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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语境下农村政策传播的关系融通与秩序重建

2025-11-14 11:12:59

来源:青年记者2025年11月   作者:徐婷婷 张淑华

摘要:  摘 要:农村的政策传播处于典型的关系网络当中,受人际网络、组织网络、媒介网络的共同影响。政策传播效能提升的关键是消除关系网络中

  摘  要:农村的政策传播处于典型的“关系网络”当中,受人际网络、组织网络、媒介网络的共同影响。政策传播效能提升的关键是消除关系网络中的“结构洞”和“关系盲区”。在微信群、县级融媒体等新媒体的影响下,农村政策传播的关系网络结构发生变化,互联网“对行动者、议题、程序进行新的制度性配置”,农民参与的自主性提升,促进政策传播由“浅表式”向“渗透式”转变,文化权利结构中心从“高位”向“低位”下沉,政策参与氛围从“被动”向“主动”转换,进而实现政策网络的关系融通与秩序重构。

  关键词:政策传播;网络融合;关系融通;新媒体;政策网络

  一、引言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以中央一号文件为代表的我国农村政策,始终围绕强农惠农富农、增进农民福祉这一主题展开,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1]通过持续政策供给与制度创新,为乡村振兴提供明确的政策指引。但在实践中政策传播的“最后一公里”梗阻现象尚未完全消解,政策信息向农户群体的有效触达仍有提升空间,部分农户对相关政策的知晓程度与认同水平相对有限,对政策内涵的理解存在偏差,一定程度上影响政策传播效能的充分释放。农村“厕所改造”遭遇部分村民抵触、“美丽乡村”被村民误解为面子工程、惠农资金“有哪些”“有多少”“归谁管”“怎么发”等基本情况模糊引发干群矛盾,还有“杨改兰事件”暴露基层社会救助、政策执行与民生保障衔接不畅的结构性缺陷,农村“双替代”的推行阻力等,都表明政策传播在进入基层之后面临着信息衰减、意义偏离等多重传播困境,而传播环节的低效与不畅,又进一步引发政策执行的“中梗阻”,导致政策预期目标与实际效果之间出现落差。为什么大量惠民政策容易出现执行偏差,政策传播的“最后一公里”应该如何打通,“中梗阻”“结构洞”该如何消解,农村的政策网络又呈现出怎样的本土化特点,本文将围绕以上问题展开讨论。

  二、农村政策传播中的“结构洞”和“关系盲区”

  “政策网络是一种从经验世界观察到的现象,是政策领域中彼此相互依赖的多个独立行动主体,通过资源交换以促成政策最利于自己利益实现而进行的复杂互动过程。”[2]政策网络被普遍视为一种治理结构[3],也有学者认为政策网络是由一群具有自主性,且彼此之间有共同利益的行动者所组成的关系。[4]“社会网络”理论分析有两大维度:结构和关系——结构关注参与者在网络中的位置及其背后的社会结构,关系关注行动者之间社会联结的密度、强度、对称性、规模等及互动过程。[5]由此,社会网络提供了更大的研究视野和分析框架用于分析政策网络及其网络使用效果。在社会网络理论看来,关系与结构决定资源与行为。个体或组织的行为选择、资源获取(如政策信息、政策支持)并非孤立决定,而是受其所处社会网络的“关系强度”与“结构位置”影响。强关系网络利于形成信任共识,弱关系网络利于跨群体传递信息;占据网络中心位置的节点(如村支书、威望长者),则对资源分配与信息扩散具有更强的主导权。面向农村政策传播的社会网络建构具有两大功能:对外是网络搭建,借助物理网络的搭建和覆盖来解决信息传统的城乡壁垒和网络分裂问题;对内是关系建构,在建设平台之外,关注类似于“扶志”等情感、精神、文化等层面的软性建设,从和谐关系的构建维度解决乡村振兴中环境驱动力和人的自主性这个“根问题”。

  农村政策网络是在农村政策制定和管理领域,由多元行动者包括政府、村民、非政府组织、企业、村民组织等围绕农村政策议题表达政策诉求、协商互动、谋求利益而编织的多元网络。作为典型的“关系型”社会,农村政策传播存在组织、人际、媒介三重网络交织的特点,且与农村社会权力结构、社会网络、文化情感等对应耦合。政策传播首先是一种组织行为。组织传播建立的是“国家—基层政府—农民”的直线关系,而大众传播将中央政府与农民直接联系起来,改变了乡村政治生态,形成了农民、中央政府、基层政府之间的“三角”关系。组织网络是分布范围最广、解释力最权威,但也最易受到科层制影响的网络类型,其网络核心是政府及其基层治理单元。人际网络,主要是以农村“差序格局”为主形成的宗族式、威权制传播网络,其网络核心一般是宗族乡绅等传统意见领袖;媒介网络,是指通过各种传播工具和平台,如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将政策信息传递给农村居民的网络系统,是政策解释、传播的重要补充力量。

