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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怎能如此无耻

2008-12-16 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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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新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山西洪洞县煤矿发生安全事故之后隐瞒事故真相,真假记者纷纷闻风而来索取“封口费”。此事再次引发人们的深思。
  新闻媒体是一个特殊的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不可避免地要追逐自己的利益。但问题在于,新闻媒体必须接受市场的检验,如果一方面置身于市场竞争之中,而另一方面却把自己打扮成市场的检察官,在关键时刻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对其他市场主体横加指责,那么,新闻媒体就失去了市场主体最起码的价值判断标准。部分西方国家的新闻媒体之所以敢于揭露事实真相,根本原因就在于新闻媒体是通过竞争提高自己社会公信力的。中国的新闻媒体缺乏市场竞争的历练,是在政府一手操办之下建立起来的市场主体,所以,中国的新闻媒体从来都没有形成独立的人格,当他们在批评其他市场主体的时候,要么看政府的脸色行事,要么选择与不法企业主同流合污。新闻媒体特殊的人身依附关系,决定了新闻媒体根本没有资格和能力监督其他的市场主体。可是,某些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道貌岸然,借助于手中的新闻报道权,对其他市场主体说三道四。表面上他们批评各种不正之风,可是,回过头来他们却利用手中的权力,从事各种不法交易活动。看一看现在的新闻评论市场,某些新闻媒体评论人员,一方面批评权钱交易,可是另一方面却互相提供版面,发表所谓的新闻评论。这样的人怎么能有资格批评市场主体的不法行为呢?
  中国新闻界所发生的种种怪现象,一言以蔽之就是,少数新闻媒体从业人员,一方面躺在国家的怀抱之中,坐享垄断利润;另一方面又想挣脱政府的怀抱,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获取更多的利益。不过,由于中国的新闻媒体缺乏敬业精神,他们不愿意进行田野调查,从而制作出具有价值的新闻作品,于是坐在办公室中,把自己打扮成为一个独立的评论者,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希望以此来赢得社会公众的高度注意。这种名利双收的现象,说明中国的新闻从业人员不仅存在道德的缺陷,而且缺乏变革的勇气。他们按照传统的操作模式,一方面代表官方发表评论文章,以此来保住自己的岗位;另一方面不断地借机发难,以赢得公众的良好评价。当他们发现直接从企业主获得的“封口费”,比撰写评论文章或者新闻报道更加有利可图的时候,他们便会蜂拥下山,直接从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中获得报酬。
  与那些掩盖事实真相、试图蒙混过关的山西煤矿经营者相比,新闻媒体的行为更加令人不齿。在这样一个多元化的时代,新闻媒体应该自觉地意识到,表达公众的意见比急于表达自己的意见更为重要,新闻媒体在批评社会不正之风的时候,应当自觉地抵制新闻行业的不正之风。如果新闻媒体评论员相互交换报纸版面,从而形成一种特殊的小圈子现象,那么,不但不能够繁荣中国的新闻市场,反而会形成虚假的观点市场,使人们误以为中国新闻媒体评论代表社会各界的声音。这种操纵新闻媒体,转移公众视线的做法,更值得人们警惕。

  来源:青年记者2008年11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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