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 特
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实事求是地反映群众的呼声,做好舆论监督工作是我们新闻工作者的职责,也是作为党和人民喉舌的党报的一项重要职能。各级各类报纸一般都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放在首位,严守“帮忙,不添乱”的基本要求,严格把关,不断强化舆论监督的力度,因而提高了报社的声誉。但舆论监督这项工作是一种以监察与督促他人或单位为己任的工作,经常是揭人家的“短”,曝人家的光,因此,政治的、社会的、纵横的关系和反应,迫使我们不能不全面地看待这项工作,不得不从更深的层次去研讨这项工作。 要做好舆论监督工作,我觉得不仅仅在于理论上对这项工作的认识有多高,关键是能在我们的具体工作中如何把握好分寸,特别是如何从我们自身开始全面、冷静、理智地认识这项工作,从我们的具体的实际工作中总结经验和教训,找出应该注意的问题,消除舆论监督工作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增强职责意识,防止盲目追求刊发效应
新闻工作是党的工作的一部分,因此不能游离于党的领导之外,不能只考虑局部而不顾全局;党报要服从党和政府工作的需要,在舆论监督报道上不能只是一味地“曝光”,舆论监督应将着重点放在服务上而不是放在指指点点上。百姓的呼声也好、读者的反映也好,究竟是站在很个体或很有限的视角上认识问题,而我们新闻工作者则不能一叶蔽目,更不能盲目,而要透过现象来分析问题的主流和本质,才能够客观真实地报道问题,有把握地进行舆论监督。 1.舆论监督不能小题大做 这是较常见的问题。表象一般是记者采访时为投诉者的情绪所感染,或是带有强烈的观点的偏向性,或是为了追求稿件刊出后的效果,因而不考虑发生问题的性质而匆匆写就,交差了事。结果是写的稿件不宜见报,或是见了报易出问题。特别是对一些不是涉及群体普遍利益的琐事的夸大,最易使媒体陷入被动之中。我们常说群众问题无小事,是指那些影响了或妨碍了一些群众正常生活的问题,而不是个别人的生活或是很简单的事例。而涉及到的读者反映的一些问题也应该是长期没有得到解决、再三发生的比较严重的问题,而不是偶然的或因外部力量造成的问题。情绪化的东西易让我们看不清问题的本质和轻重,也难以让我们的稿件客观公正。 小题大做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以偏概全。如执法单位个别人的行为不当、企业产品质量、服务态度、消费品质量、人与人之间的某种冲突、个人与集体的小冲突等等。媒体的形象应该是公正无私的,如果在舆论监督工作中只考虑我方利益而不考虑当事双方的利益,最终我们的利益也会受到损害。开展舆论监督报道一定要有全面、冷静的思考,不能一叶蔽目,也不能一棍子打死。不能因一件小事就轻易动用媒体曝光,不能因枝节问题而否定了全部。 2.舆论监督不能不计后果 舆论监督工作需要记者的正义、良知和待事的公平。舆论监督实际是一种思想的交锋,这种交锋的深处又是记者的疾恶如仇、心系百姓主体意识必须占上风。但是光靠激情和良知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如果我们处事盲目,不注意稿件刊发后方方面面的反映,我们的工作就要被动,帮忙不成反而添乱。党报是党和人民的喉舌,首先是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利益。 盲目追求刊发效应问题出现,有时与编辑处理稿件时的思考也大有关系。如标题的虚张声势、稿件处理上的以偏概全、图片处理上的视角偏激等等。只顾追求视觉上的醒目和版面上的效果,而没有考虑这样处理后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帮忙不添乱的含义还有着舆论监督要做到位而不能越位。
强化综合思考,防止主观意识过强
主观意识强在生活当中或是在处理问题当中,可以说是一种个性,这种个性在不同的环境下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如果在舆论监督工作中将自己的一些成见移植到新闻报道当中就易出现偏差。 1.舆论监督的思考方法是全面地看问题 缺乏全面看问题的思考方法,具体地说,是指我们在处理一件涉及舆论监督的事情或稿件时,孤立地看问题,只注意新闻事实本身的属性,把眼光局限于所报道的事实当中,而忽视了稿件涉及的方方面面的关系,忽视了当事人的左右上下关系,忽视了与报社发展利益相关的方面等等。全面地看问题要求面对所报道的问题,要思考这个问题在被批评客体的整体当中所处的位置,是主观上的故意还是客观引发,是一般性的问题还是特殊性的问题,是临时性的还是长期性的,是偶然发生的还是长期存在的等等。 激情、公平是好的,但也要灵活处理,有必要在涉及到国情、省情、市情、生活区域的限制等方面进行思考。世界上没有一刀切的平等,即便是法官在适用法律时也有差异,更何况我们所做的往往是非法律领域的,很多时候是靠良知、信誉、权威和能力而为之的。在开展舆论监督工作中,有时我们会发现,一个事件往往牵涉到很多方面,令我们无法下手。这样涉及部门较多的事情我们是否能够通过舆论监督来解决?是否能让各方都满意?是否会带来后遗症?我们是否有必要涉入其中?我们是否有精力来处理刊发后出现的问题? 以上的考虑并不是说我们想摆脱责任,而是说我们要尽量地回避不必要的矛盾和麻烦。