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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视点(2018年12月下)

2019-02-12 10:41:35

来源:青年记者2018年12月下   作者:

摘要:  打造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宣传的新模式  创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宣传,需要在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和鲜明用户导向的同时,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创新

  打造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宣传的新模式

  创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宣传,需要在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和鲜明用户导向的同时,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创新。截至2017年12月,我国7.72亿网民中,30岁以下的占52.9%,高中学历以下的占79.5%。针对网民超半数低年龄、低学历的客观现实,马克思主义传播迫切需要创新传播手段,增强理论产品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第一,讲好理论故事,创新讲述方式。通俗生动的理论故事更容易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要善于寓理于事,说事论理。要通过有人物、有情节、有细节、有温度的理论故事传播好马克思主义理论,传播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于群众的期盼,既要努力去做,又要讲透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讲清楚好日子要一步一步来,讲清楚党和政府做了什么、国家发展取得了哪些进步,讲清楚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什么管用,引导群众形成稳定、理性的预期,营造出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这项工作,要细水长流地抓下去,重在润物无声。要讲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故事,讲好中国梦的故事,讲好中国人的故事,讲好中华优秀文化的故事,讲好中国和平发展的故事。通过讲好这些故事,让人民群众更真切地感受到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二,善接地气,创新话语表达。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的前提是语言的大众化。要下功夫把理论语言“翻译”转化为新时代的话、年轻人的话、鲜活的话、言简意赅的话、容易记得住的话,力戒在理论宣传时说空话、套话、大话,力求让广大人民群众听得懂,听得进,听了信。

  第三,多样化呈现,创新传播形式。要适应移动互联时代碎片化、全息化、全媒体化的特点,创新理论产品的呈现方式和传播形式,不拘泥于文字、声音和视频,要通过图画、H5、动画、游戏、音乐、戏剧、快闪、聊天表情等形态多样的传播形式,对理论内容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系统化呈现。

  第四,多平台推广,创新传播渠道。内容为王,渠道为要。好酒也怕巷子深。群众在哪儿,理论宣传就要到哪儿。要把好听的理论故事、生动的通俗话语和丰富的传播形式在线上线下进行全渠道传播。在用好传统宣传渠道的同时,善用现代传播渠道,利用社交平台、短视频平台、音乐平台、热门APP、网络广播平台等多渠道进行理论传播,全方位覆盖各类群众,形成规模效益,真正实现马克思主义的大众化。

  (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钟君/《红旗文稿》2018年第23期 )

  新闻版权立法要适应媒体发展新要求

  新闻版权保护,传统媒体行业内共同面对维权之困,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取证问题。网络时代,信息发布迅速,发现侵权往往要第一时间进行证据保全,否则侵权人很可能进行删除,让权利人无法取证。而移动端的取证往往比PC端更为复杂,第一时间很难判断侵权信息是存储在侵权人的服务器,还是网络链接行为。维权人要进行及时的证据保全,就要做到又快又准,因此需要使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如今,电子取证已经被部分法院认可,但仍有很多质疑之声,主要是本地取证易被篡改问题。电子保全网页容易被篡改,而不被察觉。规范电子取证、推行行业标准,将是融媒体时代版权保护的重要环节。

  第二,判赔问题。以文字作品为例,目前北京法院的判赔标准是每千字160元。这就意味着,写出一篇2000字的评论,需要耗费作者较大的精力完成,后期还要进行编辑,而这篇新闻作品被侵权使用才能拿到320元赔偿。因此,我们也遇到过一些网站,明知侵权也一直使用。被起诉了,就赔偿。一方面,侵权不一定被抓;另一方面,即使被判赔也赔不了多少钱。虽然近年来,法院也在不断提高判赔的标准,但是对于大量的新闻侵权来说,却是杯水车薪。尤其是文字作品,以及一些新形式的作品,如H5、图解新闻,如何定性?适用什么标准?也是立法、司法的新课题。

  第三,权属问题。记者写出的稿子,版权是归报社还是归个人,这是很多媒体没有解决的问题。根据现行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新闻单位记者创作完成的作品,除了特殊约定以外,是由作者本人享有著作权,单位只有优先使用权。此前,很多媒体没有版权意识,一些老记者拍摄的珍贵老照片被其子女拿来高额索赔维权。因为权属不清,转载使用往往需要进行赔偿。

  融媒体环境下,很多新闻单位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通过签署职务作品权属声明或者在劳动合同中直接约定职务作品版权的方式,将版权归属于单位名下,统一进行维权活动。这也在一个层面上带动了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发展,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未来著作权立法进行解决。

  (人民网法务负责人滕力/《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18-12-13)

  纪实节目搭建起社会沟通的桥梁

  近些年,一批优秀的纪实作品涌现电视荧屏,大获好评。如《我们这五年》呈现当代中国人在奋斗中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和追求;《急诊室故事》长期、全景跟拍医疗生态,在对医患关系的真实还原中带领观众体悟人生百态;《希望的田野》描绘新时期中国农村的生动画卷;《巡逻现场实录2018》将镜头转向一个新的群体:基层巡逻警察……可以看到,这些兼具思想想、艺术性、社会性的纪实作品承载着书写当下、见证历史、展望未来的重要意义,值得进一步被电视荧屏所发扬、壮大。

