与懦弱的根源上,该刊首席记者杨江说,“寻找恶与懦弱的根源是考验媒体人新闻剖析能力与调查技巧的硬活……即使拿到所需要的素材,也需要一定的社会学基础才能进行相对专业的剖析”。正是运用了大量社会学角度的调查与分析,该文揭示了“正在淡化的乡土人情已经无法制约这样的恶势力,在公权力救济不及时的情况下,懦弱地忍受较之反抗或许更有自保的意义”这样深刻的主题。而大多数媒体选择的是蜂拥而入杨武家中,一遍遍逼问事件详细过程,因为涉及对当事人的二次伤害,广受诟病。
  采访技巧、写作技巧这类记者从业技能或许可以从日常工作及组织培训中获取,但是思维方式、分析看待事物的深度与广度,属于内功,需要记者从提高自身的知识储备等方面下工夫,除了广泛阅读与钻研,这方面的确没有捷径可走。
  
  细化把关机制,对“情绪”有效拦截
  再厉害的记者都要过编辑这道关。编辑应该是媒体价值理念最忠实严格的践行者。因为采访时间、采访技巧或者采访者本身素养的关系,每天交到编辑手中的稿件可谓五花八门,呈现出来的问题也是各不相同。优秀的编辑必须做到心如止水,不论时间多么紧张、题材多么抓人,都能冷静处理,尤其对充斥着记者个人情绪的报道,要多打几个问号——报道的目的是传播事件,还是发布观点?是报道真相,还是表达情绪?
  《南方周末》资深编辑傅剑锋总结《富士康八连跳自杀之谜》报道的操作始末时说:“事后看来,这个报道在采编上仍是有些缺陷……如潜伏手记,处理应更节制一些,让更多的事实、而非情绪来说话。”
  最糟糕的情形是,编辑不仅没做好消防员的角色,反而充当了引爆情绪的纵火者的角色。譬如,在“联防队员入室强奸”的后续报道中,《江淮晨报》为整版报道配上了一个醒目的通栏大标题《“我是世界上最窝囊的丈夫”,是的,你还好意思说!》这样公然的指责,不仅是在宣泄情绪,而且已经违反了新闻报道客观、公正的原则,甚至构成对被报道对象人格的侮辱,而这当然是媒体应该避免的。
  在网络时代,尤其是微博红火的当下,网络成为传统媒体采编工作者搜集新闻线索、推进新闻调查不可或缺的工具,但是网络民意的强大舆论场也越来越考验着新闻从业者的定力。在网民近乎一边倒的声讨浪潮中,记者编辑的情绪会不会被感染、煽动、甚至裹挟?传媒客观中立的立场如何保持?“药家鑫案”、“我爸是李刚”等事件的微博传播,都显示出网民不理性声音被放大的特点。
  调查发现,近四成网民参与网络讨论的目的是“凑个热闹,无聊说说”,近三成表示发表评论是为了“发泄情绪、表达不满”。对那些带有强烈社会情绪的新闻事件,传统媒体的采编人员更须冷静,对网络民意不盲从、不站队、不发泄,在新媒体时代,采编人员面临新的挑战。
  
  团队作战,编辑做好后方支持工作
  在媒体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对一个新闻选题,多家媒体都在暗中操作的情况时常存在,谁能制胜,比拼的是采编团队的协同作战能力,其中就包括精神上的分担、支持。
  在南方报业传媒集团2011年度采编交流会上,“河南宋基会系列调查”的作者、《南方周末》调查记者陈中小路称,报道的成功多亏了编辑肖华一路的指导合作;有趣的是,肖华回忆说,该报道的前期调查准备耗时近一个月,她不仅经常与陈中小路商讨研究选题操作事项,还要做记者的“三陪”——其中一陪是陪聊,做记者的吐槽听众。
  5·12汶川地震采访中,南方都市报一名女记者守候救援现场14个小时,当被困废墟中的伤者获救后随即宣告死亡的消息传来时,她为之紧绷的神经瞬间崩溃,“我不写了”,放弃操作约定好的救援特写稿件。虽然此时版面等着上稿,但编辑没有责怪记者。地震采访小组返回广州后,报社对采编团队安排了形式多样的心理辅导。
  不论是常规新闻报道,还是调查报道、灾难报道,记者在前方难免遇到种种困惑、艰难,身处报道团队后方的编辑都不应该置之不理,合理的分担、及时的沟通,在舒缓焦灼情绪的同时,确保以团队的力量推进报道的采写成功,这也是避免采编人员被情绪绑架的有效方法。○


  来源:青年记者2012年4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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