  在农村政策传播中,存在着较为突出的几类典型问题:如农民对政府的认同降低、传统政策传播网络失灵、城乡关系中农民主体地位问题[6],村干部权威被削弱、面临信任危机,国家政策在农村传播与实施难以取得预期效果的问题[7],以及新媒体带来的舆情反转、舆论倒逼、政策传播异化等风险崭新却又紧迫、重要的问题等[8]。由此,农村政策传播的效能危机与三重网络存在高度关联,三重网络在主体结构、信息传递时序、目标诉求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三大网络之间缺乏有效互动与协同,进而形成“结构洞”,阻碍政策信息的顺畅流动[9]。“社会网络中某些个体之间发生直接联系,而与其他个体之间不发生直接联系或出现关系中断,从网络整体来看好像网络结构中出现洞穴。这种网络成员间的关系断裂或不均等称作‘结构洞’”[10],“结构洞”往往意味着一种主体间的断点即“关系盲区”。“如果某个行动者占据社会网络中的结构洞位置,将无法直接联系或与联系间断的行动者联结起来,并在社会网络主体之间搭建传递信息与资源的桥梁,那么提供搭桥机会的第三方将获得结构洞赋予的控制利益优势与信息利益优势。”[11]

  关系盲区通常产生于“弱关系”一侧,并往往给政策或信息投机者留有“寻租空间”,社会网络中的弱关系连接是结构洞产生的重要条件。对人际网络来说,个体在网络中的“中心—边缘”位置决定其在人际网络中的强弱关系,个体如果缺乏与其他人之间的联系和交往,久而久之就会处于关系网络边缘,从而丧失信息优势。“从建构主义视角看,政策网络分析的目的是发现‘结构洞’和‘关系盲区’,并以此来修缮和改进网络,以实现结构的合理、关系的和谐与信息网络传输的畅通”[12]。农村的政策网络建立在熟人关系网络之上,一方面,熟人关系网络及建构于此的人际信任在意见领袖的作用下不断向政策信任转化,在此基础上通过信任关系所内含的信息扩散机制与信息补偿效应助推政策目标群体的行为遵循,推进政策落实与政策变现[13]。另一方面,“熟人社会”中的“关系”会进一步影响政策传播的效果。有学者通过对精准扶贫政策的考察发现,扶贫信息传播受关系影响显著,人际传播在政策网络中作用突出[14],尤其对“秸秆焚烧”等政策的落实,组织传播体系中的层层分析、逐级考核虽具有一定驱动作用,但“人际网络的利用”[15]和关系的发挥,是真正把政策落实下去的动因。不同圈子不同层级人际关系相互交织,形成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包括不断相互交错影响作用的等级组织和非正式相互关联网,构成了施展权力和权威的基础”[16],农民对政策的认知则处于多个主体相互作用的复杂网络中。组织网络、人际网络、媒介网络共同影响着治理理念、政策传播、落地执行的过程,乡土人际的“强关系”带来实施的便利,但也易产生网络故障,“政策社群容易破裂成为一些不能共享信息的竞争性派系”[17],由此形成“关系结构上的盲区”。要提升变化情境下多个网络间的传播效果,按照关系传播理论,就需要实现网络间无障碍的连接、对话和关系重构。

  三、以关系“融通”消解“盲区”的可行性分析

  政策是“对全社会价值做出的权威分配”[18]。政策网络是一个动态过程,处于网络中的各传播主体会发挥自身优势获得有利信息,同时进行信息、资源的交换,身处传播网络中的主体间存在着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进而形成不同类型的关系和规则。这些关系和规则会影响和制约主体间互动,进而影响主体间资源的分配方式[19]。所以,关系在政策网络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只有理顺现有传播网络中的关系类型,打通农村政策传播中的三重关系、三张网络,以三重网络融合促进关系融通,以关系融通消解传播过程中的“结构洞”和“关系盲区”,才能畅通政策信息上通下达的通道,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关系融通的落地需依托扎实的现实基础。数字乡村建设中三重网络(组织、人际、媒介)的融合条件已初步成熟。从技术与政策层面看,网络基础设施普及、数字治理平台广泛应用(如政策上网、议事上网)为媒介网络铺展提供技术支撑,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县级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定位,直接为“媒介网络中介联结组织与人际网络”提供政策依据;政府的资金投入与政策引导,进一步优化了融合的制度环境。从社会与民意层面看,农村经济结构变迁带来外来资金、人员流入,推动社会网络多元化与开放性提升,农民信息素养的提升与多元主体参与意识的增强,为三重网络互动奠定了民意基础。这些条件不仅是三重网络融合的基石,更让关系融通从“理想”走向“可行”——当技术、政策、民意形成合力,“关系盲区”(如信息孤岛、传播断层)的消解便具备了初始动力。