  为沟通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和谐关系,我们需要电视媒体发挥自身的影响力,用真实记录的镜头聚焦不同社会领域、直面百姓关心的问题。只有增进了解,才能消除误解。当来自多种媒体渠道的海量信息爆炸式涌现,碎片化的事实、偏颇的评论和观点,甚至别有用心的谣言,充斥着整个社会的信息交流空间。面对如此纷繁冗杂的信息,民众的质疑意识不断提高,对于“真实”的渴求也更加迫切。这种舆论氛围为纪实性电视节目创造了恰逢其时的发展时机。

  另外,在电视节目遭遇诸种问题的当下,用真实打动人心,通过纪实手法解读人生百态、传递人文关怀,不仅能带给观众更温暖的收视体验,也构成电视破题困局的重要线索。虽然这类节目往往不像综艺、电影、电视剧那样看起来花样百出,但却有着来自纪实的独特魅力。例如在当下的互联网传播环境中,部分展现内容为满足观众猎奇心理,常常刻意放大警民冲突,为警民关系的维护造成不良影响。《巡逻现场实录2018》完成的是一份看似微小却十分厚重的记录,一线巡逻民警在各个不起眼的岗位上日复一日的守护,才是城市安全最日常的面貌,也是百姓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安全感来源。

  当下,纪实节目走热,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在为今天的电视荧屏注入别样的真实风采的同时,也增进着全社会的相互了解、关怀,推动城市公共生活更加和谐、进步。

  (何天平/《光明日报》2018-12-11)

  警惕网络评论中公共利益议题的弱化

  当前,碎片化阅读、个性化阅读、依赖算法推荐等传播阅读趋势,对内容领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对网络评论也形成很大的挑战。特别是伴随网络评论传播主体的多元化发展趋势,评论议题容易走向过度商业化和过度娱乐化,相应地可能导致关涉公共利益的重要议题弱化,很难引发长时间、高质量的讨论。

  公共知识分子型意见领袖、知识型意见领袖及娱乐型网红是三大活跃的意见领袖群体。其中,公共知识分子型意见领袖主要指具有特定专业背景并经常就公共议题展开讨论的意见群体,如资深媒体人、高校知识分子、律师、公司高管等;知识型意见领袖是指以信息分享为主,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认同度的群体,主要集中在知乎、豆瓣、在行、分答等问答社区;娱乐型网红指以满足网民娱乐诉求为主要目的,因获得大量关注而走红的人,多见于微博、微信、直播网站等社交媒体。

  近年来,兴起于问答社区的知识型意见领袖,以及在越来越多的公共事件中以意见领袖面目出现的娱乐型网红开始发挥更大的影响力,进一步加剧了网络空间娱乐化、商业化的趋势,影响着媒介生态和社会舆论,特别是某些网红对公众的审美观、消费观、生活方式等方面也起到示范效应,具有类似意见领袖的传播影响力。关涉社会公共生活的评论议题存活时间较短,高质量的、真正影响现实公共生活的讨论较少,这一现象需引起重视。一些热门话题讨论时间不长、容易被取代,促使公众不停追逐新的热点,停留于碎片化、浅层化的认知,而非进行深度思考。特别是,与传统大众传播自上而下的传播模式不同,互联网的发展促进了各方意见表达,多方意见在舆论场上的交锋容易引导公众不断变换立场,也容易形成对立和矛盾,意见领袖去群落化,呈现散点传播状态,社会共识的形成可能面临更多挑战。

  在信息爆炸的环境下,公众对优质内容的需求日益强烈。对于网络评论而言,用户为观点付费的意愿也在上升,而且随着移动支付越发便捷,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吸引更多有价值的言论和有专业背景的评论主体进入舆论场,提升网络评论质量。今日头条、一点资讯、天天快报等资讯分发平台,知乎、分答等问答社区都制定了对创作者的鼓励机制,推动了自媒体获利模式的创新,甚至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的评论部在转型后的获利模式创新也已越发明显。但是,很多网络评论传播主体往往借助过度商业化和过度娱乐化的方法,提高内容变现的转化率,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网络评论的内容趋向庸俗化、低俗化。

  (来源:中国青年网2018-12-01)

  整治自媒体乱象把关口需前移

  自媒体乱象丛生,舆论在分析其病根儿时,常常指向把关人缺失、惩处力度不大等因素。但如果将目光前移,就会发现自媒体带有与生俱来的隐患,那就是自媒体基本上没有准入门槛。

  我们当然欢迎自媒体这条“鲶鱼”搅活传播版图的“一池春水”。但乱象频仍,警示现有发展模式亟待规范。应该看到,目前许多账号虽头顶“自媒体”之名,但在性质上、影响力上,与机构媒体并无差异。很多自媒体早已走过了私人抒怀、小打小闹的初始阶段,步入了组织化、商业化的发展之路。尤其是“农村自媒体工作室月入百万”“50人做981个公号”等消息频见报端,更让我们意识到,许多所谓的自媒体已然是“机构媒体”,倘若还在管理上区别对待,留给乱象的空子势必越来越大。

  众所周知,办一份报纸,成立一家电台、电视台,是有严格前置审核程序的,主管主办单位、专业人员、办公场所、注册资本等资质要求必不可少。报刊号、频道、频率更是稀缺资源,鼎盛时期全国报纸也不过2000来家。而反观自媒体谁想办就办,如何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源头不设防,难免鲜花野稗并生,即便后期“除草灭虫”,难以消弭已经产生的负面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整治自媒体乱象,恐怕需要把关口前移,实现全方位、全链条的覆盖。

  (晁星/《北京日报》2018-12-12)

来源:青年记者2018年12月下

编辑:范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