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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一定要强化反炒作意识
时间:2008-05-12 15:17:00  作者:;  来源:

  肖余恨  南京政治学院新闻系教师

  在湖南出现“华南虎”的假新闻尚未尘埃落定,又一离奇、荒谬的言论引爆了舆论。据《东方今报》,北京一位房地产商通过媒体放言:与其每年花十多亿元维修,不如干脆炸掉故宫,彻底改造成建筑用地,大大解决北京土地资源匮乏引起的房价暴涨。
  可以说,湖南的那位记者之所以敢逆流而上,他不是不清楚纸里包不住火,这则假新闻很快就会败露,他之所以敢于玩火,就是因为他很清楚,借助这种方式出名是一条捷径。同样,那位房地产商也不是脑子进水到真以为故宫可能被炸掉,故作惊人之语不过是想借机出名而已。遗憾的是,媒体的“猎奇”的本性,使得这类炒作每每能够轻易得逞,这不能不让我们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媒体必须强化反炒作意识,以免被人牵着鼻子,充当别有用心的人无聊的吹鼓手,误导舆论,浪费可贵的新闻资源。
  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布尔迪厄说得好,新闻炒作的第一个目的,也就是最直观的目的就是“引起轰动”,而最终的目的是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新闻炒作严重,不仅导致低俗之风盛行,也极大地伤害了媒体自身的形象,削弱了媒体的公信力。因此,媒体当深长思之。当前媒体最需要做的,不仅仅是要严格自律,还应有清醒的“反炒作”意识。
  现在,有的记者由于缺乏新闻职业道德和必要的专业主义精神,很容易为策划者所驱使。有的记者不善于深入实际、不具有必要的质疑精神和调查能力,很容易被人策划和利用。有的编辑不善于理性分析,轻易转载和刊登似是而非的新闻和无聊浅簿的评论。对于一个媒体来说,如果没有起码的反炒作意识,就很可能成为一条被骨头牵着鼻子走的狗:炒作者只要拿出一点出位、过格的姿态,媒体就视之为“新闻”,大作或正或反的文章,为其所用,这是有深刻教训的。因此,对于媒体来说,对一些“新生事物”、“惊人之语”一定要保持警惕,不能轻易介入报道。对一些一望而知就是炒作的“策划”,要自觉抵制,要强化反炒作意识,不报道、不转载、不评论,不被借力,不被利用。在新闻报道中,既要有所为,也要有所不为,只有这样才会成为受众欢迎和依赖的消费对象和“指导老师”。 
  媒体的品格、公信力不仅仅表现在报道大量的负责任的新闻方面,也表现在自觉抵制、清醒面对各种各样的炒作方面,不仅自己不主动报道、炒作低俗的新闻,更要具有质疑精神,不被各种各样的炒作者所利用。如此,方能担负起引导舆论、监视社会的职责。

 

  来源:青年记者2008年4月中

编辑: 栾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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