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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视点(2012年9月上)

2012-09-26 10:02:42

来源:青年记者   作者:

摘要:

  重要的是尊重人民的知情权
  在改革开放这样剧烈的社会变动和利益格局调整中,在人民群众中间出现一些不同的认识,甚至出现这样那样的意见,是难以完全避免的。问题的复杂性,在于现在出现的问题,不全是认识问题或理论问题,而是怎样保障群众实际利益的问题。只要你仔细地分析一下群众中的各种意见,并不是他们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了解或不理解,而是对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不能很好地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意见。也就是说,许多问题并非认识问题,而是群众的权利实现问题。比如“收入差距如何缩小”、“房地产调控如何坚持”、“看病费用如何降低”、“素质教育如何推进”、“道德风气如何提升”、“食品安全如何保障”、“环境污染如何遏制”、“反腐倡廉如何深化”,对党和政府来讲,几乎都有明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但对群众来说,这些方面的权利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和实现,于是意见就来了。
  对于群众的权利问题,我们的基本原则就是必须依法保障和落实。而要做到这一点,又有必要让群众充分了解事实的真相和全貌,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这就涉及人民群众的一项基本权利——知情权。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中,首先要让他们享有的,就是知情权。在今天的历史条件下,在全社会民主政治意识已经大大提高的社会环境中,我们从事党的理论工作和宣传工作的同志,一定要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增强民主意识,尊重人民的知情权。也就是说,对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在“辩证看”的时候必须把事情的正面和反面、进展和不足客观地告诉公众,都毫不回避地讲清楚,然后分析问题的成因,指出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这些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应该怎么来认识和对待。这就叫“尊重人民的知情权”。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光明日报》2012-06-28)
  
  
  政府信息不应被政府垄断或者把持
  无论是公共权力,还是个人权利,其“天性”都不是公开。个人权利,有隐私的性质和要求;公共权力的公开,不仅不易,而且很难。但是,政府机关权力的来源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既然政府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归属于人民、受人民支配,人民是对政府机关授权,不是政府机关与人民分权,因而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委托代理关系,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委托人,政府则是人民权力的代理人、受托人,并由此衍生出政府官员是人民的公仆。公仆所做的事情,主人自然有权知道;否则,人民当家做主就成了一句空洞口号。与政府权力的来源相适应,政府信息不是来自于政府本身,而是来源于政府的公共管理活动,是政府在进行公共管理活动中产生的,为民众的税收所支持,政府利用税金搜集、掌握的信息本质上具有“公共财产”性质,属于公共产品或公共资源,政府只是暂时的“持有者”或“保管者”,因此,政府信息不应被政府垄断或者把持,而应为民众共有、共享与共用,以还其本来的公共属性。
  政府信息公开是防止政府权力腐败和不当行使的重要机制。现代社会,在公共权力的行使者与所有者相分离的情况下,由于任何政治权力都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它可以为权力主体带来利益,另一方面因为人性的复杂性和权力本身的特性,它又极容易导致腐败,产生权力的异化。这就需要设定一套有效的规则进行规制。实践证明,仅靠政治精英和贤人政府的自律、自省来避免腐败,只是善良的愿望。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使政府权力在社会的公开知晓、评判、讨论和协商中行使,加强来自于公众的监督,才能有效地防止权力异化,使政府更具民意,使社会资源达到更合理的配置。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教授杨小军/《学习时报》2012-08-20)
  
  
  媒体报道不要故意挑逗公众情绪
  质疑、批评政府是媒体的权利和责任,但在大胆质疑的同时,不要忘了小心求证——如果做不到小心求证,粗略求证一下总是应该的,做一下常识判断总是必要的。至少,不能为了吸引眼球而歪曲事实,炮制虚假新闻,故意挑逗公众的情绪。
  我之所以说这番正确的废话,是有感于近日一条引起广泛关注的新闻:河南省项城市官网公布了一批经适房申购人员名单,有记者“敏锐”地发现,名单中有多达42名未成年人,最小的年仅6岁——连小孩子都申购经适房?太过分了!太新鲜了!背后一定有猫腻呀!记者当时大概有如获至宝的兴奋感吧。于是,“小心求证”被抛诸脑后,新闻很快出炉,并且果然引起轰动,各网站纷纷将之置于显要位置,网友们一片哗然。接下来,不少媒体就此刊发评论,痛斥“娃娃经适房”之荒唐(见8月23日《中国青年报》等媒体相关评论)。
  可是,只要记者当时打电话求证一下——不,只要看得仔细一点,并且用脑子想一想,就会知道所谓“42名未成年人获准申购经适房”纯属自己想当然。这份名单是以表格形式公布的,一个申购编号下面一般有两三个名字,他们的家庭住址一样,显然是一家人,其中的未成年人其实是申购者的子女。也就是说,项城市此次不仅公布了经适房申购者的名单,而且将申购者子女的名单一并公布,所以名单中才会出现42名未成年人,这些未成年人并不是申购者,他们的父母才是。
  同一个申购编号下有几个名字,名字排在第一个的都是成年人,而且他们的家庭住址一样,即使不用脑子,用脚趾头大概也能判断他们是一家人,并不存在“42名未成年人获准申购经适房”问题(随后项城市政府的回应也证实了这一点)。那么,记者既不采访也不判断就匆匆下结论,对如此明显的事实视而不见,是无意还是有意?
  毋庸讳言,现在一些部门及官员在很多方面做得不太好,需要时时接受舆论的监督和批评。缘于政府公信力下降,人们也习惯于以怀疑的目光打量政府及官员,媒体的“负面报道”很容易引起受众的共鸣。但是,媒体报道不能为了追求轰动效应而歪曲事实,不能为了迎合受众而没事找事,不能故意挑逗公众情绪,无端制造对立和矛盾。长此以往,媒体的公信力也会下降,将会像现在的一些部门和官员那样不被信任,媒体的监督功能势必会弱化。
  (晏扬/《法制日报》2012-08-24)
  