  关系融通的本质是三重网络的互嵌与协同。三重网络的互补性与协同关系构成关系融通的核心机理,三者的“短板互补性”是消解“关系盲区”的内在逻辑支撑。组织网络虽具权威性,但科层制弊端易导致信息传递僵化,需要依托人际网络的口头传播实现“下沉渗透”,弥补其触达基层的不足;人际网络虽贴近村民,但“弱关系”与“脱嵌风险”易造成信息失真,需借助媒介网络广覆盖、广吸纳的特性扩大传播范围,避免信息局限于小群体;媒介网络虽能打破传播壁垒,但公信力依赖组织网络的背书与支持,要通过组织认证消除村民对信息的质疑。“各补其短、各扬其长”的逻辑在数字时代得到进一步强化,相较于如前所述,组织传播建立的“国家—基层政府—农民”的直线关系,大众传播形成了农民、中央政府、基层政府之间的“三角”关系。相对于直线关系而言,“三角关系更加稳定,更容易形成乡村社会博弈力量的均衡,从而更易趋于‘乡村善治’”[20]。新媒体语境下,网民对公共政策的“强制性介入”,打破了政策传播的封闭结构,使政策传播从科层化、封闭态走向开放和共同参与[21]。这种协同逻辑破解了“关系盲区”的核心症结即信息不对称与传播断裂,提供了关系融通的内在合理性。

  关系融通的可行性需通过制度设计与技术应用为其落地提供保障。在机制层面,建立跨部门协同传播机制,明确组织、人际、媒介网络的角色职责。组织网络负责政策权威输出,媒介网络负责定制化内容传播,人际网络负责二次传播与口碑塑造,同时建立信息反馈与评估机制,鼓励村民参与政策讨论,定期监测传播效果,及时调整策略,避免信息“单向流动”导致的盲区。在技术层面,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整合传播渠道。依托互联网、移动应用拓宽媒介网络覆盖,让政策信息突破地理限制;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实现“政策上网+民意上网”的双向互动,将媒介网络“信息平权”转化为消解盲区的实际效能。这既呼应了三重网络融合的现实需求,又为关系融通的落地提供了明确保障。

  四、新媒体促进三重网络“关系融通”的经验实践

  为了进一步验证新媒体在三重网络融合和关系融通方面的理论思考,笔者进一步通过实地调研展开对农村政策网络的研究。

  调研过程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笔者所在课题组于2011年起着重以新闻报道重点观察国家的农村政策信息及相关政策事件,以学术研究中的热点话题、相关议题和涉及的重要案例、事件为研究积累经验材料。第二阶段,笔者所在课题组以河南为轴心,通过积累7年多达342个案例的观察、横跨11个省份覆盖152个村庄的乡村问卷调查和访谈,实证和细描问题,为后续研究打下基础。以深入走访和问卷调研为基础,形成对农村政策传播热点和演化的判断和思考。获得的一个基本印象是,我国当前的农村政策传播危机,主要集中在“上来下去”两个方面:一是政策输入中存在的非理性决策、“诞生在吹着暖风的办公室里的决策”等前端问题在传播阶段引爆舆论;二是政策输出中存在的渠道不畅、信息不真、关系不顺、内心不认等导致政策信息传递、解读和实施困难,进而形成危机。第三阶段,针对本文研究内容,笔者自2020年起,选取河南T县、S县下辖的Z村、D村、H村,Z市S村等地区作为长期观察点,通过行动参与对当地的政策传播活动进行观察,包括如何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来促进“三重网络融合”以解决政策传播网络和舆论场分立问题,如何利用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媒体整合传播权力形成共同参与和平等关系,如何形成积极、主动、民主协商型农村政策文化和传播体系实现政策兴农目标等,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方案,并进一步在实践中修正完善。

