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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安:谁来监督舆论监督者

2008-09-16 16: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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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王志安

  两年前,中央电视台一档调查性栏目制作了一期非常轰动的节目——《天价住院费》,节目讲述的是黑龙江省一家医院在抢救一名患者的过程中,竟然要收取大约500万元的药费。根据记者的调查,这里面存在诸多乱收费的情况。这期节目播出后,卫生部立即组成了调查组赴黑龙江调查,媒体也广泛跟进报道,影响十分巨大。但在业内,这期节目一直毁誉参半。当年,《天价住院费》荣获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新闻评论类节目一等奖,但是,《财经》杂志在随后的跟踪调查中发现,这期节目在新闻素材上存在着诸多选择性使用的问题。最致命的是,这期节目始终没有披露死者的儿子是一名亿万富翁的事实,亦未披露死者的儿子包专机从北京请专家组去为死者诊断治疗的细节,而进ICU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是死者家属的强烈建议,按照规定,死者生前的病情,根本不符合进ICU病房的条件。几个月后,卫生部针对这家医院的调查报告公布,调查显示,虽然这家医院有重复收费之处,但该节目中的基础事实,并没有得到调查报告的支持。
  很久之后,我偶然获知这期节目的另外一个细节,在节目中,记者采访院方负责人的时候,采取了移花接木的手法,也就是说,最后节目中呈现出来的记者和当事人之间精彩得有些荒唐的问答,并不是采访中的原生状态,而是通过剪辑拼凑在一起的。由于节目采用双机拍摄,通过无障碍剪辑实现这一点易如反掌。而这,已经是突破新闻职业准则底线的行为了。客观地讲,制作这期节目的栏目,一直广被业内人士尊重,笔者亦不例外,但这期节目的行为,让我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身为媒体,在行使舆论监督权利的时候,又该由谁来监督呢?
  就笔者的新闻从业经验来看,上述节目中呈现的问题绝非少见,不仅电视媒体中存在,平面媒体中亦常见。一方面的原因,在于记者在编辑节目时,常常因为要强调主体的单一,而舍弃许多其他背景信息;另一方面,一些记者在做舆论监督节目的时候,为了证明对方的错误,常常选择性使用素材,通过剪辑制造采访冲突的假象。在这些记者看来,只要这期节目本身反映的问题有足够的正当性,这样的手段是可以原谅的。真的是这样吗?
  在笔者看来,一期新闻节目为了主题的突出而选择信息是必要的,但是,这种选择不能影响公众对这一事件的理解和判断。正如在“天价住院费”事件中,死者家属是亿万富翁的背景,还有死者家属主动动用关系进入ICU病房的事实,都不应该为了主题的清晰而忽略,否则,就有误导公众的嫌疑。其次,新闻媒体在做舆论监督节目的时候,更应该注重对事实选取的均衡和证据的核实,一旦在这些问题上授人以柄,整个媒体的公信力都会搭上,正如《天价住院费》节目中的问题被逐渐披露后,许多人都质疑制作该节目的记者受到死者家属的收买。原因就在这里。
  应该说,上述职业习惯的形成有着相当复杂的背景,但本质的原因还在于,媒体在行使舆论监督权利的时候,并没有受到相关法律的约束和监督。权利双刃剑在媒体范围内,亦表现得淋漓尽致。由于被监督的对象多数都有些问题,所以,即便发现媒体使用了不公正的手段,也只能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但这样的行为的蔓延,不但导致监督对象对媒体的做法不服气,更可怕的是,许多行业和新闻当事人在舆论监督节目渲染性的报道下,被逐渐妖魔化了。
  当然,在今天的中国,舆论监督节目还是有其现实的价值,但是,真正要使舆论监督节目立信于公众,就必须对媒体的这项权利给予必要的约束。最简单的做法是,无论电视媒体还是平面媒体,在播出或刊登这类内容的报道的同时,除了涉及个人隐私和国家秘密的内容之外,应该通过自己的网站,无条件公布整个报道的采访素材,让公众评判媒体对素材的选取是否适当,果真如此,才能让舆论监督报道走上正途。
  (作者为中央电视台新闻节目策划组主编)

 

  来源:青年记者2008年8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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