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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手机广告研究

2012-08-13 13:49:58

来源:青年记者   作者:魏玮华 张殿元 西海瑠依

摘要:

  ● 魏玮华  张殿元  西海瑠依
  日本是目前世界上手机媒体起步最早、最发达的国家。在日本,不少人会用手机看电视、听广播、阅读杂志,用手机扫描购买商品或者在便利店支付费用,还可以通过刊登在杂志上的二维码来预购商品或上网。手机已经成了很多人不可缺少的“个人专属服务器”。日本手机媒体广告的表现形态、盈利模式、国民消费心理、技术表现、监管法规等方面,已经比较成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了解日本的手机广告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可以为蓬勃发展的中国手机广告运营提供很好的借鉴。
  
  发展历程
  综观日本手机广告的发展历程,到目前为止可以总结为五大阶段。
  第一阶段:1999年NTT-DoCoMo推出的i-Mode问世,开启了日本手机上网的大门
  一家由NTT-DoCoMo和电通共同出资的日本公司D2 Communications独家代理了DoCoMo官方网站i-Mode的广告代理权,主要收入是以卖位置广告为主。
  第二阶段:2002年纯广告
  2001年,日本开始出现了FreeWap(非官方网站),第一阶段的i-Mode就是与其相对应的官方网站。非官方网站的主要盈利模式就是卖广告,当时日本是借鉴PC互联网模式,以包月CPM和CPC广告为主。
  第三阶段:2003年Affiliate广告
  只短短一年,日本就告别纯广告时代,迅速迎来了革命性的变革。这就是在日本无线业可以称为具有跨时代意义的Affiliate广告。这种广告形式是指:“Web网站和邮件杂志中放置可以连接到某企业的网站Link,用户一旦通过Link访问该企业的网站,并发生‘成为会员’或者‘购买商品’等行为后,向放置此Link的网站主支付相应报酬的广告手法。”这种广告至今仍然是日本最主流的无线广告手段。其中,DeNA、Adways、DAC、CAMobile等第一批无线公司也因此在日本上市,获得了成功。
  第四阶段:2007年P4P广告
  P4P,即Pay for Performance,是在日本兴起的一种新型无线广告。根据不同的搜索关键字,在搜索结果的页面显示不同的广告(搜索联动型广告),并且根据解析网页页面的内容,自动展现相应的广告(内容联动型广告)。2008年P4P广告开始进入普及期,增长率大幅上升。
  第五阶段:新一代广告Rich广告(富媒体广告)
  日本的新一代广告被称为Rich广告,是在客户端内开发插件,在浏览客户端的同时,可以展现视频、音乐等流媒体广告,作为“很具有震撼力的展现效果”逐渐被广泛利用。
  
  运营和监管
  在日本,各大型广告公司巨头都与通信公司合资,共同成立网络广告代理公司,要在手机媒体上发布广告就一定要通过这些网络广告代理公司。最有名的是i-Mode,它的手机反馈率高,除了进行产品宣传还能用于市场调查和客户数据管理。i-Mode广告的具体做法有:在适当的时机发送手机电子邮件,通过网络游戏吸引顾客,在游戏中自然地打出企业Logo等。手机SNS游戏一旦搭上了3G的快车,就能爆发出非常高的人气。日本的SNS上市公司GREE在2009年4月的时候,用户就有1000万,其中PC用户只占到1.5%,其余98.5%的页面浏览量都来自移动设备。GREE将SNS和手机游戏绑在一起,一方面通过SNS服务获取广告收入,另一方面通过销售游戏道具获取增值收入,同时还展开了类似游戏内置广告的交叉收入模式。
  在日本,对手机广告有着非常完善的法律法规,还有详细的网络广告发布、后期刊登等的申请格式。最重要的是,日本的各项法律条文都是站在消费者(社会弱者)的立场上来考虑问题的。例如,根据2011年的报道,日本通信省计划要求移动服务提供商公布上网费的计算方式,目的是为了能让用户降低在移动媒体费用上的支出。相关部门也已经明令三大运营商进行全方位的信息披露,做到真正的透明化。
  此外,随着手机使用年龄的日渐低龄化,手机给家长、孩子带来便捷和安心的同时,移动互联网的发达也使得很多青少年难以分辨是非,遭到犯罪分子的侵害。在日本,低头沉溺于手机网络世界的青少年随处可见,手机已经是他们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第一大社交网站Mixi,其中将近70%的访问都是来自移动终端。根据日本警察厅公布的数据,2008年破获的6321件网络犯罪案件中,254件为传播儿童色情物品的案件,违反青少年保护条例的有437件。在这些未成年的受害人当中,涉及交友网站的多达700多人,涉及博客网站等非交友网站的受害人则接近800人。青少年手机上网引起了政府的重视。2009年4月起,日本政府明确规定,手机服务商被规定有义务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站过滤服务,降低青少年对不良手机信息的浏览;运营商发现有诱骗青少年的帖子要马上删除;建立交友网站的时候需要向警察厅做申请。近几年针对日本青少年犯罪率较高的情况,大部分的中小学生开始佩戴手机上学,并且很多跟当地警察局或者学校、家人直接联网,以便有紧急情况时跟学校、家人或警察联系。
  
