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私域与公域纠缠下情感公众的流量“反噬”

2021-09-22 11:09:41

来源:青年记者2021年9月上   作者:张小强 王凯

摘要:技术的发展带来了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的融合,在网络融合空间中人、技术和互动形成了想象的情感共同体。

  摘  要:技术的发展带来了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的融合,在网络融合空间中人、技术和互动形成了想象的情感共同体。林生斌事件就是在此背景下,以公众情感情绪为主线,舆论为表现形式,技术可供性为基础支撑,引发的一场基于复杂人性的情感劳动和注意力付出的公共流量“反噬”。

  关键词:林生斌;情感公众;技术可供性;情绪;流量“反噬”

  林生斌事件最近受到广泛关注,此事可以追溯至2017年“杭州保姆纵火案”(以下简称“纵火案”),因保姆莫焕晶故意纵火,造成雇主林生斌的妻子及三个幼童在大火中丧生,引起舆论关注。此后林生斌将微博名改为“老婆孩子在天堂”,开始了一场讨要“说法”的活动。2018年6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莫焕晶一审上诉,维持死刑判决。“纵火案”受害人家属起诉包括绿城物业公司在内的9家单位索赔1.3亿元,获得网络舆论的支持。2019年2月他们通过私下协商的方式与绿城集团达成和解撤诉,“纵火案”至此告一段落。林生斌曾经公开表示将设立以其亡妻子女名字命名的“潼臻一生”公益基金,并常在微博发布情感动态与网民互动交流,持续吸引公众注意力。2019年10月“潼臻一生”童装店铺上线,生意异常火爆。2020年7月林生斌微博名从“老婆孩子在天堂”改为“-林生斌-”。在“纵火案”发生后的四年里,林生斌积累了四百多万粉丝,从一个素人变成网民心目中的“深情好男人”。2021年6月30日,他突然在微博宣布再婚生女,引起网民不满进而引发了一起新的舆论事件。

  公共领域(简称“公域”)是“政治权力之外,作为民主政治基本条件的公民自由讨论公共事务,参与政治的活动空间”[1],讨论涉及公民利益的普遍性议题。私人领域(简称“私域”)则是“以个体独立人格为基础的私人活动与私人交往空间”[2],面向的人群及讨论的话题有限,多涉及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的出现,推动个人日常动态、生活感悟和私人话题大量进入公共视野。具体表现为三种情况:1.私域发生的事情具备公共特征,或者涉及公众利益时,私人色彩淡化,成为公域个案供公众讨论。2.个体出于某种诉求,主动使用媒介公开私人事务,让渡隐私给公众。3.个体被动地暴露私人事务给公众,即并不具备公共属性的私人信息,被他人私自撕扯进公众视野,甚至带有侵犯公民隐私、触犯法律的特征。林生斌事件呈现出以上三种情况的公域与私域纠缠融合。

  本文选择这一案例进行分析,出于以下原因:该事件是公私融合的典型舆论事件,影响力较大,可讨论性强。研究事件中表现出来的网民心理变化、复杂人性以及情感共同体的互动,有助于厘清同类事件的舆论演变规律。

  林生斌舆论事件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林生斌是受害者,事件具有公共性。舆论为维护公共利益,网民自发围观、痛谴不良保姆、质问物业公司、施压相关部门、推动真相浮出水面、帮助受害者索要相应赔偿、安抚家属情绪。第二阶段林生斌从受害者变成被舆论监督的“公众人物”。网民基于注意力和情感付出的“私心”,引发了对林生斌的道德批判乃至阴谋论、鬼神论等猜测,然后转移到法律层面的林生斌偷税漏税问题。本文在公域与私域融合背景下以情感公众为切入视角,结合社会心理学相关理论对事件中涉及的舆论特征进行分析。

