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公共事件中微信舆情的监控与预警

2017-04-25 14:46:16

来源:青年记者2017年4月中   作者:杨文娟

摘要:  随着移动互联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手机的广泛普及,微信以其私密、便捷、互动等优势,被越来越多的用户认识和接纳,到2016年6月份,用

  随着移动互联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手机的广泛普及,微信以其私密、便捷、互动等优势,被越来越多的用户认识和接纳,到2016年6月份,用户规模已经突破8亿。微信如同它宣扬的“一个生活方式”理念,悄无生息地影响并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习惯。如今,微信已成为人们生活工作中重要的交流工具,其“媒体”功能逐渐加强,对舆论场的影响也日益凸显。在一些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公共议题上,微信开始成为新的信息来源,同时,也成为新的谣言传播渠道。鉴于微信独特的传播特点,微信传播给舆情监控工作带来不小的问题和挑战。

  微信舆情在公共事件中的传播特征

  在社会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公共事件报道已成为常态。由于网络的去中心化和信息传播的平等性,每个网民都可以借助这个平台就关心的话题发表意见和看法,尤其是随着微信在媒介属性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强大,一些本属于“私域范畴”的话题,极容易被放大到“公共领域”,酿成公共事件。

  1.更易引起情感共鸣

  基于手机通讯录、QQ好友等熟人关系建立的“强关系链”,信息在微信平台上传递后更容易被圈内好友接受、互动和转发,尤其对一些突发的重大事件、敏感事件等公共议题,用户能在微信平台上迅速地发表评价、形成共识。当这些信息,尤其是负面情绪、过激言论和有倾向性的意见,裹挟着多方意见加速、裂变式地扩散后,“病毒式”的微信舆情也就实现了更深层次的舆情渗透和强化。比如2016年3月份爆发的“山东疫苗案”,有学者对阅读数最高的30篇微信文章进行研究分析,发现情绪激动的文章数量占到了整体的1/3,并且传播效果也最好,平均每篇的阅读数高达63万,比冷静分析的文章高出2万,更比一般新闻文章多了18万。①

  2.在公共事件组织上更具号召力

  熟人“强关系”,社交圈子私密,信息传递隐秘,使微信传播具备了强黏性和凝聚力,在发动线下活动时具有更强的号召力。值得关注的是,现在的热点事件中,网民习惯用“两微一端”查看信息和发布信息,并相互转发,微信公众号中的观点与微博平台的观点容易形成共振,经微博、微信传播后,就能迅速召集直接利益相关群体的参与,引发公共事件。比如2015年广东河源地区因河源电厂二期项目建设引发的群众到市政府附近集中静坐事件,就是因很多微信用户在圈内转发关于参与非法游行、静坐等信息导致的。

  3.有利于更大范围聚合、扩散舆情

  现在人们随时随地能利用身边的移动终端登录网络查看信息、发布信息、接收信息,大大提高了信息传播和交互的速度。与传统的媒体传播方式相比,微信传播打破了区域限制,能够大范围地聚合、扩散舆情。而微信根植于移动终端,建立的是熟人圈的社交网络,使得微信舆情传播速度和效率都得到了空前的提高。

  公共事件中微信舆情监控面临的挑战

  随着微信用户量的剧增,微信舆情传播过程中的社会风险逐步浮现,在一些突发的公共事件中,对微信舆情进行有效监控成为新课题,而微信舆情也已经成为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的新阵地。但与其他网络舆情传播相比,微信舆情传播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和规律,给监管部门带来新的挑战。

  1.存在监管数据庞杂、界限模糊问题

  当前微信用户突破8亿,企业微信公众号达到2000万,②面对如此庞杂的大数据,监管部门对信息内容进行监控实属困难。况且微信传播基本覆盖了人内传播、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等五种基本的社会传播模式,③传播内容涉及诸多公共敏感话题和领域,同时夹杂着个人的信息一起发布、转发、分享,所以微信平台上,很难界定清楚哪是私人领域,哪是公共领域。

  2.缺少有效的数据监测工具

  微博的相关数据可以通过评论转发量、搜索、排行榜等搜集,而微信的传播是在亲朋好友之间以“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方式进行,信息也仅好友可见,非好友则无法参与信息互动。对这样私密的信息,多少用户转发、评论,微信舆情发展到什么程度,现在都缺少有效手段来追踪信息传播量、反馈量、舆情演变态势等。同时由于微信传播的私密性、虚拟化、跨地区等特点,对微信传播产生的违法行为取证难度比较大,这就给监管带来很大难度。

  3.缺乏自我净化纠错的自律机制

  对于开放型的大众平台,微博、博客在发布信息后,迅速得到关注者或者粉丝们的回应,并且评价信息彼此可见,能够相互质疑和补充,在传播过程中得到一定程度的纠偏。而微信因为本身私密、闭环交流的特点,在自我净化、自我纠错和自我澄清等方面比较欠缺,并且微信圈内都是好友关系,会碍于面子进行转发,即使获知真相也不愿意选择举报。由此监管部门很难获得微信舆情真相,也无法对舆情进行正确的研判和预警。

