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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恨化学”广告背后的科学素养缺失

2015-12-29 13:27:49

来源:青年记者   作者:何勇海

摘要:广告可以吸引人们的眼球,但要基于科学的说服力引起消费者的认同。

  最近,某化妆品品牌再次因一段仅15秒的广告被舆论讨伐。这段广告不断重复着“我们恨化学”,甚至直接用这五个大字占满屏幕。广告本意或许是想强调自家品牌的“天然”,但7月份在湖南卫视播出后一直风波不断。最近央视8套开始播这则广告,引起《结构化学基础》作者、北京大学教授周公度的注意。11月19日,网友爆料周公度递交声明要状告媒体。(观察者网、光明网,11月22日)

  诚如网友所说,没有化妆品可以做到不含化学成分,没有化学就不可能做出化妆品。不少专家也指出:在化妆品中,保湿剂、透明酸、防腐剂、硅胶、硅油等常用物质,都是含有化学成分的,即使从植物中提取的成分也是化学成分;即使是天然物质制造成产品,其萃取、分离、提纯等工艺,以及临床实验,还有需要用到的仪器、试剂,都要以化学来支撑,因此,化妆品也属于精细化工产品的一种。

  化妆品企业策划出这样一则违背科学精神的商业广告,或许是为追求独特创意,以吸引公众的眼球,制造争议。但《广告法》早就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当“我们恨化学”广告坚称自己是纯粹的“自然护肤”时,在“任何化妆品不可能无化学成分”的语境下,就涉嫌虚假宣传甚至是欺诈宣传,误导消费者。

  广告可以吸引人们的眼球,但要基于科学的说服力引起消费者的认同。“我们恨化学”之类的商业广告之所以能出笼,并“广而告之”于较有影响力的大众媒体平台,一方面缘于广告策划人员缺乏科学素养,另一方面也暴露出相关部门在对商业广告进行把关时,科学素养严重不足。商业广告在刊发或播出前,要经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刊发或播出平台也需要对内容进行把关。如果每个环节都能进行有效的监管与把关,就可以减少虚假广告出现的几率。○

来源:青年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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