  情感公众(affective publics)是通过情感表达而动员起来、被连接或反连接的网络化公众组织形态,这种公众形态是因网络化技术转化而来的,表现出人、技术、实践互动的新空间和从这种互动中想象出来的共同体[3]。林生斌事件中,网民的线上形态就是典型的情感公众。情感表达贯穿于林生斌事件全过程,具有偏向弱势方的情感倾向,容易受情绪影响产生各种网络行为,也会滑向网络暴力。数字技术拥有左右情感公众的认知、态度、情感乃至行为的特殊效应,这种效应在很多时候是主导性的[4]。技术消弭了公域与私域的区隔,夹杂着网络中各种隐藏力量的博弈,贯穿于大众的每一次网络行为。技术可供性又赋权情感公众的话语表达,让理智话语体系被边缘化,情感情绪性话语被放大。

  林生斌事件的起点:私人事件收割情感公众流量

  (一)情感公众流量的基础

  在社会责任、共情和利他的驱使下,网民围观“纵火案”,形成情感公众的新公众形态。

  社会责任规范从人性出发,强调公民有责任和义务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而不考虑交换回报[5]。共情是指个体能够体会到他人的处境状态,并产生同情心,以他人视角看待问题,常常伴随着想象的感同身受[6]。利他行为是指以付出时间、金钱、注意力或情感劳动等能量来帮助他人。人类大脑中也确实存在专门负责共情功能的区域,这个区域被称为镜像神经元,是同情和助他行为的生物基础[7],这一功能让网络化公众得以感受到他人的感受,自发援助受害人家属林生斌等人,进而形成情境,产生更多公众关注行为。同时,公众通过将近一年的声援,在想象中是他们为受害人家属争取到“最大”赔偿,网民自我效能感和自尊会增强。这也是后续网民为林生斌付出注意力和情感劳动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在真实与想象之间的互动:事件主体对情感公众情感的铺垫

  1.主体:有目标的自我呈现引导情感公众。法院判决后,“纵火案”本该结束,但林生斌并未就此退出公众视野,而是选择了把握这次曝光度在公域进行个体的自我呈现。林生斌的行为,正如欧文·戈夫曼所指出的:“我们是为在他人心目中塑造一个自己所希望的印象而表演的。”在人际互动中,“不管个人在头脑中所具有的具体目标是什么,也不管他达到这个目标的动机是什么,他的兴趣始终是控制他人的行为,特别是控制他人对自己的反应”[8]。林生斌的自我呈现就是个人为了创造、修改和保持他人对自己的印象而进行自我包装和修饰的过程[9]。

  判决后的四年里,林生斌利用社交平台成功地将个人生活区隔为“前台”和“后台”。在“前台”常思、常感、常叹、常叙,表达对过世妻儿的思念,已然成为其生活方式。“在自我监控倾向量表上得分很高的人表现得像社会中的变色龙——他们不断根据周围环境来调整自己的行为。”[10]他通过与各社交平台粉丝的留言互动,监控自身行为,关注粉丝反应,不断改进自我表露和社会行为以获得认可,倾向于成为网民期望的样子。同时,有意隐瞒再婚等“后台”信息。

  2.情感公众:暂时的认知失调掩盖其他观点。“纵火案”中,一个外表风度翩翩温文尔雅深爱妻儿的好男人形象,本身就很容易吸引大众特别是女性网民的眼球,因好感而催生信任。在第二阶段的舆论发生之前,也有部分网民对他的所作所为产生怀疑,认为他是在以“卖惨博关注”的形式牟取经济利益。因为“林生斌利用过世妻女自我营销”与“纵火案”中呈现的第一印象反差极大,会产生认知失调。当两种想法或思考不一致时,为了降低这种不愉快的感觉体验,网民经常会调整自己的想法[11],进行选择性理解和自我说服,跟随既有情感倾向,沉浸于原有认知,逃避未被戳穿的事实。在林生斌几乎无懈可击的形象塑造下,以及与网民日常的情感互动中,大众的理性思辨能力被弱化,进一步催化了公众的认知失调,即使被“忽悠”也下意识地心甘情愿。因而,信任林生斌的网民通过数字技术得以聚集,而不信任林生斌的公众被数字技术和大多数信任林生斌的网民断开连接,情感公众“想象的共同体”得以形成。

