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首页>专栏作家 > 正文

官员财产申报须有舆论环境

2007-11-26 14:51:32

来源:   作者:

摘要:

  文/长  平

  国家预防腐败局最近成立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又成为舆论热点。其实该局在正式的工作计划通报中,并没有列入这一条,只是副局长屈万祥顺便提到,“我们一直在抓紧研究财产申报制度,在适当时候将建立财产申报制度”。“抓紧研究”和“适当时候”,都是官场套话,算不上什么具体的承诺,但是媒体依然无比兴奋,大家都抓住这句话又蹦又跳,热烈欢呼这个新制度的出台。
  有学者指出,官员财产申报只是法治常识,理论上并没有什么障碍,操作上更有许多文明国家的成功经验可资借鉴,根本不用耗时12年去“抓紧研究”,而且不想让腐败发生的任何时候都是“适当时候”。这就更让人们觉得,这秘而不发的宝贝就是防腐反腐的最后机关了,一旦问世天下廉洁。在我看来,媒体和民众对这一制度的期待未免过高了。
  这是怎样的一剂灵丹妙药呢?其实它存在于中国已近20年了,只是一直养在深闺。1988年,全国人大便起草了关于《国家行政工作人员报告财产和收入的规定草案》,1995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 2001年,中央颁布了《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这些规定和媒体盼望的申报制度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面向组织,后者面向大众。
  这20年来,领导干部们应该是年年都在申报收入或财产吧,但是都进入了相关组织的秘密档案,普通民众连一个县长的财产情况都不知道。而我们都可以从媒体上得知美国总统的收入明细,比如布什夫妇在2006年进账约76.5万美元,缴税18.6万美元;而切尼夫妇的年度收入是他们的2倍多,达到160万美元。
  这个区别当然非常重要,但是只有在与之匹配的舆论环境中才有意义。首先,这个舆论环境要让大家相信,这些数据都是真实的。哪怕只是看热闹,也不希望它弄虚作假。其次,如果申报的数据受到质疑,媒体可以调查或者发表有关机构的调查结论。
  举个例子说,假如这个申报制度几年前就已经“抓紧研究”出来了,陈良宇那时还是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他申报自己的年收入是10万,太太的年收入是12万,各自都有像模像样的清单发表在媒体上。请问,有没有人可以去质疑或者调查它的真实性?质疑或者调查以后在哪里发表?传统媒体当然不大可能,而网络上又有“编造、传播谣言”的悬剑。
  其实官员变相地向公众透露部分财产的情况并非没有。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就发生了广州市前领导和现任官员掐架的事。先是广州市天河区副区长丁建华说自己买不起房子,至今租房居住。接着广州市政协前主席陈开枝也说,“凭我的工资也买不起房”。贵州省省长、原广州市委书记林树森则公开反驳说,“有些领导,住的房子都已经200多平方米了,还在说买不起房,这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不是说广州的什么领导、广州什么区的领导买不起房吗?你早就买了一套便宜的房子在那里,干嘛还要去买房?”这分明是在向公众“申报”财产时出现了争论。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也没有一家媒体去调查官员的财产到底几何,是买房还是租房。
  当然,再出台一项重要的反腐制度也还是好事。它至少可以让贪官们多一道撒谎的风险,在犯事后也多一条惩罚的依据。
  (作者为南都周刊副总编辑)

 

  来源:青年记者2007年10月上

来源: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