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新闻媒体,民众的监督就无从谈起
2009-01-06 19: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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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新生
温家宝总理在接受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记者采访时,非常坦率地说,中国的民主发展首先要逐步完善民主选举制度,让权利真正属于人民;其次要改善司法系统,建设独立与公正的司法制度;第三,政府必须接受民众监督特别是新闻媒体的监督。(《钱江晚报》2008年9月30日)
在现代信息时代,新闻媒体监督已经成为民主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新闻媒体,那么,民众的监督就无从体现。
民主选举、司法独立与新闻媒体监督相辅相成。民主选举必须借助于新闻媒体;司法独立需要新闻媒体的广泛支持。假如选举没有新闻媒体的参与,那么,选举不可能是民主的选举;司法独立并不意味着暗箱操作,司法独立是司法官员在法律的引导下,独立地作出判断。但是,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拒绝新闻媒体对司法案件进行报道,也不拒绝新闻媒体讨论生效的判决。新闻媒体贯穿民主选举、司法独立的始终,而新闻媒体本身也成为民主选举、司法独立的重要内容。
前一段时间,人们在谈论中国民主发展进程的时候,往往夸大民主选举、司法独立与新闻媒体之间的紧张关系。似乎民主选举,就必须实行多数人的统治;而司法独立就是拒绝公众的监督;新闻媒体在选举的过程中,不能为候选人提供必要的平台,也不能对法院的判决说三道四。
在现代民主社会,民主选举是一种征求并且尊重多数人意见的政治行为。民主选举的过程,就是一个寻求共识、凝聚共识的过程。在民主选举过程中,新闻媒体应当及时报道各方面的意见,通过平衡性的报道,让各种声音都表达出来,从而让选民在信息充分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政治判断。新闻媒体不仅提供发表意见的平台,而且制作各种民意调查表格,统计分析选民的意见。
司法是国家非常独特的组成部分,司法以法律为基础,而法律体现多数人的意志;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必须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判决,但是,司法机关的判决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司法机关在判决的过程中屈从于多数人的意志,损害少数人宪法和法律上的权利,那么,各国的诉讼机制都赋予了当事人上诉的权利,在上诉的过程中,受害人的利益可以得到有效的保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司法机关旨在处理具体的案件,在当事人之间实现权利和义务的平衡;而民主选举旨在解决整个社会的发展方向问题,在整个社会实现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民主选举与司法独立是宏观与微观的关系,在现代社会缺一不可。
新闻媒体是相对独立于选举政治、司法体制之外的社会监督系统。新闻媒体在现代民主政治发展中扮演着下列角色:首先,新闻媒体扮演守望者的角色,发现社会问题,从而引起决策者高度注意;其次,新闻媒体扮演承载者的角色,充分满足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和表达权;第三,新闻媒体扮演引导者的角色,在社会发展面临利益矛盾和冲突的时候,通过广泛而又深入的信息沟通,引导公众寻找正确的目标,共同克服所面临的困难;第四,新闻媒体扮演协调者的角色,当社会出现意识形态争论的时候,新闻媒体应当求同存异,为不同价值判断提供合理的存在基础,从而使整个社会呈现出“和而不同”的欣欣向荣的局面;第五,新闻媒体扮演监督者的角色,始终把镜头对准国家公权力和公众人物,代表民众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防止他们滥用权力,损害公民的基本权利。
新闻媒体在民主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不是自封的,而是天然形成的。新闻媒体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成为社会公器。新闻媒体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体现自己的价值判断,但是,新闻媒体如果脱离了民众的支持,就像人脱离了空气与水一样,无法生存。现在一些新闻媒体过于强调自己的超脱地位,认为可以在编辑部中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社会价值定位,而只是凭借个人好恶,对新闻事件作出判断。这是一种极端自负的、不负责任的行为。新闻媒体在民主发展中,既要不断地反映社会各界的意见,又要不断地修正自己的坐标,不能对外鼓吹民主,对内实行专制;对外耀武扬威,对内等级森严;对外充当大众的救世主,对内不负责任地为稻粱谋。
社会舆论的形成离不开新闻媒体的参与,新闻媒体在酝酿民主气氛、推动民主进程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些学者把新闻舆论监督称之为媒体“看门狗”角色,把新闻舆论监督的方式概括为新闻消息(日常客观报道)、评论和深度报道。这是一种非常有见地的观点。新闻媒体正在逐步成为一种独立于国家权力机关之外的特殊的社会主体,新闻媒体正在逐渐地形成自己的价值判断。当我们意识到新闻媒体监督是现代民主发展不可或缺组成部分的时候,我们更应该殚精竭虑,深入研究新闻媒体自身发展的逻辑规律。
(作者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湖北省法学会传播法研究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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