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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文 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副台长
最近传媒的负面新闻接二连三。先是海南香蕉致癌、“纸馅包子”虚假新闻事件,后有《第一次心动》、数家电台“涉性”节目被叫停,不一而足。一些媒体的道德水准如此低下令传媒公信力受损,令传媒人汗颜。 真想棒喝一声:媒体,请别再自甘堕落!浮华背后请掂一掂沉甸甸的社会责任! 对媒体来说,真正的生命线是什么?是社会责任。传媒是社会公共媒介,对公众与社会影响甚巨,媒体的影响不同于一家企业,或者一个闲人。能够并勇于负起社会责任的媒体是社会前行的助推器、是社会环境的净化器,一个无视社会责任的媒体则可能危害社会,成为阻碍社会进步的绊脚石。因此,任何传媒,不管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兴的网络媒体都须讲究社会责任,这是传媒作为社会公共媒介必须承担的义务。每一家媒体、每一个传播工作者都应当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自己的工作。也就是说,必须担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传媒要讲社会责任,这是世界各国对大众传媒的共同要求,也是新闻传播应当遵循的一项工作原则。20世纪40年代,美国学者就率先提出了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理论。强调大众传媒要履行社会责任,要对社会与公众负责,而当其不能履行这一责任的时候,其他社会机构可以加以干预。1999年12月由中国报业协会通过的《中国报业自律公约》,在其“自律条款”的第一条中就规定:“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新闻活动管理法规,忠实履行报纸的社会责任,不以任何有损于社会和国家利益的、格调低下的或未经核实的报道内容作为报纸参与市场竞争的手段。” 而对于广大新闻工作者来说,社会责任就是一种新闻态度。是一种充满激情,执著追求真相的态度;一种兢兢业业,对公众负责的态度;一种致力于建设美好社会的态度。西祠胡同一篇《老新闻记者写给新闻系学生的信》的文章中写到:“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关怀社会要永远超过关怀自己。”如果没有这种精神,新闻就只会成为文字工作而已,虚假、肉麻、低俗可能会一时换来卖点,但新闻本身承载的社会责任感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媒体本身存在的价值基础将被抽空。技匠和大师的区别,是把它当成一个工作还是当成一种信仰。只有既有好的文字表现能力,又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深厚的人文关怀精神,才可能出现大师级的记者。 其实,很大程度上,社会责任之于媒体,是一种担当,也是一种财富;社会责任之于记者,是一种检验,也是一种幸福。
来源:青年记者2007年10月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