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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典型的媒体谋杀案

2007-05-17 13:45:52

来源:   作者:长 平

摘要:

  这个标题并非故作惊人之语,虽然我要说的事情并不血腥,但是我认为它比血腥更为可怕——它谋杀的不是肉体,而是思想;它并非出自恶念,而是源于善意;它并非不同寻常,而是我们的日常生活;在这个案子里甚至没有坏人,表面上看大家都是受益者,但其实人人都是受害者。
  这是我读了上期《南方周末》一篇报道后的感受。这篇报道有一个非常准确的标题:“‘集体’是谁?”说的是今年央视春晚一个节目背后的故事。这个节目是打工子弟诗朗诵,那首诗题为“心里话”,作者署名为“集体创作”。报道揭示这首诗的原作者是北京一所打工子弟学校的校长秦继杰,他被迫违心地放弃了作品的署名权,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作品被篡改。
  这个节目打动了许多观众,同时因为其中的两句诗而遭到广泛的质疑。这两句诗是:“别人与我比父母,我和别人比明天。”有人认为它过分功利和庸俗,更有人认为它认可并劝导人们接受不平等的现实,而且分明是糊弄穷人的谎话——没有今天何来明天?起点不公平,过程也不公平,如何迎来结果的公平?这两句诗被当作反面说教在网络上广为流传。
  有意思的是,这两句诗,正是央视“集体创作”添加上去的。原作者秦继杰在正式演出前听到了这两句诗,也觉得“很生硬”。他认为篡改者根本不了解打工子弟,他们的自尊心不允许强调自己的父母。
  绝非巧合,这些篡改十分典型地展现了央视“集体”是如何篡改民间声音、漠视民间情感、抹杀民间思想的。他们有一整套现成的观念和娴熟的技法,把真实的变成虚伪的,深情的变成轻浮的,厚重的变成空洞的,尖锐的变成圆滑的,生动的变成呆板的……以适应报道中所说的“春晚语境”。又比如这首诗的原标题叫“我是谁”,是那些从小随父母生活在城市却被城市拒绝、身世飘零的孩子们对社会沉痛而尖锐的追问,却被央视“集体”篡改为“心里话”,成了软弱的温情的告白,而且以一句“我和别人比明天”的阿Q精神把他们遭遇的所有不公不义化解为零。从某种意义上说,篡改后的诗作的表达走向了原诗的反面,成为央视屏幕上又一个蒙骗百姓、讨好领导的点缀。
  我这样说一定会让那些煞费苦心的央视编导们感到委屈,那些被节目感动的观众也会觉得我过分苛求,这正是这套集体主义机制的成功之处。应该说,这个案例虽然典型,但并不完美。真正完美的是,尽管声音被篡改、思想被抹杀,但是所有的人都感到满意。这个案例的不成功之处在于,诗歌的原作者秦继杰感到很不满意。
  正是对那两句诗的不满意,促使他给广电总局写信,希望通过追讨署名权而与央视沟通。据央视编导对记者解释,当时离直播还有3天时间,更改署名要层层上报,“确实来不及了”。无可争议的原作者找上门来,3天时间竟然改不了一个署名?竟然要层层审查,是审查作者是否冒名顶替呢,还是他的家庭出身和思想面貌?这就是一架“集体”机器的可怕之处。最后,编导又是通过集体主义话语,成功地对原作者的著作权进行了剥夺——他“开玩笑似的”指着那些正在排练的学生说:如果你揪住这个问题不放,节目因此而上不了,最伤心失望的就是这些孩子了。这一套使秦继杰毫无反抗的余地:“我当然要顾全大局,这还用说?”于是他违心地签了一份放弃署名权的合同,无可奈何地看着那两句“生硬”的诗句在“集体创作”的名义下被塞进自己的作品。
  而又正是这些刀砍斧斫,反倒让篡改者们从法律上找到了自我辩解的证据——编导对记者说,这些改动正是“集体创作”的证明。无论法律是否饶恕,这里面都有些无耻的味道。我这里讨论的并非法律问题,而是每天都可能在我们生活中发生的思想谋杀事件。
  刘军宁曾经撰文比较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他说,“‘集体权利’的概念(即权利属于集体,而不是属于个人)意味着‘权利’属于某些人,而不是另一些人,某些人具有任何他所喜欢的方式来处置其他人的权利,这些特权还包括许多其他僭取的权利”。
  “集体”是谁?这是一个值得反复追究的问题。

  (作者为南都周刊副总编辑)

 

  来源:青年记者2007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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