  经典营销案例
  日本手机广告发展至今,已经被巧妙地融合进了人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只要使用手机就可以接触到各种广告,而且大多是趣味性、娱乐性的,再也不是那种让人生厌的推销广告。这除了需要很好的消费者洞察和广告创意之外,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强大的技术支撑。
  其中典型的案例就是日本最大的广告公司电通推出的iButterfly(蝴蝶应用)。只要具备摄像头和GPS(全球定位系统)的智能手机都可以使用。先下载iButterfly应用程序,打开启动手机相机,把屏幕中镜头对准现实的场景,就能看到虚拟的蝴蝶们在翩翩飞舞。然后用户们可以把手机当做捕蝶网,对准屏幕中的蝴蝶,轻扑下去,虚拟蝴蝶就会停留在屏幕上,点击保存,虚拟蝴蝶就像标本一样储存在应用程序的蝴蝶集里。每一个蝴蝶都代表着一张优惠券,在商家消费时只要打开应用,出示收集到的蝴蝶图标,就可以享受商家提供的优惠待遇。这些蝴蝶优惠券类别不同,有的是商铺优惠券,有的是连锁店或品牌放出的通用优惠券,有的可能是目前所在位置附近的限量优惠券,还有的甚至是线上消费的折扣券。
  在受到好评后,电通乘胜追击,已经开始了一款名叫iButterfly Plus的智能手机社交游戏。在蝴蝶出没中,可以通过蓝牙技术和朋友互换蝴蝶,还可以直接将收集到的各种蝴蝶信息发布在Facebook或Twitter等SNS网站上。将这款应用程序和SNS结合在一起,不但制造了话题,提高了关注度和认知度,还能使更多的消费者积极参加到收集优惠券的手机活动中来。这个应用程序已经被新加坡、香港等国家或地区陆续效仿使用,而在第一个出现蝴蝶飞舞的国家日本,全国已经有超过500个蝴蝶种类在“天空”中出现。
  
  结  语
  手机媒体无论在中国还是日本,都给消费者的生活方式带来了巨大改变,现在的消费者已经不再是从前的消费者。同时,手机媒体的出现和发展也给广告主带来前所未有的营销新机遇。但无论手机具有多强大的即时性和随地性,也需要有连贯性、策略性、准确性的沟通方式才能打动消费者。日本的手机媒体运营已经趋于成熟,而中国正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在符合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日本的新技术以及他们对用户提供的人性化服务理念,以正确的心态面对移动互联网新时代的到来。
  【本文为上海市社科基金规划项目,项目编号为2010BXW003】
  
  参考文献:
  ①《ネット広告白書2010》,株式会社インプレスR&D,2009年9月10日
  ② 植田康孝:《モバイルTVによるテレビ広告効果の可能性の拡大》,《広告科学第44集》,2003年版
  ③《日本手机广告业发展分析》,http://www.chinahyyj.com/mianfeibaogao/ChuanMeiXingYe/21018.html
  ④ 匡文波:《日本手机媒体发展启示录》,《传媒》,2006年第6期
  
  (魏玮华:河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张殿元、西海瑠依:复旦大学新闻学院)
  来源:青年记者2012年7月下

来源:青年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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