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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视点(2013年7月上)

2013-08-05 10:51:39

来源:青年记者   作者:

摘要:

  传媒与司法关系的实质

  传媒与司法的关系既是一个老问题,也是一个常新的问题。传媒与司法的关系从形式上看是报道与被报道、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就其内涵而言实际上有三层关系:表层关系是媒体与司法机关的关系,表现为记者与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行政人员等发生的关系;中层关系是新闻自由与司法的独立判断之间的关系,新闻自由具有开放的特征,司法的独立判断具有封闭的特性,民主离不开新闻自由,法治不能缺少独立审判,独立与新闻自由体现着一个社会民主与法治两种等量价值;深层关系是权利与权力的关系,是大众私权利与国家公权力的关系,亦即公民的知情、批评建议等权利与国家的司法权力的关系,这是传媒与司法关系的实质。

  传媒影响司法的具体途径有两种:一是直接影响,当司法机关或司法人员看到传媒公开的报道或批评后,或多或少、或大或小、或正或反总要受到影响。二是间接影响,媒体的传播不仅司法人员可以看到或听到,司法人员的家属、亲戚、朋友也能够看到听到,他们极有可能将获悉的这些信息与司法人员交流,这样也会对司法人员形成影响。其次,媒体的报道很容易被上级领导或党和国家领导人所关注,领导通过批示或查询等方式影响司法,这种间接影响作用最大,是传媒影响司法效果最为显著的一种途径。这种现象同时告诉我们:权利对司法的影响要远远小于权力的影响。

  传媒对于司法的影响力究竟会有多大?我认为很难笼统而言。不同的媒体影响力不同,传媒对于司法的影响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时而异、因司法环境而异、因媒体不同而异,甚至会因媒体编发的时段、版面、篇幅而异。就总体而言,我认为不可过高估价传媒的影响力,把传媒的影响力看得太重或作出过高估价,反而会降低司法的尊严和减损司法的权威。

  传媒在报道与监督司法中存在哪些问题?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超越司法程序抢先作出定性报道;二是煽情性的热炒;三是显失公正平衡的报道;四是用道德标准评论法律问题;五是深度报道与监督少;六是报道中的色情、俗气和血腥味。上述问题只是就操作层面而言,实际上传媒在报道与监督司法的过程中还存在更深层次的问题,束缚着媒体的手脚,也影响着司法的公正。

  传媒介入司法的过程中应遵循什么样的规则?我个人认为应确立如下一些规则:一是以促进司法公正为目的;二是遵守现行的法律法规;三是坚持真实性、严肃性、公正性“三性”;四是给自己的角色准确定位,做独立、公正、超脱的旁观者,而不能充当法官、裁判员;五是善意的和建设性的。

  司法应当如何对待传媒?如果我们把媒体视为代表着公民的社会公共权利,把司法机构视为国家机器、代表着国家权力的话,那么在一般情况下,当权利和权力发生冲突的时候,权力应当让步于权利。这样解释,至少在法理上是说得通的。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澄清,那就是传媒维护的是司法机关和警官、检察官、法官的整体形象,而不是某一个司法部门或司法人员个人的形象。传媒虽然负有维护司法尊严和司法机关形象的义务,但绝不意味着不可以揭露具体的司法腐败现象、批评某些失德失范的司法人员。司法对于传媒应采取的态度是,坦然面对传媒,身正不怕影子斜,一方面要正视新闻舆论中的合情、合理、合法的部分,另一方面对其中有失偏颇的内容也要给予宽容。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刘斌/《人民法院报》2013-06-14)

  

  

  “媒体监督有益司法公正”应成共识

  近些年,社会对法院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媒体对司法案件尤其大案要案的关注报道也渐趋频繁。诚然,我们要坚决反对媒体报道的偏激和情绪化,甚至干扰司法审判。但也不能认为媒体监督是拿着放大镜给法院“找碴”、“添乱”。有人动辄将媒体监督污名化为“舆论审判”,甚至提出要“防火防盗防记者”,那更是夸大其辞,也是另一种情绪化。

  以“敌对”视角解读媒体监督有失偏颇和理性,更不利于提升司法工作的水平。从最近几年的案例来看,无论是“赵作海案”还是“天价过路费案”,最终能够依法得到公正处理,媒体监督在其中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个别公检法系统的人“仇视”媒体监督,往往是因为他们只看到了媒体给自己的工作带来的挑战,却没有意识到,如果没有媒体监督力量进行必要的纠偏,像赵作海那样的无辜者或许仍将继续蒙冤。媒体监督让司法机关对权力心存敬畏,对权力保持审慎,实质上有助于提升自身形象和司法公正水平。

  那些对媒体监督抱有偏见的人需要明白的是,媒体监督的目的并不是挑战法院权威,而是以信息公开的方式防范权力被滥用。媒体监督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也是保证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媒体是新闻真相的记录者,如何客观公正地报道司法案件,如何防范对司法审判形成不当干预,这是媒体从业人员必须认真面对的课题。不可否认,有些媒体在司法审判报道中,刊发过一些偏激的情绪化的报道,这应由媒体来反思纠正,但如果司法机关在每个环节都坚持依法办案,忠于法律,就不必感到压力重重。

  媒体监督有益司法公正,这一点应该成为基本的社会共识。媒体和司法机关,在保护人民利益、实现司法公正方面的诉求,是高度一致的。司法机关对媒体监督要放下戒心,主动欢迎媒体监督,以媒体监督改进自己的工作。

  (《新华每日电讯》评论员汤嘉琛/《新民晚报》2013-06-21 )

  

