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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和医护罹患新冠肺炎,能否点名报道

2020-06-15 11:23:04

来源:青年记者2020年3月上   作者:李云芳

摘要:  媒体对于被感染的官员和医护人员的信息,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报道。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每天公布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数据。数据背后,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也分属一类类不同的群体。对于媒体来说,一个问题是:对于官员和医护这两类被感染的群体,媒体是否可以报道具体个案?是否可以点名?这是否涉及个人隐私?

  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相对模糊,只要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不得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到了具体实践中,媒体报道就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权衡考量、恰当稳妥地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的关系。

  在这次疫情的感染者中,有一类群体是官员。但在卫健系统的公开信息口径中,并不单列此类。因此,都是散见个案。1月22日,湖北省商务厅一位副厅长黄某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湖北省疾控中心及湖北省商务厅工作人员排查了黄某的密切接触者,要求进行隔离。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位副局长尹某也传出感染新冠肺炎的消息。对于这两人的感染情况,媒体都进行了报道。

  官员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公职人员,尤其在疫情快速扩散的大背景下,其隐私范围应该克减。理由有三:

  其一,一定程度上,官员被感染,对大众而言,具有判断疫情严重程度的风向标意义。

  其二,官员承担着为人民服务的公共角色,公众有权知道其身体状况及履职能力。

  其三,在疫情快速蔓延的背景下,官员因为工作行程密集、接触范围广泛,其本人是否染病,更应该为公众所知。

  黄某被感染的信息,官方没有发通报。而尹某被感染的信息,他所在的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发布过一份详细通报,称尹某岳母从武汉来到广州,尹某的三名家人已确诊新冠肺炎,尹某初筛结果为可疑阳性,正等待复核结果。相较之下,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的公开透明更值得点赞。

  关于媒体报道感染官员时是否可以点名的问题,应该一分为二:如果其已被采取措施如收治或隔离,对其密切接触者也已进行充分排查及隔离,可以不点名;如果感染官员本人、密切接触者人群都没有被采取相应的防控、隔离措施,那么点名也意味着监督。

  这次疫情中,最特别的是医护群体,他们站在与疫病对抗的第一线,由于种种原因,前期防护未能周全,导致感染数量庞大。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公开表示,截至2月11日24时,全国共报告医务人员确诊病例1716例,医务人员死亡6例。

  最为公众所知的两个医护人员感染后死亡案例,一个是李文亮医生,一个是武汉市武昌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刘智明。李文亮自己在微博上公开发布了自己感染及治疗的进展情况,可以视为他个人是同意公开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侵权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中,也把“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在约定范围内公开”视为公开病历资料系侵权的例外条款。

  另一位是武汉市武昌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刘智明,他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不幸被感染,于2月18日逝世。刘智明逝世当天,湖北省卫健委、武汉市卫健委、中华医学会神经外科学分会、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均公开发文表示哀悼,中央指导组委托国家卫健委负责人、湖北省副省长、武汉市市长慰问了刘智明的家属。包括本人供职单位在内的媒体都对此进行了报道,同时还刊发了刘智明的生平事迹、亲友回忆等。尤其是刘智明的妻子也接受了笔者所供职单位的采访,回顾了刘智明在倒下之前,还一直忙碌于抗击疫情工作。

  在此次战“疫”中,刘智明是奋战在一线的广大医护人员的一个代表、一个象征,对他浓墨重彩地报道,既是表达国家和社会对战“疫”英雄的哀悼和礼赞,也传达出一种期望:广大医护人员应化悲痛为动力,加强防护、继续战斗,直至战胜疫情。在此种情况下,做任何匿名处理都属多余。除开内容,报道本身就是对刘智明生荣死哀的一种褒扬。

  (作者为澎湃新闻编委)

来源:青年记者2020年3月上

编辑:范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