  
  当心收视率“绑架”中国电视
  日前,电视剧版权运营人王建锋爆料,某公司明码标价地向他兜售“收视率”,声称只要付费,就能相应提高其正在卫视播出的30集电视剧的收视率,甚至可进入全国收视前十。而其免费赠送的两次“服务”,的确实现了收视率的乾坤大逆转。如此“推销”一时引起舆论轩然大波,而这其实已经是收视率风波的升级版了。由买通样本户、污染样本到现在的公然造假、直接买卖收视率,事态发展到“我不用改变节目品质,就可以改变收视率”的地步,已经不得不让我们追问:收视率究竟怎么了?收视率如何影响中国电视?一个值得期许的收视率究竟是怎样的?
  收视率引入国内电视行业,其实是对一种较为成熟的国际评价体系的有益吸取。特别是随着国内电视台及电视频道数量的剧增,电视收视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收视率作为反映电视观众收视行为和偏好的主要指标,起着重要的反馈评估作用,也因此被业界广泛认可。因此说,收视率作为一种参考性数据,作为一种评估手段从来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手段变成了目的,收视率变成了唯收视率。在今天中国的电视行业,收视率不只是参考数据,而是最重要的一张王牌,从电视栏目到电视连续剧,从广告投放到栏目考评甚至到具体的电视剧内容制作,往往唯收视率马首是瞻。因为收视率低,一些电视台不少品位、口碑、美誉度均不错的栏目相继被停播;因为收视率高,极具猎奇意味、细致展示各种社会阴暗面以及不惜制造矛盾、激化矛盾的所谓法制和调解类节目,无吵不成戏、穷尽杯水风波的所谓“家斗剧”,糟蹋历史、尔虞我诈彰显人性之恶的“宫斗剧”,这些低俗、庸俗、媚俗的电视内容愈演愈烈。
  造成这一切的原因也是最可怕的一点在于,决定着节目生死命运的收视率,其本身的构成就存在问题。收视率样板户数量少,在地域、年龄、职业、受教育水平、收入水平等方面均不具代表性,构成不合理的这一问题早已被指出。不合理的样本户构成直接影响了收视率的趣味水平。再加上收买样本户、数据作假等人为操控,收视率的背后成因愈加复杂,而就是这样一个欠缺标准的收视率却成为我们今天电视行业的标准!
  围绕收视率发生的一切,其实都在提醒我们反省:对于我们的电视,我们究竟在期待些什么。的确,电视文化是大众文化,中国的电视历史也尚未达到它的成熟期,但如果不解开绑在中国电视身上的这沉重的收视率秤砣,一个良性的健康的发展方向将无处可觅。对观众来说似乎并不那么重要的“收视率”,却在步步紧逼地“劫持”着中国电视,最终决定出电视台提供什么节目,而我们也只能看那些据说代表了我们的人喜欢看的节目,并进而被这样的节目以及背后的价值所“引领”。
  (何之/《人民日报》2012-08-17)
  
  
  没有妥协就没有共识
  每次上网看新闻,总会产生一种茫然不知所措之感,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利益而奔走呐喊,每个人却又都不知道自己要走向何方;每个人都有强烈的不满,每个人又都不知如何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争论是每天新闻的主题,而社会就在这种争论中停滞,也在争论中被割裂。
  当代中国社会的转型让人群阶层化,阶层利益化,利益多元化。不同的利益较量好像进入了相持阶段,导致改革停滞不前,社会前进动力不足。但是无论怎样,国家要发展,社会要进步,这种相持的状态必须要打破。国家要进,就要像当年的改革开放之初一样,汇聚人心,形成共识,而不能像现在这样不同的利益集团,不同的社会阶层彼此对立不合作,各说各话、各讲各理、各自使用各自不同的表达方式。如果财富者为了聚集更多的财富而寸步不让,权力者利用权力暗箱操作,弱势者用自己的生命作为暴戾的武器,这种局面一旦形成必然会割裂社会、割裂人心。
  社会要想形成共识,重要的一点是各方都要有点妥协的精神。不同利益者不肯妥协的尖锐对立,是对社会共识最大的伤害。协商是现代民主的内核,而妥协是协商的真义,没有妥协就没有共识,没有共识就没有合作。我们看到胡锦涛总书记在不同的场合多次谈到中国已进入了发展的特殊时期。而在这个特殊时期,无论是官还是民、无论是既得利益者还是利益受损者、无论是草根还是精英,要想实现利益最大化、要想在国家的发展中实现个人的发展,都需要本着妥协与合作的精神,完成一次中国社会的再整合。
  (烨泉/《法制日报》2012-08-28)

  来源:青年记者20129月上

来源:青年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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