表1  农村政策传播现存问题梳理表


问题类别 具体表现 典型案例 传播效能
传播主体协同不足 1.科层制下“县—乡—村”层级分割,农业、民政、社保等部门间信息壁垒明显。2.村干部等基层传播主体专业能力不足,政策解读易出现偏差。 河南某村调研发现,65%的村干部难以清晰解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核算标准。 1.政策信息碎片化传递,农户接收内容不完整。2.政策执行走样,惠民效果打折扣。
传播渠道适配性差 1.广播、宣传栏等传统渠道覆盖有限,对留守老人、偏远散户的触达力不足。2.新媒体使用存在“数字鸿沟”,老年群体使用率普遍偏低,算法推送又加剧信息窄化。 受访的留守老人政策知晓率低于所有受访者平均水平;农村60岁以上群体智能手机政策类App安装率普遍不足。 1.政策传播存在“盲区”,弱势群体难以获取有效信息。2.“信息茧房”带来农户对政策的认知存在偏差。
传播内容转化不足 1.政策文本中专业化表达缺乏“在地化”转译,部分农户理解困难。2.内容上聚焦“政策条款”,对农户关心的利益高度关联等内容关注不够等。 河南某县调研显示,近四成农户“看不懂社保政策文件”;种粮补贴政策初期宣传中,仅有不足半数的农户知晓补贴发放时限。 1.对政策理解偏差,易产生误解与抵触。2.对政策认同度低,主动参与意愿不足。
反馈机制失灵 1.反馈渠道单一,多为“干部入户”的方式,农户表达诉求成本较高。2.反馈信息处理滞后,缺乏闭环,农户获得感弱。 河南东部某县部分农户反映政策问题后,平均等待反馈时间超过一周,政策回应时效性有待提升;农业保险政策等专业性较强的回应较弱,影响村民后续参保的积极性。 1.农户需求无法及时传递,政策调整缺乏现实依据。2.干群信任度降低,政策执行阻力加大。
乡土网络利用不足 1.忽视农村“亲缘—地缘”人际网络的传播价值,新乡贤、宗族长老等核心节点的人际网络功能有待激活。2.人际网络同质化严重,信息易在小圈层内封闭,跨群体扩散受阻。 调研地区的政策执行效率普遍较低,部分村庄跨村民小组的政策信息传递效率不足一半。 1.政策信息缺乏民间权威的信任背书,接受度待提高。2.信息扩散受阻,政策信息覆盖率低。

  当前基于调研形成的农村政策传播概况如下(见表1)。表1显示的农村政策传播的整体情况虽然存在明显的地区性特征,不足以观照全国范围内政策传播效能的全貌,但就所在河南地区亦能反映出一定问题,为进一步讨论新媒体在其中的作用发挥提供现实基础。

  (一)微信群:“指尖上的治理”

  新媒体正在以阶层重构与空间重组的方式将社会重新“部落化”,乡村的社会结构也在这一背景下发生转向。“村群”是社交媒体出现后呈现乡村关系的重要载体,村民在“村群”中分享日常、交流信息、参与公共事务,在地村民和外出村民在“村群”中实现虚拟共在[22],乡民利用微信群生成新的社交和生活方式[23],以微博、微信等为代表的新媒体具有历时周期缩短、公共性程度高、信源多元化等优势[24],对新媒体的关注与使用可以形成社会动员的基础[25]。

  T县位处中原腹地,隶属于河南省A市。为了进一步化解干群矛盾,提升工作效率,T县出台了《“T县民声”监督服务微信群工作办法(试行)》,以村和社区为基本单位,按照一村一群一户一人的原则组建“民声微信群”,群内实行全员实名制,县、镇、村干部都在其中,共有380多人,像这样的微信群在该县共有331个。微信群成员包括镇、村各级干部、县领导、县管科级干部、纪检监察干部以及村(居)法律顾问等,相当于将一个小型行政系统整体搬入云端,通过微信群的即时沟通功能,省去了层层汇报、逐级反映的信息传播流程,在微信群内构建“点对点”工作模式,村民与干部直接沟通,问题涉及部门直接回应。微信群这一网络公共话语空间,任何人在其中的信息传播、意见发布都会被其他群成员看见,让信息流动和权力运行暴露在阳光下,这种全过程监督的方式大大提高了问题的解决效率。

  “民声微信群”的首要功能是监督解决各类民生诉求,比如消除村内安全隐患,化解矛盾纠纷以及水电维修、道路整修、环境卫生、寻人寻物等;其次是政策咨询和手续办理,比如解读涉农政策、帮助群众办理个人社保、身份证件补办等相关手续;最后是信息发布,招工信息、致富信息、书记镇长信访接待信息,同时公开村务,接受群众监督。该县纪委监委提供的数据显示,在微信群里共解决群众诉求720件,涉及资金545.6万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35起。微信群的工作有了试行办法的保障,群内各村镇负责人明确了责任边界,办事流程更清晰规范。

  “有啥难办的事在群里一说,立马就有人管。”(H村村民B)

