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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公权:民主修养,法治习惯

2019-01-03 11:30:24

来源:青年记者2018年11月上   作者:高明勇

摘要:  萧公权的时论,语言平实,逻辑缜密,融实证与学理、解释与建构为一体。

  2018年上半年,萧公权的《中国乡村:19世纪的帝国控制》中文版在大陆问世。这是他相当重要的一部著作,可以看作其代表作《中国政治思想史》的延伸,“探讨传统中国现实政治中是否存在社会转型可资利用的制度资源”。

  萧公权(1897年-1981年),原名笃平,自号迹园,笔名君衡,江西泰和人。萧公权的一生,主要集中在求学与教学。从光绪二十八年(1902)到民国十五年(1926)是萧公权24年的求学时间:从家乡私塾旧式教育开始,直到青年会中学、清华学校、美国密苏里大学,在康奈尔大学哲学系完成博士学位。从1926年到1968年是萧公权的教学生涯:历经42载,先后或同时任教于南开大学、东北大学、燕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国内十二所大学,以及美国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其间,1948年,当选为中华民国第一届中央研究院院士。1968年退休。

  毕生投身于中国政治学与宪政研究的萧公权,政论写作自然是其表达方式之一。四年前(2014年),九卷本《萧公权文集》出版时,丛书主编、萧公权的弟子汪荣祖在总序中说:“萧先生的时论文章,因有深厚的政治学知识作基础,所发言论自不同凡响。萧先生毕生坚守教学岗位,然自九一八国难之后,因感书生报国的责任,不断在报刊上发表政论。”《萧公权文集》的第八卷为《宪政与民主》,为萧公权自1932年在清华大学讲课起,到1948年去国前为止,撰写的一系列分别发表于国内著名报章与杂志上的政论文字,凡二十二篇,集中反映了萧公权先生对于宪政和民主这一课题的思考和观点。

  这些时论,表达风格上,语言平实,逻辑缜密,融实证与学理、解释与建构为一体。所论内容,既涉及宪政与民主的一般原理,也有对于中国古代政体和外域政制的介绍,更多的还是针对当时中国政治的实际所作的阐发。

  他的“立言”宗旨是:“把平日所思所得有关国家社会进步的意见提出供政府和国人参考”,“促进中国政治的现代化”。

  学术独立,是萧公权宪政精神在教育和学术上的投射。1946年,萧公权在《学术独立的真谛》一文中指出:“我们必须把学术自身看成一个目的,而不把它看成一个工具。国家、社会应当有此认识,治学、求学者的本人应当有此认识。所谓学术独立,其基本意义不过就是:尊重学术,认学术具有本身的价值,不准滥用它以为达到其它目的之工具罢了。”

  “学术独立不是要学术与社会生活隔离,而是要学术能够摆脱社会恶劣风气的影响。”“学术独立不是要违抗教令,不遵法纪,放弃国民的职责,而只是要在求学过程中划分政治与学术的界限。……倘使一个学人把学校用为政治活动的地盘,把学生用为政治势力的工具,把学术用为政治企图的幌子,他这样地把学术当做了政治的附庸,而毁灭了学术的尊严独立。倘使他的心力用于政治活动者,多于他用在学术工作者,他虽未必因此牺牲了学术的独立,但是他已经犯了……喧宾夺主的错误,也不足以称为一个忠实的学术工作者。”

  这些主张,在《如何整顿大学教育》(1933年)、《论教育政策》(1947年)等时论中都多有体现。

  对萧公权而言,可以说,政治改革与现代化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在20世纪30年代上半期那场关于“民主与独裁”的论争中,知识分子参与者众。在张佛泉《我们究竟要什么样的宪法?》、胡适在《再谈谈宪政》之后,萧公权发表《宪政的条件》(1937年),指出:“培养民治气质的教育也应当随时注重”,并列举出两个极为重要的条件:“尊重法律的习惯”和“依法发表政见并服从多数的习惯”。此外,他还在《宪政的心理建设》中进一步提出,不可于实行宪政之外求训政,必须于实行宪政之中努力养成民治气质。民主修养和法治习惯,对于中国社会的转型期来说,弥足珍贵。

  (作者为凤凰网评论总监、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

来源:青年记者2018年11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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