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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闻报道中,谁是主角

2022-01-10 08:58:37

来源:《青年记者》公众号   作者:张灿灿

摘要:既然受众都想实现上帝视角的围观,那么很明显,我们创作的目标就应该定在报道更多主角丰富且真实饱满的法治新闻。

  新闻的生命力在于真实性,那么新闻人物的真实性如何实现?在一些报道中,人物形象容易陷入扁平化、标签化的困境,千人一面,毫无个性,以致沦为新闻报道的“工具人”,也大大削弱了人物形象的说服力。这一问题,在法治新闻报道中尤为凸显。在被害者、加害者、执法者或司法者为核心人物,其他相关见证者、经历者、专业解读者为边缘人物的法治新闻领域,呈现出了截然不同的两种报道方式。

  许多案件报道聚焦的中心都在案件当事人双方身上,双方的各自情况介绍,包括可能和案件无关的年龄、学历、工作等案外细节也被挖掘殆尽;双方的矛盾冲突、法律诉求、案件进程等信息,也是此类报道的重头内容。在这类报道中,执法人员、司法人员往往扮演着“工具人”角色,要么完全隐身在报道之外,要么充当案情介绍人、官方发言人的角色,总之极少展露个性化和生活化细节,报道焦点始终不偏离当事人。执法者与司法者的形象在这里是淡漠疏离于现实生活的,也很容易被打上神秘威严的标签。这类报道的社会影响力往往非常大,但对办案者的热度加成往往变为工作压力,所谓办好不是功劳、办差罪加一等。

  而一旦回归主流报道,回到惯常生产的正能量新闻中,执法者、司法者变身新闻主角,新闻焦点落在办案工作上,如何突破案件难点,攻克犯罪分子,考虑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等内容成为重头。这时候,案件当事人反而容易成为报道的“工具人”,陷入形象固化、刻板化的境地。所以我们经常看到的是坚守岗位、捍卫公平正义的执法者、司法者和几类常见的案件当事人:身受侵害、生活困苦的被害人,上访多年无果一朝终获圆满结局的当事人,狡猾至极妨碍侦查的犯罪人,态度良好积极认罪认罚的嫌疑人等。三言两语就可以概括案件当事人的特征和表现,只要他们完成烘托执法者、司法者形象的使命即可,对其本人无需太多真实细节刻画,完全符合“工具人”定义。

  由于正面宣传的天然劣势,后者的影响力和热度往往与前者相去甚远。这也是法治新闻所谓宣传或正面报道一直急于突破的问题——如何既真实又深入地抵达读者,还能获得高度关注和认可?因为报道的媒体往往与执法者、司法者有着关联,而且办案者形象往往绑定着国家机关的严肃权威以及法律的威严,所以这类报道的容错度是极低的,宁可牺牲可能引发负面舆论的真实性内容,也要保证新闻主角的正面性。

  法治新闻里主角们就只能“你方唱罢我登场”,无法双主角存在吗?一个结论显而易见,缺少多方声音的案件报道很容易沦为一方的传声筒,各方内容失衡的报道很容易造成事件判断失误。我们容易认为,只要案件当事人双方内容平衡就能作出客观判断,轻易忽略办案者的声音,这大概是网上总是因为案件报道产生舆论冲突的重要原因之一。比起记者的视角,办案者的视角一般更加客观公正。

  办案人与案件当事人,彼此因为文化差异、受教育水平、生活环境悬殊等因素造成的真实碰撞甚至冲突,常常成为电影里的精彩片段,但新闻报道很少能做到全面挖掘、展示这些内容。在这个问题上,反而是越来越多的原声视频稍微弥补了欠缺。一些抓捕、提讯、审判的办案片段报道出来,真实再现了法治新闻主角的即时表现,展示了文字报道重新编辑事实细节和技巧性刻画人物后淡化的真实性一面,让执法、司法过程更真切地呈现在观众面前,其精彩性完全不输精心构造的电影桥段。这类视频的观看量往往很惊人,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人们对法治新闻的期待正是“零工具人”。

  既然受众都想实现上帝视角的围观,那么很明显,我们创作的目标就应该定在报道更多主角丰富且真实饱满的法治新闻。

  (作者为检察日报记者)

  【文章刊于《青年记者》2022年第1期】

来源:《青年记者》公众号

编辑: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