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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价值与新闻价值
时间:2008-11-20 09:00:00  作者:;  来源:


  ●  曲雅君 吴媛媛

  新闻职业是一个崇高的职业,是一个关乎责任、道德和操守的职业,也是一个广受社会关注的职业。我们的作品会对社会产生影响,我们的行为也会对社会产生影响。因此,做一个好的新闻工作者,首先要从做人开始。
  2006年7月10日,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女记者曹爱文在采访中英勇救人的事迹,被人们传为美谈。
  在采访和救人之间,曹爱文选择了后者。她说:“生命比一条报道更重要。我不后悔自己的选择,遗憾的是没有多掌握一些救人的方法,没能救活那个小女孩。”在救人于水火的突发事件面前,不应该有看客,新闻工作者首先是一个公民,而每一位公民都有在别人遇到危难时伸出援手的义务,这是一种良知——公众的良知、社会的良知。
  曹爱文的行为引发我们思考:我们为什么做新闻?怎样做新闻?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让每一个人安全、健康、幸福、自由、平等、有尊严地活着,媒体与记者的一切行为都应该服从这一基本价值。曹爱文,虽然只是一位普通的年轻的女子,但是她懂得捍卫生命的尊严!她惋惜的眼泪是对生命最真挚的热爱。她的“生命比一条报道更重要”的观点,是对新闻职业最深刻的诠释,令人动容。
  就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来说,新闻采访当然是首要的、第一位的,但放在生命的天平上,良知告诉我们,生命才是更宝贵的,因为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如果仅仅为了拍到第一手资料而错过了救人的最佳时机,即便拍到了好照片,也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做记者应该“先做人,再做文”,在新闻现场记者已不是一位普通的看客,而是新闻理念的传播者、新闻道德的实践者、新闻良知的坚守者。
  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应该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无论是从自己的责任,还是社会地位、社会影响、都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对于新闻工作者来说,就是要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新闻工作者的一切活动,不仅要为人民群众传播信息,传播真理,采写读者最需要的新闻,还要反映他们的意见、愿望和呼声。记者发出的每一篇报道,都要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新闻记者应怀有同情心和正义感,多深入农村和基层,多报道农民的生产生活,倾听他们的呼声,反映他们的疾苦。要做到喜百姓之所喜,忧百姓之所忧。
  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宣传工作“既要坚持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鞭策人,又要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对此,我有以下理解,所谓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鞭策人是传媒作品对社会产生的或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是对传媒人工作成果的要求,重在考验我们的工作能力,而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则是传媒工作者与社会人发生的直接或间接的交流,是对传媒人工作过程中应具备的基本状态的要求,重在考验我们的道德水准。一个合格的记者,应当把自己的职责和品德、人格融为一体。特别是在采访时,遇到突发事件,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比采写一篇稿件更有社会意义,因为它更能展示记者的人格和职业形象,更能体现社会风尚。从职业的角度来讲,新闻重要,从人的良知来讲,生命更重要。积极救助他人是任何一个社会都必须大力张扬的人性之美,新闻是给人看的,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应该遵循的原则永远是以人为本。造就一篇好新闻,绝不仅仅是靠漂亮的文字、敏锐的嗅觉,最重要的是要有一种俯仰天地的境界,一种乐于助人、奉献社会的情怀。
  社会主义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每一个新闻工作者,在职业过程中的行为,都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对新闻媒体的看法。因此,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用新闻职业道德规范来检验自己的职业行为,正确地行使职业权利,是每一个新闻工作者完成其职业使命的基本要求。在报道工作中,应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多从老百姓的行为、见解、情感、心态、命运等出发,密切关注他们在社会中的地位、价值和意义,直面人性的真善美,使宣传报道更具人性化、更富人情味,从而更吸引人,更打动人。
  做好工作是重要的,这是职业对我们的要求。
  做好人则是必要的,这是道德和良知对我们的要求。 
  (作者单位:龙口市广播电视局)

  来源:青年记者2008年10月中

编辑: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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