对那些解决不了的问题、通过舆论监督不利于解决的问题、涉及到部门和当事人太多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命令的问题、无法绕过“暗礁”的问题、民事纠纷、家庭纠纷、家庭及个人隐私、诉讼当中的案件、农村土地与政策问题、镇村两级政权问题等等。特别是涉及到局部利益的牺牲问题、新老政策差异的问题等舆论监督报道更要慎重,防止出现激化矛盾、改变问题性质的偏差。我们讲新闻报道要立场鲜明,这是指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是指在原则性问题上。而舆论监督工作往往是内向性的,从党和政府工作的角度看,是针对我们自已内部的一种监督,因而要把握时机,把握火候,把握分寸,不能带有过强的偏向性。 2.处理问题和稿件切忌随意 舆论监督工作实际是一项综合性工作,记者在采访当中只要深入下去,实际就已经涉入其中了,因此,我们必须谨慎、慎重地处理问题和稿件。舆论监督不论在哪个国家和哪种法律制度下的社会环境中,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更不会如入无人之境,都要受到方方面面的影响、限制。 当投诉者满怀希望来到报社,找到记者,向我们倾诉他们的心声,讲述所遭遇的不平经历、遭受的不平待遇时,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的党报,要认真倾听他们的声音。但我们也要认真分析投诉者的身份、来历、所反映问题的背景和历史,要慎重地处理问题。我们有时还要做疏导工作,帮助他们分析能促进问题解决的途径、方法,解释我们媒体能做到的事情、所受到的限制等等。 深入细致采访
实践证明,在舆论监督报道中出现的某些偏差和问题,大多数是因采访不深入、不细致或是不能对舆论监督报道的整体过程有所把握。 采访深入这个问题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问题,表现呈多样化,但着重注意的应是下面几点。 1.不能单纯为了追求工作效率 有时候一条条较好的线索来了,采访者热情高涨,匆匆而去又匆匆而归,东奔西走甚是辛苦。采访者以为这样做就有了时效,有了工作效率,但有时却事与愿违,要么因调查不细、要素不全而不能刊出,要么刊出后带来麻烦。 舆论监督报道的采访往往是调查性的,因而它不仅仅是依靠新闻事实的表象来说明问题。当我们感到某件新闻采访作业对我们的工作考核相对重要时,我们更应沉下去进行深入调查,不能因调查不充分造成部分新闻事实的缺失致使我们的工作出现偏差或是前功尽弃。 2.不能因担心受干预而草率成文 在出偏差的舆论监督报道中,有很多是因担心会受到来自某些方面的干预而匆忙写就,草率刊出。而偏差的根源仍然是调查不细,或者是因轻信了某方面的证言,以偏概全,或者是对方隐瞒了部分事实真相。 面对投诉者,新闻工作者会寻找到一种社会责任意识,稿子发不出去,肯定是某种价值层面上的损失。但是如果新闻事实背景复杂,我们又不深入调查而急于出手,出偏差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在舆论监督上不要怕“打草惊蛇”,更不能背上心理包袱。报纸是新闻纸,不是法律裁定书。如果涉及的问题相当严重,或者事实清楚但又不是舆论监督所能解决的,我们可以采取内部信息通道将之提交给相关部门。 3.不能只采用一方观点或片面事实 在舆论监督报道上,我们经常强调要采访双方、三方、多方才能成稿。记者在舆论监督调查采访中,首先一定要搞清所调查事情涉及的各个方面及这些方面的纵横关系。我们经常遇到一件事情会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情况。如果只是根据固有的“投诉方、对方、见证方”三方见面的简单方法也是不行的。涉及多少方面就要调查到多少方面,不能怕麻烦。调查是一项很基础的工作,这个基础工作做不好而出了偏差那就得不偿失了。 特别是在涉及到很严重的问题时要采用文字资料。对有些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要采用法律文书和政府的文件、法律法规。 舆论监督报道的采访要深入、深入、再深入。 4.要把握好报道的全过程 要保证舆论监督报道的公正、真实,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保证采访过程的严整: (1)研究线索。重点是解决的可能性,涉及的部门和个人,法律与政策的界限,历史与现实的因素等等。 (2)采访。制定采访策略,采访涉及的当事人、线索提供人,涉及的部门和各个有关方,必要细节和有效记录。 (3)性质认定。主要是通过现场观察和与有关部门、权威机构和权威人物的沟通等等。 (4)求证。主要是针对现场目击人,也包括主管部门、专家说法和法律法规、有效文书、文件等等。 (5)把关。重在对报道导向和事实的把握,对事情的解决有利与否、合适与否,对刊发后的效应考虑等等。 (6)发稿,重在确定发稿的强度,处理的视角,欲达到的效果和如何推动问题的解决。 (7)解决。主要是报道刊发后的效果,被监督方的主动解决与被动解决等等。 舆论监督报道的采访过程不应该是模式化的,它会随着具体时空的变化而存有差异,但对于求真求实的要求必须是贯彻始终的。记者要有第一思考意识、第一见证意识和第一客观意识。
(作者为威海日报社副总编辑)
来源:青年记者2008年1月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