  H村村民在该村“民声微信群”内反映家门口长期积水出行不便问题。被镇纪委工作人员督导巡群时看到并记录下来,及时敦促村两委同志抓紧解决。村干部响应速度很快,找来挖土机对积水路段垫高硬化,问题很快得到解决,结果也同步反馈到微信群里。既为政府部门赢得口碑,又佐证了通过微信群进行村务管理的效率和力度,为后续的可持续运行奠定民意基础。

  “以前,群众反映过来问题,有的我们解决不了,一层一层再往上反映,周期比较长;现在‘民声微信群’为我们处理村务事和村民反映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就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回去召开会议研究方案,需要上报上级部门的,我们也会帮助群众积极联系。”(H村村干部)

  为了进一步提升微信群的服务效果,相关村镇不仅加强群内成员的培训和管理,同时积极利用人工智能等辅助设备查询知识盲点,进一步提高了问题回应的时效性和专业性。同时,建立了一套监督回访机制,各级纪委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群对干部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回复群众诉求不及时、解决群众问题不积极的干部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可以说,基层微信群的良好运行,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基层治理的过程民主,建立了组织网络和媒介网络之间的良好互动。

  “过去没有网络没有微信的时候,不管多大的事情都得跑腿,还不是每次跑去都能见到村干部,那想办不想办,能办不能办全凭他一个人说了。现在在群里,大家伙都看着呢,也有领导监督着呢。”(H村村民A)

  2023年11月,DJ镇D村便民服务微信群里发布了一条消息:“乡亲们,咱们村要修通往省道的公路了,请大家积极配合。”修路对村里来说是好事,但也容易成为引爆矛盾的导火索。村庄修路,占了谁家的地、挪了谁家的树……这种牵涉村民实际利益的事儿,平衡不好容易出问题。DJ镇党委在全镇建立了30个便民服务微信群,第一时间化解群众问题。以修路为例,怎么规划、怎么赔偿,村民的疑问全部进群,干部的解答“一网打尽”。让赔偿、监督运行在公共在线的平台中,让修路这样的大事在“指尖”得到有效推进。“小事不出群、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把村务搬进微信群,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及时发布各种惠民政策,公开财务和资金项目信息,利用微信群实时沟通、全程公开、信息留痕的功能特性,不在村里的村民也能实时参与讨论,不仅促进村级事务公平公正公开,也让村“两委”变压力为动力。

  在基层治理中,微信群充当了社区黏合的纽带。村民借助社交媒体形成“互联网自组织”,将分散在不同空间的村民纳入“媒介化合作网络”[26],不仅激发了村民的活跃性,更为民意、民情的表达提供空间,依托网络话语、视频化再现,可以软化行政话语,拉近村民与村干部的距离[27],进而发挥新媒体在基层的治理作用。

  (二)县级融媒体:干群关系中的“媒介桥”

  在民意反馈的问题上,县级融媒体中心和微信群都能发挥媒介网络的优势,行政人员直接入群或参与后台管理,相关问题会在工作人员看到后第一时间反馈,并协同有关部门回应处理。这种问题解决的模式,形成了一种基于媒介网络的联动式响应,省去了组织传播的汇报审批流程,也避免了问题在人际网络中二次传播与发酵,形成舆情事件的可能。

  对县级融媒体来说,承担更多的是对基层舆论的引导。在容易发生舆情事件的议题上提前关注、提前研判,配合政府部门做政策的权威注解,通过内容建设获得群众情感共鸣与文化认同,从而凝聚基层共识,构筑基层治理的“桥头堡”,打通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2024年,Z市S村群众反映700亩小麦因“烂场雨”发霉,希望协调理赔。12345热线当天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县农业农村局现场调查,督促保险公司理赔到位,并要求各县解决同类问题。通过网上政府服务的“总枢纽”,Z市政府建立“领导定期接热线”机制,市县乡“三级领导接听机制”和“点交办、批处理”机制,群众直接与市长及部门领导对话,实现通过解决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县级融媒体开通“通天接地”线上服务平台,有助于协商式对话关系的建立。

  Z市通过开设“社情民意留言板”进行网络问政前3个月,共收集整理网民留言400多条,内容涉及城市形象、经济发展环境、群众直接利益诉求等方方面面,回复380多条,解决网友反映的各种问题150余件,网民满意率达90%以上。

  “‘网络问政’可以及时、真实地掌握民情、吸纳民智、关注民生,有利于促进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更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给广大群众提供了一个与政府直接对话的窗口,构筑了一条畅通的民意通道。”(Z市县级融媒体工作人员)

  X市K家沟自然村48岁的农民K某,曾向该市“市长信箱”发出求助信。

  “眼下正是小麦冬灌返青季节,旱情如此严峻,大片麦田即将枯死。村里有深水井,流量可达每小时40吨,连续72小时不停地抽也能保证供水,在当前全国上下紧锣密鼓进行抗旱保收时,得天独厚的条件用不上,实在让人着急!”(村民K某)

