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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共资源被任性消费,不必吝啬舆论反击

2019-06-05 10:01:23

来源:青年记者2019年6月上   作者:张灿灿

摘要:  眼下,一些案件事实层面的东西被挖掘殆尽,但挖掘社会危害性这样无法量化的东西,恰恰是舆论场中最缺乏的内容。

  久经考验的网友们已经很难对一般性新闻产生兴趣。不料,仍有“重磅”新闻来提高我们的信息兴奋阈值。比电影桥段还要荒诞的剧情,不到半年的时间已经在我们身边上演了两出。

  对于“浙江乐清11岁男孩失联”案和“河南周口男婴丢失”案,具体情节已经无需赘述。网络上的实时跟踪,细节一个不落;现实中的紧急搜救,处处不留死角;媒体也坚持“救人第一”原则,将报道重点放在搜救进展上。结果,就在这个充分体现司法机关和新闻媒体职业素养的时刻,在全社会齐心协力展现爱心的时刻,一个大反转让温情故事戛然而止。“故意制造虚假警情”“自导自演丢失事件”,谁也没想到,前一秒还可怜兮兮失去孩子的母亲,就这样回馈全社会的参与,玩弄大众的爱心。

  全民参与的社会公共事件,到头来竟是因家庭内部矛盾引起的一场闹剧,这样的结局令参与爱心搜救的各界人士都无法接受。据媒体报道,乐清事件参与搜救的社会力量粗估就有2000多人,既包括专业的司法人员和社会公益组织,也有热心的市民和邻居等,这还不包括数以亿计的紧盯进展的网友。真相一出,众人如吃了苍蝇般恶心。碍于身份,司法机关只能如实通报案情,新闻媒体只能客观报道细节,道德谴责的任务只能交给“广大网友”。

  众所周知,“狼来了”故事的恶劣影响可能并不在当下,也不一定在肉眼可见的地方。它带来的隐形危害是无法量化的,这两起事件后,一段时间里如果再有婴童丢失事件就极易让人质疑案情的真实性。要知道,即使是一起实实在在引起公众关注的公共事件,或许过程曲折复杂,可是最终被记住的可能只是一两个标签,甚至只是一个关键词。这两起闹剧最终留在公众印象中的也许就是“报假警”“大反转”,别无其他。这对社会信任体系的打击,远比一两次浪费警力的损失大得多。仅靠道德谴责的口水,还不足以表达全社会对闹剧的抵触和厌恶。

  好在,相比从前对报假警事件宽松的态度,最近司法机关对此也不再宽容放纵。乐清事件中孩子的母亲已经被法院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一年零三个月的实刑,也不再以缓刑作为“人道主义安抚”。要知道,警察才是需要安抚的对象,他们响应警情的积极性被无情地打击,却很难以公职人员身份去发声批判。“因一己之私,损害社会诚信和良知,损耗社会公共资源,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依法严厉打击,这正是政府部门应有的态度。

  浪费司法资源和公益资源,实在可耻。实情披露后,法律的惩罚总会如约而至,公众的批评声也少不了,那么媒体只能哑巴吃黄连了吗?并不。尽管初级层面的情绪输出和道德谴责已经没有必要,但并不代表媒体只能紧跟进展,不能自由批判。相反,在真相大白后,反而是媒体应进一步跟进的时候。案件事实层面的东西被挖掘殆尽,但挖掘社会危害性这样无法量化的东西,恰恰是当下舆论场中最缺乏的内容。

  公益组织的付出,如何弥补?针对浪费的公共资源,是否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索赔,而不是仅仅给予刑事处罚?如何减少这种闹剧对社会信任体系的损害?如何增强警情处置能力,尽快确认警情真实性?等等问题,比事件本身更值得探讨。我们都知道闹剧在浪费社会公共资源,但是惩罚的力度和方式,对未来造成的损害和挽损办法,更具新闻价值。

  当公共舆论场被个人情绪操控,公共资源被任性消费,为私人利益服务的时候,舆论反击都是必不可少的。重点在于媒体要从自身出发,意识到其他手段无法达到的反击目的。法律能制裁其人身自由,群众批评能让其备受道德谴责,但是社会层面的问题仍需要进一步揭示,并且综合各个角度的专业声音,最终形成最有力的反击——深刻反思滥用公共资源的长远危害,给出合法合理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

  “做有态度的新闻”,此时还不拿出态度,更待何时?

  (作者为检察日报记者)

来源:青年记者2019年6月上

编辑:范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