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难报道的误区与对策
2008-12-28 08: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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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0·5新疆乌恰大地震报道为例
● 马瑞婕 帕哈尔丁
今年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10万平方公里的受灾面积、6万多人的遇难,以及多家媒体、多种渠道的独家报道,吸引了受众、赚足了人们的眼泪。可是10月5日发生的新疆乌恰大地震,却没有受到这般待遇,地震发生第3天,媒体才陆续做出了反应,简单介绍基本情况就草草收尾。反而同一时间发生的西藏地震,由于伤亡人数多于新疆,报道力度要大得多。这种报道差异是媒体对于灾难性报道价值选择的体现,这不得不让人怀疑“死亡人数越多越值得报道”的恶性观念是否已经在我国媒体滋生。
误区分析
1.恶性观念滋生?
资产阶级新闻学认为最有价值的新闻就是死亡、暴乱、黄色、犯罪、冲突、仇恨、恐惧等。这种“最坏的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的新闻价值观是不可取的,更是我们一直所批判的。可是,就在今年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我国媒体争相将镜头投向对死亡、恐惧的扩大化报道之中。而新疆乌恰大地震却由于伤亡人数为0而备受冷落。
2.按“套路出牌”不顾“以人为本”
截至10月17日,在统计的5家报道了该事件的报纸发表的29篇稿件中,没有一家做了全面报道。大部分只是就事件做了简单介绍,机械地套用惯有的灾难报道模式。在这种套路下,新疆乌恰大地震的确没有过多可以写的价值。可是受众需求的信息,不仅仅是伤亡人数和损失的多少,还有事件出现的原因、背景、意义等。为什么接连发生了这么多次地震、国家关于地震预防和预测又做了哪些工作等,可能是受众更加关心的。因此,已经走入新闻价值取向误区的媒体,没有以“以人为本”为根本原则,当然也无法写出吸引读者的好报道。
3.本地媒体新闻敏感“沙漠化”严重
新疆本地媒体由于地处西部、再加上新闻事业发展起步较晚,在很多层面与内地还是具有相当差异的。其中,在新闻从业人员素质方面还体现在本地的新闻缺乏本地优势。这是缺乏新闻敏感、看不清事件本质的表现,而这种表现就仿佛新疆生态环境的沙漠化一样,带给人模糊、没有方向的不明确感。
本地《新疆日报》、《乌鲁木齐晚报》、《都市消费晨报》3家报纸,在乌恰大地震发生后两天内,对于此次事件总共发表了17篇报道,内容上除交代时间、地点、人物外,涉及的还包括:地震局针对新疆乌恰县地震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喀什有震感、人员已经撤离、转移到安全地带以及抗震安居房的作用。但是,对于人员没有伤亡的原因——抗震安居房建造的来龙去脉、原理以及实施地区介绍和乌恰县作为地震多发带以往的地震经历等相关的信息报道不全面。在17篇报道中,只有4篇提到抗震安居房建设问题。
4.“管中窥豹”
乌恰大地震发生后,媒体只是就事件看事件,只是把它当作一起地震事件做了报道,而不管事件本身是否具有深刻的价值。媒介从业人员“管中窥豹”,当起了“井底之蛙”,没有及时、深刻地了解事件全貌,更没有将事件放在全疆和全国的层面上分析推广。首先,在当地来看,实施抗震安居房建设3年以来,已经成功避免了多次地震带给人民的人身安全危害和经济损失,对本地的经济发展带来了突破性的进展,这在全国来说都尚属第一例;另一方面,新疆隶属地震高发带,乌恰县的成功经验是其他备受地震困扰地区急需学习和效仿的楷模,没有宣传就没有学习。
对 策
1.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新闻价值
评价一个新闻事件是否具有新闻价值,不仅要看它的价值要素是否全面,更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新闻价值。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新闻事件每天都在发生,它们的出现有必然性和偶然性:必然性是长期作用的结果,这就要求新闻从业者要经常往后看,看以前发生的新闻事件与现在的新闻事件有没有关联,有无必然导致现在的新闻事件发生的作用;偶然性是未来必然性的提前体现,这就要求新闻从业者更要经常向前看,及时把握社会脉搏,提前引导舆论。
2.延伸单个的新闻事件
每个新闻事件都不是孤立的个体,它一定有因有果,只是它的因果成连续环扣状态,因既是果、果既是因。每个新闻事件都是与某个其他新闻事件具有相关性、连续性的。也就是说,每个新闻事件都有它发生的必然性,这种必然性注定了它一定是某个新闻事件的延伸,更是下一个新闻事件产生的伏笔。
3.报道重点向“以人为本”转变
怎样提高媒体的宣传能力、增强宣传效果,从而贯彻好国家的方针政策,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是媒体应该努力的根本目标。坚持以“以人为本”为根本原则,切实了解受众之所需,换位思考。
(马瑞婕,新疆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帕哈尔丁,新疆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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