  “旱情和深井”构成了冬灌事件中的一组对抗性矛盾。全村320亩旱地小麦浇灌不及时的损失一旦出现,对种植户来说是沉重打击;对相关领导干部来说,深水井管道破损的细节如果不及时掌握和处置,不仅不利于政府形象塑造,更容易引发新的官民误解与矛盾。

  “旱情就是命令,抗旱刻不容缓,您反映的问题,已经安排市水利部门到实地察看后尽快解决。”(政府网站“市长信箱”答复)

  “没想到一个农民的声音,能得到市长的回复,这在过去想都不敢想。”(村民K某)

  网络留言板、电子信箱等沟通方式,能够让村情民情直达领导干部。在此次“冬灌事件”中,相关部门的反馈和回复很好地化解了潜在危机,形成了政府与村民间的直接协商式对话,有利于对抗式解读的消解。其中存在两个层面的问题:第一,人际关系网络中的矛盾和对立上网,可能造成公共空间中问题的探讨走向情绪的发泄,不利于良好对话秩序的建立。第二,政策解读立场的不同造成理解及情绪的对立。

  政策是对社会资源和利益的再分配,这个再分配的过程无法保持绝对公平,总有一部分人是相对利益获利者,尤其对于关涉农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就容易出现个体化倾向的解读。当官方解释与民间解释不一致时,政策传播的结构洞会再次出现,这就需要在内容上做好桥接。媒体平台的官方解读需要及时转发到群众身边,形成对相关政策解读的权威性、传播的密集性,对于容易出现村民误解的内容,需要及时组织相关干部在群内发声,这种发声需要结合村民的话语模式,以村民听得懂能接受的语言进行输出。同时,微信群内反馈的村民关切,需要及时转化成政策话语进行解释,制作成视频、公众号文章等形式进行二次编码和转发,确保内容理解上的官民同步。

  五、研究结论:新媒体赋能的关系融通和秩序重建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政策传播的最终目标就是要通过政策信息的下达和落实,助力基层治理。实地调研发现,部分村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懒政、敷衍、不作为等现象,借助信息化手段以微信群、融媒体网络问政的方式实现监督,能够一定程度上化解此类治理问题。新媒体不仅仅是传播工具,更成为一种组织手段和话语权力,不断重构着乡村的传播网络和传播关系。

  (一)三重网络融合促进关系重构

  关系重构,“就是要打破传统差序格局,建构平等、协商、互信型新传播秩序。按照关系传播理论,要提升变化情境下多个网络间的传播效果,在承认差异和变化前提下实现网络间无障碍的连接、对话和关系重构”[28]。关系网络助力公共政策执行的内在机理主要表现为,通过信任关系所内含的信息扩散机制与信息补偿效应助推政策目标群体的行为遵循,从而推进政策落实与政策变现[29]。所以,关系重构的重点是消除信息覆盖和对话协商的“死角”,以媒介为中介建构起“全员在线”,从而赋权普通村民,消除“关系寻租”的可能,建构起广泛的社会互信。

  数字平台联结流动关系,实现“全员在线”的空间重构。乡村社会熟人关系网络的存续及建构于此的人际信任是乡村场域内关系网络助力政策执行的基本前提。乡村劳动力人口大量流出,乡村熟人关系网络正面临结构解体的危机,因此重构乡村关系网络将流动的、不在场的乡村社会关系重新纳入乡村场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媒介网络(尤其是数字平台)在此过程中承担“桥梁角色”,通过多重赋能实现公共空间的“虚拟—现实”融合。一是过程赋能。数字平台能够以过程赋能的方式贯通治理流程,以主体赋能的方式吸纳多元主体参与,并以资源内嵌的方式形成参与要素与治理环节的过程性互动[30],成为连接村民、构建社会关系网络的重要桥梁。二是主体赋能。媒介作为关系中介,将外出流动的农民群体纳入乡村议事群,通过网络进行在线社会参与,打破地理空间限制,过去“槐树下、祠堂内、广场上”的现实公共空间通过短视频平台、线上议事群迁移至虚拟场域[31],使不在场的村民重新纳入乡村政策讨论体系。

