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庆林
新闻自由是西方新闻理论的一个核心理念。作为唯物史观这一科学世界观的创立者,马克思在分析新闻自由概念时,其思想有鲜明的特点,其中一个独特之处,在于他把出版自由这一观念的产生与商品经济的发展联系在一起,不仅仅停留在对这一观念的内在的一般认识上,而是在它之外寻找物质上的原因。
一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分析说,“一个人的需要可以用另一个人的产品来满足,反过来也是一样;一个人能生产出另一个人所需要的物品,每一个人在另一个人面前作为这另一个人所需要的客体的所有者而出现,这一切表明:每一个人作为人超出了他自己的特殊需要等等,他们是作为人彼此发生关系的;他们都意识到他们共同的种属。……他们被假定为和被证明为平等的人。”一旦平等的观念确立,自由观念在交换中随之也产生了。他接着说:“除了平等的规定以外,还要加上自由的规定。尽管个人A需要个人B的商品,但他并不是用暴力去占有这个商品,反过来也是一样,相反地他们互相承认对方是所有者,是把自己的意志渗透到商品中去的人。因此,在这里第一次出现了人的法律因素以及其中包含的自由的因素。” 可见,马克思认为,自由观念是建立在商品基础上的观念,因此,“资产阶级为了达到他的目的,就必然要取得自由讨论自身利益、观点以及政府的行动的可能。他把这叫做‘出版自由权’。……而这是自由竞争的必然后果。”至于资产阶级把自由看作是全人类的目标和价值,马克思指出,这是由于新的统治阶级“从一开始就不是作为一个阶级,而是作为全社会的代表出现的”,这时社会上的大部分人产生一种“共同利益的幻想。起初这种幻想是真实的”。事实上,从英法的大革命开始,资产阶级就不得不给平民大众一些自由权,原因如恩格斯所说:“在17世纪的英国和18世纪的法国,甚至资产阶级的最光辉灿烂的成就都不是它自己争得的,而是平民大众,即工人和农民为它争得的。”但是资产阶级不久就背叛了自己的同盟者。马克思1848年谈到普鲁士资产阶级时,揭露了这一事实。他说:“普鲁士资产阶级在其反对封建社会和王权的斗争中,被迫以人民的名义为自己要求一种武器——结社权、出版自由等等,现在,当受骗的人民不再利用这种武器去拥护资产阶级而流露出要利用它去反对资产阶级这种危险意图的时候,难道不应当把人民手中的这种武器摧毁吗?”这里马克思实际上是指出了出版自由的阶级性的性质,他更直截了当地说:“出版自由,不同意见的自由斗争就意味着允许在出版方面进行阶级斗争。”
二
马克思从不把自由理解成为所欲为,他说:“我们想干什么,我们就要做什么。我怎样想就怎样下命令——意志代替合理的论据。这完全是主宰者的语言。”马克思认为这种对自由的曲解是由于人们在专制制度下,对商品经济下的自由缺乏感性认识而造成的。因为在这种制度下,人们关于“自由”的参照系只有当权者的任性,而当权者也以自己的经验理解自由。现代自由观念只是、并且只能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大发展而产生的。 马克思有句名言:“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所以,在马克思看来,所谓的“天赋权利”是有其真实的现实基础的。它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作为在法律的、政治的和社会的关系上发展了的东西,自由和平等不过是另一次方上的再生产物而已。”因此马克思总是把自由与责任、权利与义务联系在一起来谈,因为这也是商品经济的内在要求。他说,中世纪人与人之间是依附关系,这种关系下的人虽然失去了言论自由的权利,但也不必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因为这种“言论”的责任是由主人承担的。主人“怎么指示你,你就怎么说;命令你说什么,你就写什么。”在商品社会下出现了各种人的自由权利,但同时也要求人们学会自己对自己负责。例如经济生活中的工资制度,在中世纪向商品社会过渡时期,实行实物工资制,工人无法自由掌握自己的微薄劳动所得;实行货币工资制后,工人获得了这种自由权,但也带来了责任,就此马克思写道:“他作为自由人这样行动时,他本人是必须付出代价的,他必须为他花费自己的工资的方式负责。他和需要主人的奴隶不同,他要学会自己管自己。”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新闻)自由的一个重要观点。1891年,德国社会民主党制定新的党纲,恩格斯对草案中争取各种自由的部分进行了重要修改。他说:“我提议把‘为了所有人的平等权利’改成‘为了所有人的平等权利和平等义务’等等。平等义务,对我们来说,是对资产阶级民主的平等权利的一个重要的补充,而且使平等权利失去地道的资产阶级的含义。”
三
马克思把(新闻)自由理解为一种“权利”。而对于一种权利来说,重要的并不是它在理论上是否成立,而在于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权利是否能够实现。因为“权利,就它的本性来讲,只在于使用同一尺度”,“它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阶级差别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都反对抽象地使用自由这一词汇。马克思说:“援引社会必然性,比起要求抽象的权利,是更加有力的论据。抽象的权利曾经被坚决地用来为所有的东西辩护,为形形色色的压迫形式辩护;早就应该摒弃这种鼓动了。问题在于应当用什么形式来实现这种权利。” 马克思虽然从商品经济的现实发展中来认识包括新闻自由在内的自由观念,但他从来没有忽视对自由的真正的人的内容即精神自由的高度重视。马克思很早就指出,出版对印刷厂主和书商来说是一种行业,但对作家来说就不应当是行业,而是一种自由的精神活动。所以他主张“出版的最主要的自由是在于不要成为一种行业”,作家决不应该为了挣钱而生活和写作。作家当然必须挣钱才能生活和写作,但是“在必要时作家可以为了作品的生存而牺牲自己个人的生存。”作家如果为挣钱而写作,那他首先会受到“内部不自由的惩罚”。 马克思从商品经济的内在要求出发来阐述新闻自由,提示了我们一个观察新闻自由观念的唯物主义视角。从这一视角出发,我们对新闻自由观念可以有更为全面和深刻的理解;同时对于这一原则在现实中的实现方式和途径也会有更为清醒的认识。
参考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 (作者为广西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副院长)
来源:青年记者2008年2月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