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国:李“衙内”,还是回明朝吧
2010-12-10 13: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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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高金国上回说到明朝最懒的皇帝——明神宗(万历皇帝),据说这家伙“熄火”以后,大臣们讨论给他安个什么庙号,思来想去,还是“神”比较妥当,既不得罪当朝皇帝,又能刺刺这个千古奇懒的老皇帝。“神”嘛,从场面上可解释为“神气”、“神圣”,私下骂他的时候,自然就成“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神”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明神宗之“懒”,部分原因是“皇权”与“相权”的相互制衡。皇帝没法子随心所欲,眼一瞪胡子一吹,撂挑子不干了。
这种制衡,也体现在当时还十分“原生态”的新闻舆论领域。邸报之所以敢曝光皇帝,想必还有点侥幸心理:皇帝连朝廷都不管了,小小报房,又怎么可能搭理你?
另一个勤奋却命不好的末代皇帝明思宗——也就是崇祯皇帝,就不同了。这个皇帝有心杀贼、无力回天,但还算得上是一个勤勉的皇帝。皇帝一旦勤勉,报房的日子就不好过了。他是明朝最热衷于“新闻检查”的皇帝。
这透露出的一点信息就是:当政者如果太勤勉,媒体往往不敢说话;当政者如果太慵懒,媒体往往敢说话,可惜说了没用,因为当政者在睡大觉。当局重视宣传,媒体容易沦为枪手;当局忽视宣传,媒体则成空喊。
因为皇帝勤奋,报房就不好做了。崇祯皇帝一上台,就对报房下手,看来早有预谋:“各衙门奏章,未经御览批红,不许报房抄发,泄漏机密,一概私揭不许擅行抄传,违者治罪。”
也就是说,皇帝没在文件上画圈(未经御览批红),谁都不准公开见报。皇帝万一批不过来,那些奏章就只能在那儿睡大觉了,谁敢擅自抄传,要治罪的。
按现在的观点来看,各级衙门交给皇帝的奏章,的确属于“内部参阅件”,等皇帝过目了,好的留下、坏的拿掉,统一“宣传口径”之后,再大规模宣传、报道,也合情合理。可有趣的是,即便在今天看起来貌似合理的制度,却激起了当朝大臣的强烈反弹,可见当时“皇权”、“相权”的制衡,已经达到了一定高度,有点“寸土不让”的味道了。
若干大臣上书反对。大臣祁彪佳——人送外号“彪哥”——为了反驳皇帝,居然提到了媒体的“辟谣功能”。和彪哥比起来,当今某些官员的确算不得“远见卓识”啊——纵然网络谣言肆虐,很多地方官还是在“通过媒体辟谣”和“封杀消息”之间,选择后者。
彪哥说了,咱们大明朝没邸报不行啊,你封杀邸报不成啊,当今通信手段落后,地方官员就是依靠邸报了解中央精神、贯彻中央意图;你给邸报念紧箍咒,那还了得?信息如果只能口口相传,你一方言我一土语,用不了半天蛤蟆就能变王八。在彪哥以及其他大臣的劝说下,崇祯皇帝没办法,只好宣布:“今后除密切事情外,可照常发抄,以信前旨……”除了一些头条新闻、重要报道,皇帝就不用再为报房的事情操心了,放任自流,让他们干去。
其实,不管搞新闻还是玩政治,“制衡”都是一个很关键的东西。缺乏制衡,则容易失控;制衡太过,则相互掣肘,寸步难行;通过制衡达到相对的平衡,才能实现“科学发展”。
最近火热的“我爸是李刚”汽车肇事案,就是个“制衡与反制衡”的典型例子。设想一下,如果李刚局长的公子没有喊出“我爸是李刚”这个极具炒作价值的“台词”,而是比较平庸、缺乏“主题词”,这一事件还会被网友如此爆炒吗?如果缺乏网友的制衡作用,事情恐怕很容易就被“暗箱操作”,死者白死,肇事者逍遥,一切“法外开恩”,归于平静。老高相信公安局副局长具备这样的能量。到底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肇事罪,是否酒后驾驶,这些都可“人为处理”。
网友对此事的爆炒、传统媒体的迅速跟进,产生了强大制衡力,让这种“人为处理”几乎不再可能。李刚父子恐怕只会徒唤奈何了。可是,冷静地想一想,如果制衡早就存在,李“衙内”还敢如此肆无忌惮吗?缺乏制衡造就了李“衙内”的悲剧。对他而言,法治严苛的明朝似乎更适合他生存。
(作者为鲁中晨报编委)
来源:青年记者2010年11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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