  认知失调也会随事件演变而发生变化。当林生斌再婚生女的消息被公开后,坐实了部分公众过去的种种怀疑,认知失调不得不让位于“事实真相”。这时,不信任林生斌的观点得以聚集,情感公众的形态并未改变,但其情感倾向和观点发生了改变。

  3.事件主体与情感公众的互动。在林生斌再婚生女曝光之前,所有故事情节都符合大众的情感期待。网民先是为“纵火案”贡献参与度,制造舆论,接着又用实际消费行为助其创业,带他走出亡妻丧子丧女的阴霾。同时,林生斌也确实满足了大众所期待和想象的公众形象。换句话说,网民想看到一个经历生命跌宕起伏的人逐步走出困境成为生活强者,这符合当代认知价值观。网民在想象的林生斌与命运较量的过程中,代入了自己的情感甚至角色——“真正的强者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网民也是这场人生斗争的“合伙人”和“股东”。甚至仅仅个人的成功还不够,筹集善款成立“潼臻一生”公益基金,反哺社会才是完整的故事。在这部剧情里,网民既是导演、编剧,也是群众演员、观众,而林生斌则是被看好的主角。随着他宣告再婚生女,在网民眼里,他这是私自“篡改”故事情节,超出公众编剧心理预期,是大众所不能容忍的。

  情感公众的情感反转:网民不满后的集体“宣泄”

  (一)群体“释放效应”下的情绪蔓延

  林生斌在微博上透露再婚生女,网上最初是祝福而后逐渐有责骂的声音出现。在信息大爆炸的时代,无效信息大量冗余,有效信息难以捕捉,时间消解注意力,导致情绪比事实重要。当愤怒这种最容易传播的情绪被唤起,再加上人的易受群体感染的特性,网民就更可能在匆忙间做出决定,根据自己的想象来解读事件,快速站队。情绪会启动网民过去被骗经历的记忆基模,寻找各种蛛丝马迹给林生斌扣上衣冠禽兽、杀害妻儿的帽子。在前期对林生斌投入的情感越多,后期其情感反转的可能性与愤怒情绪就会越高。

  (二)“异己”意见的湮没

  在沉默的螺旋作用下,网民迫于某些社会情景,做出背离自己原本态度的行为。林生斌事件中,一些假新闻也起到了重要的情感动员作用。在“镇魂井”“锁魂墓”言论之初,部分网民认为是无稽之谈。然而,网络舆论最终呈现在大家面前的几乎是经历了一次广泛谈论后达成的“共识”,林生斌是一个用巫蛊厌胜之术谋害自己妻儿的恶魔。怀疑的声音被压制,网民要么沉默、要么附和。

  (三)多因素作用下的“网络暴力”

  林生斌事件参与者海量,个体的评价顾忌会降到最低,加上网络匿名性、脱抑制效应的影响,个体感消解,责任分散,造成网上出现谩骂言论、诋毁言论。即便是公安机关已经澄清相关言论属于谣言,“情绪”仍然咬着不放,集体进行对抗式解读。

  后真相时代情绪至上的特征,极易产生网络暴力行为。在网暴“万州公交车事件”无辜女司机后,幕后攻击者并没有为攻击行为“买单”。此种“惯例”会麻痹大众思维,肆无忌惮地在社交媒体上以言语攻击林生斌。

  网民的上述情感倾向通过各种网络平台表达出来,就会形成情感公众中人、技术、实践互动的新型空间。其中,平台通过数据捕捉到公众情绪后,便会相应提供事件的热搜、热榜、事件标签将公众情绪进一步聚拢和放大。由此,一个虚拟的、想象的、庞大的向林生斌讨要说法的共同体就诞生了。

  公共流量“反噬”:技术可供性下的心理动因

  (一)技术的可供性与情感公众的形成

  技术将大众的“群居”属性延伸至虚拟空间,融合公域与私域,为网民情感共振提供了情境。社交媒体的连接可供性有助于激活公众之间的联系,还可以实现表达和信息共享,解放个人和集体的想象力[12]。网民泡在网上就爱好兴趣、观点认知等自发形成情感共同体,利用各种App平台、虚拟社区、社交群等聚集在一起。

