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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督的记者

2015-06-11 18:13:34

来源:青年记者2015年5月上   作者:黄馨茹 赵 金

摘要:记者一直是在监督别人,暗访别人,但在自媒体蓬勃兴起的今天,借助先进的传播技术,不仅“人人都有麦克风”,而且人人可以来监督记者了。

    主持人:黄馨茹  赵  金

  嘉  宾:梁  伟  北京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

  李志波  半岛都市报社区新闻副主编、编辑中心主任

  刘飞锋  南国早报北部湾新闻中心主任

  鲁钇山  羊城晚报社新媒体部副主任  

  主持人的话:4月初,南京地铁三号线开通,有网友发微博称,在地铁上看到了南京电视台城市频道的记者在“狩猎新闻”,即由一名女记者假扮孕妇,观察车上坐“老幼病残”专座的乘客的反应。在事件发展的过程中, 有网友拍下了记者的采访过程,并发到了网上。这条新闻最终没有播出,都市频道的官方微博事后称,当时是在进行地铁文明测试。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记者一直是在监督别人,暗访别人,但在自媒体蓬勃兴起的今天,借助先进的传播技术,不仅“人人都有麦克风”,而且人人可以来监督记者了。对于这一现象,我们该怎么看?请看嘉宾观点。  

  一次失败的隐性采访

  梁 伟  

  女记者假扮孕妇,看车上坐“老幼病残”专座的乘客的反应,这种行为究竟是否恰当?笔者以一名长期在一线工作的记者的角度来看,类似这种采访方式——即记者为获取新闻事实或调查某种新闻现象,乔装打扮或扮演角色以接近被采访者,在实际的新闻实践,尤其是电视新闻调查采访的过程中并不鲜见。

  就南京电视台城市频道记者的这次采访而言,出发点是好的,但是采取的调查方法值得商榷。记者假扮孕妇本身,笔者认为符合隐性采访(暗访)的要义——隐藏记者身份与采访目的的采访方式,运用这种方式,目的在于减少采访障碍和干扰,一般应控制在法律和新闻道德允许的范围之内(《广播电视辞典》,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1999年10月第1版)。

  对于电视新闻而言,声音、画面是必备要素,要想知道孕妇来了乘客是否让座,无非要么找个孕妇来体验,要么记者假扮孕妇。而找个孕妇来做调查节目,由于是暗访,存在发生冲突的可能,需要承担一定风险,对孕妇及胎儿安全构成一定威胁,肯做志愿者配合节目调查的孕妇可想而知少之又少;那么,还有一种方法,那就是记者本人真的恰好怀孕了或同事有怀孕的,而这个概率貌似也并不高。因此,笔者认为,记者假扮孕妇,实为无奈之举。

  但这并不是说,这名假扮孕妇的记者采访方法就完全没有问题,既然是隐性采访,身份暴露十有八九采访就失败了,这名同行不仅身份暴露并引起了车厢内其他乘客对此次采访的反感,是需要反思的。

  拍摄记者采访过程的市民,拍摄的初衷可能是猎奇,当他看到了电视台记者原来是这样在采访的,觉得有料要爆进而上传网络,其实无可厚非。

  反观整个事件,说明隐性采访(即暗访)是需要功力的:倘若记者假扮下井矿工进入黑煤窑或者以某种身份进入某毒枭团伙卧底,身份暴露了,估计就性命堪忧了!在本次事件中,“狩猎新闻”似乎是针对记者假扮孕妇这一采访时间的揶揄和调侃,实际上这是一次隐性采访。但是毋庸置疑,这是一次失败的隐性采访。

  在自媒体飞速发展的今天,信息公开透明,人人都可以成为一名信息记录者。不仅是记者,人人都是被监督的对象,记者的采访过程、采访手段同样受到监督再正常不过。笔者认为,这必将对新闻行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因为人人都可以成为“自媒体”,这就对记者的采访方式、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你不能拿着连水果摊大妈都能认出的老式“偷拍机”去暗访,那明显是置自己和同事于水火,达不到采访目的不说,还有可能遭遇危险。

  此外,媒体人提高自己的素养同样至关重要,在合法合规完成采访任务的同时,切不可挑战大众的道德底线。  

  适应被监督的新常态

  李志波  

  以前,网上流传着一个“你心中的记者和现实中的记者”的段子,其中,“你心中的记者”都很“高大上”,都很风光,穿着名牌,开着好车,工作在舒适的办公室内……而现实中记者的形象,与此形成了鲜明对比。笑过之余,我们不难从这个段子中悟出点什么,比如,对很多人而言,记者这个职业有着很强的神秘感、新鲜感,同时,由于记者肩负的使命,人们往往又对这个群体有着更高的要求。了解到这一点,有助于我们探讨近年来发生的越来越多的记者被民众“监督”事件。

