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假新闻的产生原因及防范措施

2008-07-14 14: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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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 蓓  陈 欣

  假新闻严重影响了媒体的公信力,本文将着眼于近几年来出现的假新闻,对其产生的原因及应对措施进行论述。

  产生原因

  假新闻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来自外界的客观原因,也有新闻界自身的主观原因。
  第一,现代传播技术的发展,为假新闻的制造和传播打开“方便之门”。电子图像处理技术的成熟,使得用“移花接木”等手段制造假新闻照片成为可能。2007年的十大假新闻《武警苦练船艇操作技能》刊发的就是经电脑后期制作、将影像复制组合而成的假新闻照片。网络成为假新闻传播的新渠道,有些记者片面追求时效性,过分依赖网络,很多从网上下载的稿子不经核实就直接刊登。
  第二,市场经济带来的传媒运作方式的改变,使得传媒从单纯的党政机关宣传部门,转变为通过广告费用自筹资金的利益单元。一方面,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报纸版面常常充斥着“形象专版”、“企业展示”等以新闻形式出现的广告,严重干扰了读者的视听。另一方面,媒体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一些媒体为了追求抢发新闻的速度和新闻对受众的刺激,会通过炒作迎合部分人的低级趣味,以此来制造新闻卖点;一些读者的文化水平和素质较低,以及某些人的窥私、猎奇心理,形成了假新闻的“市场需求”,客观上催生了假新闻的泛滥。
  第三,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道德素养低下,业务水平不高。从目前的新闻采制者来看,既有专职的记者编辑,也有业余的通讯员、撰稿人等。自由撰稿人杜撰,大多是出于经济利益驱使,为赚取稿酬,把新闻当作一种谋生的手段,他们深谙编辑和读者的胃口,屡屡编造离奇故事来吸引读者。而报刊的记者和通讯员编造假新闻,则是由于采访不深入,为了赶稿刻意拼凑;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合理想象”习以为常;甚至追名逐利,凭空捏造,无中生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记者编辑不注意核实,对新闻源、新闻报道本身核实不多,盲目转载,致使把关的缺失;或者记者编辑已经意识到新闻有可能是假的,但为了抢新闻,以吸引受众注意力,还是掩耳盗铃,故意刊发。
  第四,从管理上来看,目前我国新闻体制和法制不够完善不够健全,使得假新闻的编造者有机可乘。这主要是因为:一是对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够,对一些假新闻不能及时处理,惩处力度不够;二是偏重道德倡导,疏于法治与行为管理,督导不力。

  防范措施

  防范假新闻,既需要媒体从业人员的自律,也需要完善他律,即有关制度建设。
  第一,从自律来看,预防假新闻,根本的、首要的要从新闻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抓起,包括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素质。一方面,要重视加强新闻从业人员的道德素养。记者和编辑要有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实事求是的职业道德。另一方面,记者和编辑要不断学习,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和理论素养,不断提高辨别真假的能力。在实际工作中,记者要发扬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认真采访,认真核实新闻源。
  1991年,中国记协理事会通过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1994年、1997年又进行了两次修订),对新闻职业道德做出了明确规定,是业界对新闻从业人员的道德准则提出的明确要求,有助于消除媒体内部主观上故意编造假新闻的现象。
  第二,从他律来说,国家管理机制应与受众监督机制相结合。受众对媒体的监督与制约,消极地说,就是提高自身的阅读品位,不轻易陷入对奇闻轶事的追逐之中,使假新闻没有市场;积极地说,就是要明白假新闻出现的原因和危害性,在接受新闻报道时更善于思考和质疑。这就有必要设立读者监察官(或读者意见调查员),他们不但向媒体领导反映读者意见(如关于媒体报道不公允,或是指出事实错误等),而且还监视编辑记者的工作情况。同时他们定期作出书面报告,刊登在报纸上,向读者说明某个问题是如何产生的,或对某个需要更正的错误进行更正等。
  国家管理制度的实施,就是要完善法律和加强立法,通过法律手段来杜绝假新闻,只有在法律的强制下,新闻活动才能走上符合新闻传播规律的规范化轨道。2005年3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出《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以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
  新闻打假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论是主观努力还是客观制约,事前预防还是事后追究,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只有实行媒体行业自律、媒体自身管理、社会监督、司法制约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才可以形成一个包括业界、学界、普通受众和国家管理部门组成的打击假新闻的网络。
  参考文献:
  ①丁柏铨:《中国新闻理论体系研究》,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45页
  ②陈力丹:《假新闻何以泛滥成灾》,《新闻记者》,2002年第2期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来源:青年记者2008年6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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