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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洞”之后,更该反思

2019-05-27 19:36:21

来源:青年记者2019年5月下   作者:高金国

摘要:  社会化的图片平台并非洪水猛兽,只是缺少规范,没有被“驯化”而已。

  因为一张“黑洞”的照片,视觉中国暴露了诸多版权问题。京城一家报社的朋友在转发一篇文章时愤愤地评论道:有的摄影师参加报社的活动,拍上百张照片,随便找几张交给报社,其他的全提供给这些平台了!

  难怪传统媒体对这类图片平台怨气颇大。最初它们就是如此这般,把传统媒体的“公干”转化为摄影师的“私活”,靠这些摄影师的“私活”发展壮大了起来;自己壮大之后,却动辄以版权之名和媒体打官司,的确让人生气。

  这倒真应了那句话:所有的问题,归根结底都是人的问题;而人之所以出问题,往往是机制出了问题。

  毫无疑问,所有的摄影师在图片平台提供的版权费面前内心都是纠结的:每一次到达新闻现场,只要条件允许,拍上百张甚至上千张照片都不成问题,其中拿得出手的,至少也有几十张;但显然,无论是报社还是报社旗下的新媒体,都用不了这么多照片,至多用几张而已。剩下的怎么办?白白浪费了吗?

  尴尬的是,多数情况下,这些照片的水平都差不到哪里去。个别时候,会有一两张特别经典的,这种照片,自然要优先提供给自己所在的单位,否则追查起来,会很麻烦,然而这种情形毕竟是少数。

  在水平差距不大的情况下,选几张可用的给本单位;剩下的几十上百张图片,怎么处理呢?存下来作资料用,自然可以,但那样的话它们的价值就打了折扣。出于让作品物尽其用的目的,不少摄影师更愿意将其提供给图片平台——这里面并非完全是金钱在作祟,我们不该把传统媒体的摄影师想得那么功利化。辛辛苦苦拍的照片,谁不愿意让它物尽其用呢?

  即便如此,这在道义上也是有问题的。因为,你参加的是公务活动,使用的是单位的器材,占用的是工作时间。这些“未使用”图片的版权,是否也该归单位所有?这似乎还是一个没人认真追究的灰色地带。如果版权归单位所有,又会面临另一难题:图片资源的浪费。一次新闻采访,不管采访的是比赛、演唱会、新闻发布会还是其他新闻现场,一家媒体所能采用的照片总是有限的;即便集团化媒体在内部实现资源共享,使用的图片一般也超不过20张,图片资源的浪费是客观存在的。

  视觉中国等图片平台,也正是看准了这一商机发展起来的。市场没有错,商机也没有错,错的是,这些平台让传统媒体当了冤大头:自己的人帮他们干了活,自己反倒要出钱买它的照片!

  解决的办法,倒也不难:把公和私分清楚,由单位来和图片平台签约,实现资源的共享。当然,前提是两相情愿。

  这种公对公的模式会减少许多未知风险。比如,既然是新闻照片,就需要把关者,并不是什么照片都可以公开发表的。如果这种合作属于摄影师的私人行为,把关者就成了个人和平台之间的事情;或者说,把关权完全交给了平台。社会化平台毕竟不同于主流媒体,它的把关能否尽职尽责?恐怕很难讲。

  视觉中国的版权问题,已经告一段落了。不过,在版权之外,摄影师的公与私的问题依然需要厘清,乃至规范。有的传媒集团早就考虑到了这一问题,在集团内部建立了与之类似的图片共享平台;美中不足的是,图片只是在内部交流,这种“小循环”的资源流动,是很有限的,远远不能和这些社会化的平台相比。

  社会化的图片平台并非洪水猛兽,只是缺少规范,没有被“驯化”而已。有的时候,传统媒体也需要利用它们的资源、购买它们的图片。既然如此,何不来一个简单的资源共享、搞一个简单的互换协议呢?你可以用我的,我也可以用你的;可以明码标价,也可以“以货易货”,省却交易的麻烦。

  图片平台的出现,说明这方面存在市场空间;图片平台暴露出的问题,说明对其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进行规范。最理想的方式,是规范使用、合理发展,而不是一棒子打死。

  (作者为鲁中晨报编委)

来源:青年记者2019年5月下

编辑:范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