  网络互动催生“流动性群聚”,推动话语关系重构。从关系网络角度看,网络互动过程的开放性、信息分享的公共性、互动关系的自主性、社群结构的扁平化与多中心性、跨社群的边界切换等属性特征[32],塑造了一种新的现代社会人际关系模式——“流动性群聚”(mobility),它使参与者实现了在个体性与群聚性之间的自由流动,很好地解决了现代社会成员既追求个性自由又保持集体归属的矛盾性需求[33],推动话语关系从“层级垄断”向“平权协商”转变。在话语权力再分配上,组织网络的权威媒体仍主导官方叙事,但在微观层面,农民叙事在乡村直播、短视频等文化圈层中已成为“主流力量”,农户通过抖音分享种粮补贴申领经验、通过微信群讨论社保政策细节,其接地气的表达比抽象的政策文本更具传播力,彰显出强大的文化生产力[34]。在信息差的壁垒消解上,流动关系网络内的个体地位趋于一致,过去靠信息差占据传播上风的模式已经被网络关系重构,话语平权、信息平权成为社会发展的趋势。媒介网络带来的村民参与和话语权的下放,融通了乡村内外的社会关系。让村民、族长、干部能够在一个相对开放且公平的环境中发言,避免了因关系不畅、等级差异引起的传播阻滞。

  三重网络互证消解信息异化,助力互动模式重构。通过数字技术建立体制内畅通的政策参与渠道,通过合理的民意吸纳增进乡村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提升政府公共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构建科学有效的“信息输入和输出模型”,让政务信息“上下来去”不受阻碍。关系重构的过程中存在着“平权”的过程,但并不是消解组织权威。被纳入媒介网络中的组织网络,虽然在网络空间内与村民相对平等,但其话语权威性依然存在,保证组织传达的信息不走样不失真。媒介网络充分介入政策传播过程,能有效疏通政策民意传播的双重轨道,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朋友圈、B站、小红书等之间的“互推互证互释”织密政策传播网络,一定时期内形成对政策内容的集中阐释促成社会共识,有助于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从而实现国家政策意图与村民政治想象的“对位”。传播只有与地方共同体发生真实的关系,才能真正被受众接受,传播就是凝聚地方共同体经验的精神建构和文化再造[35]。“智慧媒介”将传播与地方性共识紧密联结起来,并纳入共同的公共空间,有助于人的才智释放、乡村公共理性的激发、村社公共理性的复归,实现基层治理的有序有效。

  (二)关系融通促进文化结构转变

  文化转变的根本,要在全社会实现政策认同。通过社会教育、大众传媒、政策引导等形式和渠道提升乡村公众参与意识,进一步实现在政策导向性上政府、企业、组织、个人相统一、相协调,构建“公共利益为先”的文化谱系,提高人的亲社会性和社会理性,推动“公共利益→个人利益”的逻辑转化,进而推进社会自主治理能力[36]。农民主体地位的提升,可使政策参与由“浅表式”转为“渗透式”[37],改变基层普遍存在的被动心态和对政策的拒斥心理,孕育出农民直接参与取代代议,使其回归政策网络中心。

  政策参与深度从“浅表式”向“渗透式”递进。政策传播的“浅表式”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信息传递浅显,停留在政策纲领传播和浅层次的解读;二是缺乏深度互动,无法形成政策动员。政策参与的“渗透式”是指农村地区文化多样性较强,政策传播需要尊重和融入地方文化,利用本土化的表达方式和传播途径,使政策信息更加贴近农民的生活实际,更容易被接受和理解。通过文化活动、乡村大讲堂等形式,增强政策传播的亲和力和感染力,促进政策与农民的文化认同,从而改变“干部说了算、群众靠边站”的基层治理困境,使政策参与从“浅表式”向“渗透式”递进,实现农户对政策的认知、认同与行动协同。

  文化权利结构中心从“高位”向“低位”下沉。“信息化社会,即知识生产、经济生产力、政治—军事权力以媒体传播的核心过程,都以被信息化范式所深深转化,并且连接上依托此逻辑运作的财富、权力与象征的全球网络”[38]。信息权力结构化了人们的思想观念,思想观念客观化为社会行动,社会行动又结构化了新的社会结构而形成社会权力结构的新格局[39]。在传统农村社会中,文化权利结构往往呈现出“高位”特征:一是文化资源的掌控权主要集中在少数精英或权威人物手中,他们往往是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和解释者;二是文化传播的方式和内容受到严格控制和筛选,普通村民的参与度和话语权相对较低。关系融通后,媒介网络打破这一格局:一方面,赋予农户信息获取与发声能力,使其可通过新媒体平台表达诉求、形成自下而上的反馈机制;另一方面,消解“信息垄断即利益资本”的传统逻辑,权利结构中的“低位”力量得以提升,“高位”(如传统权威、地方政府)与“低位”(普通村民、社区群众)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权利结构趋于扁平化。

