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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文化:在引用与模仿中进化

2019-02-18 11:11:55

来源:青年记者2019年1月上   作者:常江

摘要:  互联网文化对人的社会化进程的干预,必然会在总体上影响整个社会变迁与变革的方式。

  文化的发展与媒介技术的更迭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但从未有过哪种媒介技术如互联网一样对文化的偏向产生这样大的影响。尼尔?波兹曼曾用“童年的消逝”来形容电视文化对印刷文化的破坏,我们不妨从相似的逻辑出发,用“成年的消逝”来界定互联网文化相对于电视文化的特征。

  为什么这样说呢?是因为互联网技术以一种剧烈压缩时间感的方式,破坏传统社会化进程的秩序和纵深。所以,身处互联网文化氛围之中,我们总会有一种强烈的感觉,那就是以年龄和生活阅历为主要评判依据的代际文化标准正在逐渐失效。年长者并不必然比年轻人有更加丰富和实用的文化经验,年轻人突破传统文化桎梏实现另类社会化也不再是罕有的事。所以,我们会说互联网重构了人的经验体系,但这种“重构”在本质上是通过干预传统的社会化进程发挥作用的。

  具体来说,互联网文化是通过两种自我更新的手段来实现这种“干预”的。

  第一种是“引用”。互联网文化是一种典型的“引用的文化”。当然,这并不是说互联网不生产原生内容。恰恰相反,互联网是当下原生文化最主要的培养皿。所谓引用,指的是互联网文化的生产和诠释体系,是必须放在一个庞杂而流动的符号环境下去加以理解的。一则新闻的意义,并不由新闻文本自身所决定,而在很大程度上依托于以超链接形式存在的同主题新闻内容,以及新闻用户具体的接受情境。同理,以互联网为载体的各种原生的文学和艺术叙事,也与业已存在的其他更加成熟的文艺类型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文化与文化之间极为强烈的相互引用的关系,使互联网文化有一种典型的怀旧倾向,同时令它的消费者日趋习惯于在一部分自己熟识的概念框架的基础上去“有条件”地接收新的信息和新的知识。

  第二种是“模仿”。不同于现代主义意义上的戏仿(parody)和后现代主义意义上的混仿(pastiche),互联网文化的模仿属性是建立在迷因机制上的非政治化复制。迷因理论(meme theory)最早由英国进化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一书中提出,他认为人在文化领域的模仿行为,与生物进化过程中的基因复制有十分类似的机制。文化迷因通过内容和形式的自我复制实现传播和演进,同时也会出现不可预知的文化变异,从而使文化在保持稳定进化的基础上为创新预留空间。以抖音为代表的社交短视频文化,就是一种典型的模仿文化,平台和普通内容生产者通过不断制造新的迷因来诱发消费者的模仿和再生产,以一种拉锯式反复的方式不断对短视频文化推陈出新。

  引用和模仿两种机制主导着主流互联网文化的发展,因此人们对于互联网文化的理解和接受,取决于其在互联网场域里可以熟稔地调用多少文本和话语资源,以及如何在据有这些资源的基础上,制造新的引用和新的迷因。这样一来,不同门类的互联网文化往往拥有共通的符号和话语资源。不同文化在形式上相互观照、引用甚至模仿(比如政论文章完全可以采用网络段子的形式来写作),其与特定人群之间的对话效果也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两者拥有多大规模、多深程度的共享话语资源。一条宣传“十三五”规划的网络动画视频,在对国民经济并不了解的青少年群体中或许能够激起更大的共鸣,而对十分熟悉这套体制的中老年观众收效甚微,原因就体现在这里。

  互联网文化对人的社会化进程的干预,必然会在总体上影响整个社会变迁与变革的方式。这种影响,并不仅仅体现在“年轻人会有更多的机会”或“代际资本的重要性降低”这样表面的维度上。它更多的是会重塑社会文化的主流气质。一方面,社会对于人的价值的评估标准将更加多元化,“经验”一词的意义也会逐渐跟“代际”维度脱钩,拥有更加丰富的层次。另一方面,传统的、基于“成熟”(sophistication)的文化进化规律也将被打破,“不成熟”的文化和实践也有可能在不那么边缘的地方焕发出勃勃生机,从而让文化朝向更加平等主义的方向演进。

  (作者为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来源:青年记者2019年1月上

编辑:范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