  微信舆情监控与预警的策略

  在公共事件的生成中,微信提供了一个隐蔽的环境和平台,对舆情监控提出了极大的挑战,为提高微信平台及舆情传播的监管效能,结合微信特点及传播规律,笔者对微信舆情监控及预警提出几点策略建议。

  1.创新微信舆情监控模式

  监管部门要充分意识到智能手机普及后微信舆情的社会影响力,对微信舆情既不能任其发展、放任自流,更不能粗暴地采取“封”“删”“堵”等方式,要加大对微信舆情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投入,积极构建新型重大舆情事件治理模式,建立政府、行业组织、媒体监管及民众等关联方的互动机制,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微信舆情工作,建立各类常态的舆情收集渠道,提高社会整体对微信舆情的监控能力。

  2.健全微信管理法律法规

  由于微信传播问题的多样化、环境的复杂化,相关法律法规急需完善,以促进微信健康有序发展,成为让广大网民充分理性发表意见、观点、建议和即时交流信息的平台。当前,关于微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有2014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简称《微信十条》)。对于迅速发展的微信技术、构建文明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来说,这部法规还有些单薄。政府应继续强化网络信息监管空白方面的立法,完善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备的互联网法律体系。

  3.构建微信舆情监测体系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国家大数据战略”。面对微信产生的庞大数据,必须将微信纳入日常网络监管体系中,进一步完善社会舆情监测体系,加强微信安全团队的把关作用,做好舆情提前预警工作。微信平台要做到多渠道布点,加强来自互联网、博客、微博、贴吧、论坛等网络平台的监控,尤其是加强对一些关注者多的个人和机构大号等“意见领袖”的监控,一旦发现有公共事件形成的倾向性议论,就可以及时采取措施应对,或者删除不实信息,或者关闭相关违规账号,或者联动其他部门做好舆情引导工作。探索微信热点识别技术,根据出现的频率、范围,对异常流量或者增长速度快的数据进行检测、分析、截取或拦截。同时,注重在社会各类群体中开展微信舆情监测队伍的培养,对危及社会稳定的舆情热点做到及早发现,及早报告,及早处理。

  4.提升微信用户媒介素养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周葆华认为,新媒体不仅仅是个工具,我们的生活和新媒体高度融合在一起,所以每个人都要具备新媒体素养,这是非常重要的。没有新媒体素养,我们就会被新媒体主宰,就会辜负我们发明、创造这些技术的初衷。④有些网络营销平台完全被利益绑架,为了达到“吸粉”效果,不惜发布不实、不良、不雅信息,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社会影响恶劣。所以,微信用户要加强内部管理和自律,遵守网络相关法律规定,在发布信息及评价时,多传递带有正能量的信息,为营造微信空间的良好风气贡献力量。

  5.提高微信舆情引导水平

  政府部门和主流媒体应积极进入微博微信平台,在公共事件中抢占微信舆情高地,通过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平台,发布客观、真实、权威的信息。当网络舆情危机发生时及时通过微信平台公布真相、引导舆论。比如2016年3月,“山东疫苗案”经媒体报道在移动端引起网民恐慌和愤怒,经由微信圈大量转发分享带有不满情绪的内容后,形成公共事件微信舆情危机。对此,“新华视点”“人民日报评论”等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在疏导网民情绪上发挥了强大的舆论引导力,为网民提供公共议论空间,让其参与公共事件讨论,使网民的情绪趋于理性。公众号文章被竞相转发,逐渐掌握了移动舆论场中的话语主动权,占领了信息制高点,最终使网络舆论趋于正面。

  结  语

  随着微信用户急剧增长,微信平台已成为移动互联网的主力军,整个舆论生态格局也发生了变化,俨然成为网络舆论“发动机”。在公共事件生成及传播中,微信以其即时、互动、私密等优势为事件的酝酿、动员、生成提供了独特的网络环境与平台,也给管理者带来了极大的治理难度。对政府部门来说,微信舆情管理机制建设的根本是将微信舆情监控纳入整个舆论监控体系下,针对微信传播特点和规律,建立高效、系统的微信平台公共事件舆情的预警和监管体系,调动和整合社会多方因素,完善民意表达渠道和科学的政府互动机制,共同监管微信舆情,引导微信舆论向正面发展。对微信用户来说,要想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必须做一个有素养的微信用户。

  【本文为郑州市2016年度社会科学调研课题“微信舆情在公共事件中的监控与预警研究”(编号:ZSLX2016173)成果】

  注释:

  ①黄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微博、微信的议题呈现异同——以2016年山东“疫苗事件”为例》[J],《科技传播》,2016年8月下

  ②《微信月活跃用户数量破8亿 2016年腾讯每天收入3亿》[EB/OL],http://mt.sohu.com/20160818/n464827976.shtml,2016年8月8日

  ③靳澜涛:《微信舆情治理的挑战与应对》[J],《中共青岛市市委党校 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6年第1期

  ④王一:《使用微信,也要讲个人素养》[N],《解放日报》,2016年1月18日

  (作者单位: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来源:青年记者2017年4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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