  政策参与氛围从“被动”向“主动”转换。在过去,农村地区的政策参与氛围往往呈现出“被动”特征。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村民对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参与度不高,往往只是被动接受政策安排;二是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渠道和参与机制,村民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度有限;三是传统社会结构和文化观念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村民的主动参与。媒介网络普及与参与机制完善打破了这一困局,村民可以更加便捷地获取政策信息,政府通过建立线上线下的政策咨询平台、开展民意调查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村民主动参与政策过程,不断完善参与渠道和机制,形成良好的参与氛围。这种转型的核心价值在于激活村民主体意识——主动参与政策过程不仅让农户实现价值表达,更强化社会责任感与归属感,为农村民主化、法治化进程注入内生动力。

  文化转型的本质是农村现代性的发育,其核心指向乡村治理现代化。一方面,通过提升村民媒介素养与参与意识,促进村庄公共性发育,依托新媒体完善治理机制,回应治理现代化的基础诉求;另一方面,发挥新媒体“赋权”功能,推动人的现代化——这既是新媒体治理的核心要素,也是维系治理长效性、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唯有实现人的现代化与治理机制的协同,才能构建可持续的乡村治理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根本支撑。

  (三)文化结构转变促进传播秩序重构

  萨林斯认为文化是一种秩序,决定了人们以何种方式生活或者生活的意义图式。在农村社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变化的背景下,一种基于网络、关系、文化等多维度调整的新型传播秩序呼之欲出。以新媒体为主导的政策网络和传播体系,不仅改变了农民过去的边缘人地位,更实现了农村社会物理网络、关系网络和文化网络的融通,进而改变政策传播的社会生态,重塑乡村社会的文化和传播秩序。数字乡村建设中新媒体加速了这一文化秩序的转型过程,通过媒介网络的再中介化实现三重网络融合和关系融通,在传播的主体、渠道和效能上均呈现不同以往的新传播格局。

  新媒体突破空间阻隔,重构农村治理的空间秩序。从治理空间维度看,新媒体(如村级微信群)打破了固化的科层组织体系,它将“县—乡”层级的科层人员与村级基层干部纳入同一互动场域,实现政策信息的“即时性对话”,村干部不再仅是“上情下达”的单一中介,更是全过程参与的政策主体之一。空间秩序的重构将“分散的物理空间”转化为“聚合的数字治理空间”,从而提升政策传递与治理互动的效率。新媒体贯通网络梗阻,重构乡村联结的网络秩序。这里的网络秩序指向了“物理网络协同”与“人际网络激活”。一方面,依托数字物理网络打通人际网络梗阻,建立平权化的话语权利关系;另一方面通过链接外部社会、召回离散个体,重建乡村共同体。新媒体将乡村与外部社会相链接,从关系、意识、行动三个层面强化村民之间的社会关联,以新媒体网络为“大动脉”,贯通乡村治理的各项问题和不同区域,通过乡村政策网络、数字化参与、网络文化、在线教育等“主干道”,渗透至县、乡、村三级“神经元”,通过政务新媒体、微信、微博、智慧媒体等将信息传导到每一个“毛细血管”,形成广泛的社会动员,塑造城乡主体间更积极的双向互动,让乡村网络从“封闭碎片化”向“开放协同化”转变。

  新媒体重塑交往范式,重构乡村主体的交往秩序。交往即交往主体间的活动。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了“精神交往理论”,即主体间活动不仅包括以物为媒介的物质交往活动,还包括以语言为媒介的精神交往活动。一方面,专业媒体、机构、“自媒体”、普通村民均成为交往节点,形成“网状—节点”式的传播格局,突破“金字塔”式的精英主导;另一方面,数字交往放大媒介中介功能,实现“全时在线、跨域互动”,从“被动倾听”到“主动表达”交往范式的变化,促进了乡村协商式民主的发育,让交往秩序更具包容性与参与性。

  六、结语

  乡村现代化建设的终极意义在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政策传播的三重网络融合和关系融通就是要通过文化秩序的重构,建立一种新的传播秩序,赋能人的全面发展。村民借助移动互联网,实现从村民到网民再到公民的变化,促进自身的现代性发育,以数字涵养、数字技能、数字智慧体现“独立人格”和“公共精神”,进而获得与公权力平等对话和协商的能力。这不仅激发了他们作为乡村建设主体的内生动力和活力,提高他们在公共文化事务中的参与程度,促进公共交往惯习的形成,孕育出与当前文化习俗、社会结构等多元关系和谐互动的“行动者网络”,而且推动了乡村社会的持续发展和社会治理创新。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乡村振兴视角下新媒体在乡村治理中的角色与功能研究”(批准号:21&ZD319)、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青年项目“河南乡村文化治理的实践路径研究”(编号:2024CXW021)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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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婷婷:中共河南省委党校讲师,郑州大学新媒体研究院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张淑华: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青年记者2025年11月

编辑:范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