  媒介融合之后

  美国皮尤研究中心最近发起一个名为“昨天你读报纸了吗”的调查,结果显示,美国报纸读者的平均年龄超过了45岁,30岁以下的报纸读者不到10%,而50%以上的读者超过了65岁。

  传统媒体受众老龄化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早在2004年,一项针对北京市场进行的调查显示,北京综合性报纸读者的平均年龄已超过41岁,报纸读者老龄化趋势开始加速。在层出不穷的新媒体面前,如何赢得年轻读者,是关系传统媒体生死存亡的问题。

  年轻人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是互联网,打通传统媒体和互联网也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利用网络,既可以延续传统媒体的风格和品牌,又可以吸引青年读者的注意,实现新闻内容的多次传播。因此,围绕着互联网进行创新、融合、转型,成为很多传统媒体高举的大旗。今天,无论规模大小、实力强弱、口碑高低,传统媒体纷纷进行媒介融合的实践,从网站开始,论坛、博客、微博、微信……基本上一个也不能少,一个也没落下,新媒体迅速崛起,传统媒体居功至伟。

  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形式和内容是统一的,换句话说,媒体本身就是信息的一部分。电视之所以区别于报纸,在于其并非将报纸上的内容转述一遍,更不是简单地将文字音像化、视频化,而是通过它独特的制作和表现形式,创新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将报纸所代表的思考型精英传播拓展到普及型、娱乐型的大众传播。反观今天正在积极进军新媒体的传统媒体,更多是看重了互联网这一介质,更在意信息渠道的拓展,更注重内容形式的创新,而常常忽略了新媒体背后隐藏的一些重要变化。

  传统媒体进军新媒体,不是简单的长话短说、老话新说,把新闻转换成音视频或浓缩成140个字,而是要利用新的技术手段创新报道的内容和形式,利用新的思维拓展新闻写作的内涵和外延;是通过新媒体跳出自己的媒介限制,吸引更多的读者,创造更大的价值。更进一步说,媒介融合是为了生产更多严谨、客观、丰富的新闻产品,引领社会主流价值和判断,而不是追随互联网消解新闻,娱乐社会热点。

  新媒体之新,不仅是内容之新、形式之新,更是观念之新。传统媒体向新媒体转型,不仅是把报纸的内容搬到网络、平板电脑和手机上,而是应聚合多种信息元素、综合传统媒体的内容生产与新媒体技术的平台搭建,向受众提供最现场化、最易理解、最易获取的新媒体化产品。从这个意义上讲,传统媒体要吸引更多年轻读者,在媒介融合之外还有不短的路要走。

  

  (吕洪/《人民日报》2013-05-30)

  

  

  传统媒体议程设置能力的大衰退

  现在,造谣——辟谣——再造谣——再辟谣,不论是媒体还是个人,似乎都陷入了这样的怪圈中。吊诡的是:辟谣和传谣是两条并行不悖的平行线,各自有各自的轨迹,各自玩得兴起。辟谣的在自家的自留地里自顾自地辟谣,传谣的跟没事儿一样,也是在自家的自留地里自顾自地传谣。

  可以说,现在谣言治理要面对的首要问题,已经不再是“造谣动动嘴、辟谣跑断腿”了,而是辟谣对传谣构不成影响。抛开那些技术的原因来看,传谣对辟谣的“自动免疫”可以说是互联网自身固有的问题。互联网看似开放,实则封闭,是一个个彼此割裂、自我隔离的共同体,网民们习惯于接触那些与自己既有观点相一致的信息,也更倾向于只和志趣相投的人交流,对于不同的意见往往下意识地“视而不见”。而微博时代的降临,进一步加重了这种“信息茧房”。微博本身就是一个信息集散地,原本散落在无数个街头巷尾、无数本劣质读物、无数个秘密论坛、无数个无名网页上的生活百科、离奇故事、小道消息,都在微博上大量汇集。某种程度上说,微博是一个缺乏真正的对话与交流的世界,每个人都是在和镜子中的自己玩乐。多元是有的,共识是没有的。

  其实,谣言的历史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一样漫长,凡有井水处,皆有谣言,堵不住,也根难除。但只要它恪守本分,不来破坏主流文化,倒也无伤大雅。可是,现在面临的问题是网络文化在向主流文化入侵,带来了谣言文化破坏主流文化的隐患。

  传统媒体,尤其是主流的传统媒体,构建和代表着主流文化,本应该是维系公众对社会的信心、凝聚基本社会共识的主力军,但现状是它们在微博面前全面失守。传统媒体这种能力的大衰退,十年前就已经开始显现。当时媒体选题的常见套路是,网上找料,再跟进调查事实。到了今日,衰退之程度比起当初有过之而无不及。现在传统媒体的新闻明显被微博带到了阴沟里。要么是跟着微博世界,或做些热新闻,或传一些未经核实的热段子;要么就是追着微博上一条条具体的谣言打,谣言是一条新闻,辟谣又是一条新闻,新谣言一条新闻,辟新谣言又是一条新闻,循环往复不断上演。不管是哪种情况,都清楚地表明,今天的传统媒体几乎已经丧失了为公众设置议程的能力,新闻操作的套路也变得越来越简单,媒体开始丧失应对复杂世界的能力。这样的传统媒体,就算辟谣辟到疲于奔命,也解决不了民众看不看的问题,更解决不了民众看后信不信的问题。

  说到底,谣言见一个辟一个,来两个辟一双,只是权宜之计。从根子上说,如何应对这些谣言背后的中心思想才是关键所在。放着根子不处理,传谣和辟谣就永远都是两条平行线,而追着漫天乱飞叶子跑的传统媒体,结局一定是连口热的都吃不到。

  (东辛/观察者网2013-06-05)

  来源:青年记者20137

来源:青年记者

编辑:解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