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 辉
媒体肩负着社会问题预警重任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已发生过两次较大的社会不稳定事件,今年出现的西藏“3·14”事件等一系列社会事件,又使我们的国家和民族面临着新的考验。 与自然灾害和生态危机可以预测一样,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样可以预测,因为任何社会不稳定事件在发生前都存在一定的征兆,它们或显性或隐性,但都能从一定程度上昭示着事态发展的可能结果。新闻媒体若能借助自己的敏锐触角,提前发现这些征兆,并在科学分析与甄别判断的基础上及时发布预警报道,提醒政府及社会各有关部门加以密切关注和积极应对,避免社会矛盾越积越深后造成“井喷”式爆发危及社会稳定,就有可能为群众的不满情绪寻求到恰当的宣泄渠道,进而把即将出现的社会不稳定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从而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2008年6月28日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发生围攻政府部门的打砸抢烧事件,正如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所说,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因为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屡屡发生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且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如果当地媒体在事发前就关注到背后的深层次社会矛盾,及时进行有见地的预警,让各有关部门都留意到越来越紧张的干群关系,并加以有效疏导,类似事件还会发生吗? 再者说,地方黑恶势力的形成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当地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也可能由来已久,而不是在打砸抢烧事件发生前才突然出现的。那么,当地新闻媒体难道始终没有关注到这一犯罪团伙的存在吗?如果新闻媒体在这个犯罪团伙成长之初就及时进行预警报道,该黑恶势力还会在地方保护伞的庇护下壮大到今天这种程度吗? “谣言止于智者”,但智者仍须“明”于大量及时的信息,社会问题方面的预警工作,已成为媒体无可推卸的职责之一。
社会问题预警报道的重点
在各种社会矛盾的潜伏期中,社会危机的征兆不可能全都纳入政府部门的视野,媒体却经常能够接触到这样的征兆。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常常有这样的情况,党和政府听不到的,报纸能听到,它能摸到社会的脉搏。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什么,把读者来信加以综合研究,常常就能看出来。”通过预警报道可以帮助政府认清危机的性质,把握危机存在的范围和程度,了解危机对社会产生的危害等,进而引导政府行为、帮助政府正确决策。 新闻媒体在进行预警报道时,重点应放在正确引导主流社会舆论、传递更多的社会新闻隐态信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功能帮助广大群众排忧解难等方面。所谓正确引导主流社会舆论,就是要代表主流社会的意志、传递主流社会的声音、体现主流社会的价值取向,发挥出引导社会热点、满足群众知情权、增加社会和谐稳定因素的社会预警作用,指导人们如何趋利避害;所谓传递更多的社会新闻隐态信息,就是要着眼于透过今天看未来,始终以发展的眼光将历史、现状和未来紧密关联起来,由此及彼,联系各种具有贴近性的问题及新闻背景,并运用超前判断能力对各种显见的现象与信息进行抽丝剥茧、逐层推理,及时拉响社会警报器;所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功能帮助广大群众排忧解难,就是要着眼于防范危机、解决问题,时时处处站在公众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对有关部门起到有力的监督作用,并在报道中尽可能地提供建设性的解决方向,实实在在地服务于大众。 这样的工作说起来很简单,实际上却相当不易,要求媒体及媒体工作者透过纷繁的现象看到事物的本质,进而找到现象背后潜藏的社会症结,并采用正确的报道方法来向社会进行预警。媒体和媒体从业者不仅应具有超前思维的习惯,还应当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善于带着问题和忧患意识来认真思考自己的日常报道活动,从中发掘出隐藏在新闻背后的深层次社会问题。正如普利策新闻奖的创始人约瑟夫·普利策所说:“倘若一个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闻记者就是船头的瞭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面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及时发出警告。” 由于预警新闻的报道内容是未发生、可能会发生的事实,预警报道也就存在很大不确定性,结果可能会多种多样,甚至出现绝大部分预警信息与事实不相符合的现象。遇到这类情况时,媒体只能通过及时的连续报道,最大程度地降低预警报道的不确定性。 (作者为《法制与社会》采编中心主任)
来源:青年记者2008年7月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