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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统宇:房子的限购与电视的限娱

2012-02-24 13: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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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时统宇
  新年的第二天一大早,光明日报记者就打电话要求采访我关于电视的“两限”的看法——“限娱令”和“限广令”,这两限从元旦开始实施。
  我明确表示:没有发现敢于顶风作案的,“两限”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国情让我们不敢对一蹴而就有任何期望,中国电视的收视大战没有停歇的迹象,全国16家电视台争相举办跨年文艺晚会一夜烧掉5亿元就是明证,“两限”的后续效果有待观察。
  果不其然,《广电双限令 广告玩新招》都成了新加坡《联合早报》的标题。文中写道:“能够‘一气呵成’看完一集电视剧,不少人都叫好,表示‘看得真爽’,但各集的广告时间加长也让一些人吃不消,感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网友在微博上戏谑说,‘规定出台之前是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出台后变成电视剧后广告大联播了’。”更有观众调侃说:“我看广告看得好好的,怎么突然插进了电视剧?”对此,广电总局迅速做出了回应。
  实际上,与“两限”相关的举动早就紧锣密鼓了,就连我都没闲着。在去年10月,“两限”还在征求意见时,广电总局有关部门和光明日报一起召集我们一些专家开会,为即将公布的“限娱令”准备了整整一个版的文章;年底,中央电视台的《文化正午》做回眸2011的专题,“两限”这事,我说的;就连从未谋面的《中国监察报》也约稿——“拿什么奉献给你,我的观众”;而为遵守“两限令”而准备的新节目,各个卫视也是煞费苦心,江西卫视推出《深度观察》,我算一个评论嘉宾。“限娱令”明确要求:每个卫视频道晚上8点到11点半必须有两档以上自办的新闻类节目,每档新闻节目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照此办理,评论类的节目是最容易被打造的。
  经济生活中房子的限购和文化生活中电视的限娱有异曲同工之妙,其共同特征都是政府行为。有人不以为然,就像房子限购时有人指责这是倒退到计划经济时代一样,对电视的限娱更有人说这是主管部门多管闲事——“人的娱乐也要限制吗”——一副特委屈的样子。这里我们要是特学者地去理论,倒显得我们特傻特天真,我们不想犯和疯子吵架的错误。只说一点:谁反对“限购”?无非有两种人——开发商和炒房者,利益驱动不难理解。那么,谁又反对“限娱”?有报道很含混地说是“一线卫视”。看来还是屁股决定脑袋,说到底,还是个利益问题。
  有一个业内流传的数字挺吓人的:“限广令”让电视台损失了200亿元。这口气特像开发商的。房子限购让开发商损失了多少亿元?让土地财政损失了多少亿元?你那200亿元也算个数?问题是:电视台是开发商吗?不过,有时候还真像。
  传统党报理论认为:媒体只有党和人民的利益,且高于一切,媒体没有自身的特殊利益。真的吗?这些年来中国媒体的某些表现,经常在挑战传统新闻学的底线。究竟是这些底线过时了,还是今天的媒体太过于置底线于不顾?确实让人很纠结。
  西方经济学中的制度变迁理论认为,一种比较理性的制度变迁之所以发生,归根到底是因为推动变迁有利可图。制度之所以会变迁,是因为推动制度变迁可以给推动者带来好处,并且带来的好处在抵补了相应的成本之后还有余。由此可见,决定制度变迁的是“利”,当一种制度已无利可图时,这种制度的变迁是必然的。不能否认,如果真的减少收视率高、广告收入好的电视剧和游戏娱乐类节目的播出量,电视台在短期内的经济效益肯定会受影响,但既然电视台是生产精神文化产品的专门组织,既然电视台要担负起传承文明、人文教化的责任,既然反对低俗化要有切实的成效,那么,与唯利是图的商业行为有本质区别的电视传播就应舍利而取义。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来源:青年记者2012年2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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