  互联网上的群居,是思想意识形态的聚集,网民可以和全国乃至全世界的人组成集群。有共同、共通的因子就可聚集,而涉及公共利益、人性道德、伦理法规等问题,可以迅速群集起庞大的集群。因为这些是每一个网民都有的最大公约数,所以聚集的力量令人窒息。技术可供性延伸集群场景却无法改变公众本性,甚至放大“劣根性”。当平台算法捕捉到网民情绪后,往往又通过热搜、热榜给情感公众的形成提供了“基础设施”。

  (二)数字化给予背后复杂的动机和人性

  回顾“潼臻一生”初创时的品牌支撑,是“纵火案”后网民的注意力。粉丝的关注更多是一种善良的给予。林生斌把私人事务置于公域中,主动进入公众注意力关注之下,享受着网民情感和财务付出。但这种关注不是出于“公共利益”,而是基于网民注意力和情感付出的“私心”。这种“私心”包括:要求其继续营造前台深情人设,近几年不可以恋爱甚至结婚,持续与网民情感互动等等,这是对林生斌的一种裹挟,他的每一个决定似乎都必须听取支持者的意见。

  “纵火案”后,林生斌阶层突然断崖式下移得到共情,官宣再婚生女阶层陡然上升受到责难。公众认可通过自身努力的阶层跃迁,而不能接受基于“欺骗”行径消费粉丝情感付出和注意力劳动的成功。

  注意力劳动与情感需求的“交易”形成互惠规范,施助者和受助者相互受益,但林生斌宣布再婚生女无疑打破了这种规范,给公众带来情感挫折。伯科威茨认为,挫折产生愤怒,即攻击的一些情绪准备[13]。林生斌再婚生女和违背成立“潼臻一生”公益基金的承诺,在网民看来属于特别不合理和不公正的情形,超出预期,集体受挫,愤怒满溢,再加上“阴谋论”等线索,很容易产生网络攻击行为,最终形成挫折-愤怒-攻击的情感演变模式。

  结  语

  “情感公众”这一概念的提出,本身是基于带有政治性的公共事件的。然而,由于网络技术的可供性,当前很多舆情事件都带有公私融合的特点。公众这种分享型的情感实践很难严格地说究竟是“公”还是“私”。情感不协调都会催生出情感公众这种新型的公私混合的想象共同体。林生斌宣布再婚生女后,虽然连发五条微博回应质疑但并没有起到消解舆论的作用,反而催生了对其不利的情感公众形成,刺激网民情绪。究其原因,在于围绕林生斌前期已经形成了情感公众,在新的事件刺激下只是情感发生了反转。林生斌事件中情感公众的情感反转也揭示了情感公众不同于真正的公众领域的本质特征——不稳定和易变,其不确定性比其他形态的舆论空间更强。在舆情管理和舆论引导中,应特别注意情感公众的这种特点。

  【本文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前沿交叉学科(跨学科)项目(编号:2019CDJSK07XK13)资助】

  参考文献:

  [1]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曹卫东,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0:35.

  [2]李红春.当代中国私人领域的拓展与大众文化的崛起[J].天津社会科学,2002(03):108-113.

  [3][12]Zizi Papacharissi.Affective Publics[M].America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5:125-126,9.

  [4]常江.互联网、技术可供性与情感公众[J].青年记者,2019(25):92.

  [5][10][11][13]戴维·迈尔斯.社会心理学:第11版[M].侯玉波,乐国安,张智勇,等,译.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6:441,72,135,357.

  [6][7]尼拉 R.布兰斯科姆,罗伯特 A.巴隆.社会心理学[M].邹智敏,翟晴,等,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9:226,227.

  [8][9]周宗奎,等.网络心理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91-92.

  (张小强:重庆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凯:重庆大学新闻学院硕士研究生)

来源:青年记者2021年9月上

编辑:范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