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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党”伤害了谁

2016-06-29 09:46:17

来源:综合   作者:萧师俭

摘要:尊重读者,就请不要误导读者,减少不必要的价值冲突;尊重同行劳动,就请确保转载传播不损害原意,这是最起码的职业道德。

  常言说“看文看题”“题好一半文”。新媒体时代有新媒体时代的传播特点,从这些特点出发,对一些文章标题进行适度改造,以适应网络舆论场的传播,这样的做法不可一概否定。

  但有些“标题党”,熟谙“舆论热点+社会痛点=新闻卖点”的操作套路,故意制作带有误导性、煽动性的标题,扭曲了原意,滋生了误读。

  有朋友在圈里晒了一组“文章标题的变迁”,原文刊在人民日报上,标题是《给勇于担当的纪检干部“撑腰”》,到了一些网站那里,变成《纪检干部遭威胁:别把事办绝了 你家住址我知道》;到了另一些网站那里,变成《人民日报:有纪检干部遭威胁 对方称“别把事办绝”》;还有诸如《人民日报:有纪检干部坚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人民日报刊文:有纪检监察干部宁愿送人情也不愿做黑脸包公》——如此“标题变形”,已与原文主题大相径庭,令人哭笑不得。有细心者对照不同标题下的跟帖,发现跟帖者的态度与标题内容关系密切,标题制作对读者的影响,可见一斑。

  新媒体时代,传媒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用户数”“点击量”“转发数”等市场指标决定着各家媒体的喜怒哀乐。“标题党”热衷打擦边球,盖由此而生。然而,“人心所归,惟道与义”。尊重读者,就请不要误导读者,减少不必要的价值冲突;尊重同行劳动,就请确保转载传播不损害原意,这是最起码的职业道德。更何况国家版权局曾发布《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规定“对标题和内容做文字性修改和删节的,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的原意”。

  没有一个整容医生会蠢到去毁用户的容,因为那毁的也是自己的名声,砸的是一生的饭碗。对“标题党”来说,自然要明白这个后果。而对读者来说,也得眼明心亮,时时提醒自己:小心,别中了“标题党”的招!

(来源:《人民日报》)

来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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