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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的赋权和权力滥用

2019-03-01 17:09:16

来源:青年记者2019年2月上   作者:常江

摘要:  互联网是一种引用和模仿的文化,在以极快的速度实现自我进化的同时,也极大降低了权力滥用的门槛。

  互联网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现实社会的层级秩序,使人与人的关系更加扁平化,从而实现了对传统意义上的“弱者”的赋权。这是对技术持有乐观主义态度的学者的主流观点——从保罗·莱文森,到亨利·詹金斯,莫不如是。但当我们为这一“新状况”欢欣鼓舞的时候,不妨多去想想一个很容易被忽视的问题:若互联网实现了对网民的赋权,那么网民是否合理、正当地使用了他们被赋予的权力呢?

  要想搞清楚这个问题,需要我们去关注围绕着网络文化生态形成的两个特殊的现象:一是网络谣言,一是网络暴力。

  谣言这个东西,自古就有,既有社会机制的成因,也有群体心理的成因。谣言并非互联网技术的“原创”,但无疑扁平化的、消弭了传受界限的技术环境,使谣言的生成和流传都变得更加便利。比如,《人民日报》最近整理了“2018年十大‘科学’流言求真榜”,揭示过去一年里产生巨大影响力的与科学相关的网络谣言,包括酸碱体质、喝咖啡致癌、疫苗无用论,等等。这些谣言有一些与人对健康知识的误解有关,也有一些显而易见是由被资本利益驱使的机构刻意制造和推广的。在形式上,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刺激人们共同的情感痛点(如对健康的追求、官民对立情绪等),而不诉诸逻辑。若某一则网络谣言能够和某些流行情绪结合起来,往往能够产生巨大的“效益”,令编造和发布它的平台(多为自媒体)获得巨大的注意力和经济效益。

  而网络暴力对社会的恶劣影响,则更加直接,也更有破坏性,因为这种暴力能够实现符号(语言)和行动的结合。刚刚发布的2019年《社会蓝皮书》显示,中国近三成青年曾遭遇过网络暴力,其主要形式是匿名的辱骂和恐吓。报告指出,网络社交平台是暴力发生的主要场景,原因在于这类平台在机制上拥有强烈的互动性和话题性,并潜在地通过激发观点冲突而获得流量。而在应对方式上,有超过60%的受害者会选择“不理会”,这也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整个互联网生态中对于暴力现象的应对机制几乎不起作用。不过,更糟糕的情况是线上与线下的暴力行为的联动。比如,2018年一名女老师因为发表了质疑某网络小说的言论,而被这部小说作者的粉丝进行了大规模的人肉搜索和人身攻击;其后,这些以初中生为主的“粉丝”开始在线下对这位女老师进行跟踪、偷拍,并不断威胁其人身安全,最终导致受害者不堪忍受而选择自杀(所幸被及时抢救回来)。通过简单的检索可知,在过去10~15年里,网络暴力现象并未呈现出任何缓解的迹象,而导致伤亡事故的恶性事件几乎每年都在发生。

  我们说过,互联网是一种引用和模仿的文化,在以极快的速度实现自我进化的同时,也极大降低了权力滥用的门槛。正是因为信息的获取和传播便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容易,作恶的成本几可忽略不计,因此人的自制力和道德感变得比以往更加软弱无力。由于互联网平台和机构的影响力几乎完全建立在信息流通速度的迅捷,以及无所不在的观点冲突(所带来的访问量)的基础上,因此指望行业的决策者从技术本身的属性出发去遏制权力滥用现象显然是不现实的。这样一来,可行的道路似乎只剩一条:强化针对互联网使用行为的法律和道德建设。于是这又带来了另一个矛盾:相对于法律和道德环境建设的缓慢和持久性,网络技术发展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前者明显无法对后者做出足够迅速的反应。目前,无论中外,仍主要通过“呼吁网民自律”的方式来应对互联网环境下的权力滥用现象。例如,位于美国华盛顿的一个专事网络伦理问题的研究所,就曾仿照“摩西十诫”提出了“电脑伦理十诫”。在中国,以号召“网络大V”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主题的各类论坛、倡议也产生了一定的效果。

  当然,对于研究者而言,更重要的可能是直面现实并且去切实地分析这些现实。身处网络技术发展红利期的人们是很容易为层出不穷的便利措施和新生活方式所鼓舞的。越是在这样的时候,保持对技术的警惕就越重要。

  (作者为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青年记者2019年2月上

编辑:范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