  对于南京地铁3号线上的“狩猎新闻”事件,新闻媒体人完全能理解南京这几位记者的本意是好的,是想在地铁3号线开通之际,通过一些具体的镜头,引导大家关注地铁文明。但是,因为他们是记者,采取的行为方式就有了不当之处,所以,就被较真的市民监督上了。而这种监督只要合法、合情、合理,往往就能迅速形成焦点,风头甚至会盖过记者本来所要关注的问题。

  记者被监督的事例还有很多,比如当年轰动一时的“纸馅包子”造假事件,当事记者甚至违反了法律,因此身陷囹圄,等等。

  记者监督别人,常常是因为“假恶丑”现象,那能不能反过来说,记者被别人监督,也是因为自身出了“假恶丑”问题呢?笔者以为,这个问题无法一概而论,问题的背后,有着深刻而复杂的社会因素。

  首先,记者频被监督的一大原因,是民众的法治观念增强了。过去,民众的法治观念相对薄弱,对包括记者在内的特殊群体的言行,往往是单一、单纯地信任,甚至崇拜;而今,伴随着中国法治进程的加快,时代变了,民众的法治意识也提高了。在这种时代背景下,记者职业虽然还是一个受人尊重,甚至令人仰慕的职业,但对不起,即使这个群体素养再好,素质再高,如果个别人出现了违法违纪、有违情理的行为,挑战了道德底线,扰乱了社会秩序,那也会引来民众的反击的。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因为职业的特殊性,民众对记者有着更高的要求,有些言行放在别人身上也许没事,但是出现在记者身上,往往就行不通,就要接受监督。

  其次,现代科技的进步,尤其是软硬件领域的飞速革新,也将记者置于更容易被监督的处境。软件方面,微博、微信、QQ等社会交往工具(有的还被包装成了“自媒体”)把整个地球都整成了一个“村落”,再小的事也可以迅速传播开来,形成热点。与此形成对比的是,过去没有这些强大的软件系统,人们之间的传播更多是口口传播,而这种传播方式,是很难迅速引起轩然大波的。硬件方面就不用多说了,光智能手机的广泛应用,就足以让人招架不住,随便一个人,只要随手一拍,就可以把你的瞬间言行定格成永恒。

  以监督为己任的新闻人,却频频被监督,这也许让不少人陷入困惑,甚至畏首畏尾,影响了正常工作。笔者以为,这大可不必,记者要勇于适应这种被监督的新常态。

  其实,辩证来看,除非自己从事新闻工作别有动机,害怕被人监督;否则,来自他人的监督反而会促进新闻从业者们加强行业自律,遵守法律法规,进而形成树立行业标杆、传播文明新风的良性循环。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歪”,只要自身行得正,难道还怕他人来监督?这就要求我们,以后的工作生活中,要更加注重自身言行,要更加注重社会影响,凡事多想想,尽最大可能把问题想在前面,把矛盾消除在萌芽之中。比如,选题要尽可能设计合理,采访要尽可能尊重对方,报道要尽可能理性客观……另外,我们要不断“充电”,努力学习法律等方面专业知识,夯实业务基础,提高职业素养,争取做一名优秀的、博学的新闻工作者。

  当然,话说回来,记者的第一身份是公民,按照我国《宪法》等法律规定,公民享有隐私权、人格权、肖像权、署名权等基本权利,如果这些权利遭受到了不法侵害,那记者本人,以及其所供职的单位,都可依法维权,捍卫自尊。遇到这种情况,记者也要勇于维权,敢于维权。

  希望以后,我们这些被监督的记者,都是一身正气,一腔热血,一脸阳光,都很“高大上”,都很风光。

  两种“监督舆论”的利与弊

  刘飞锋  

  在新闻媒介日益发达,信息公开和传播效率越来越高的今天,舆论监督早已为公众所熟知。但近年来,随着假新闻的愈演愈烈,有偿不闻和新闻欺诈事件的屡见不鲜,监督舆论也渐渐走进公众视线,且呼声日高,甚至有宣传部长在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公开对媒体老总说出“要监督舆论”的“狠话”。

  “监督舆论”简单来说,其实就是针对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的舆论监督,其按照主体不同可分为两种形态,一种是官方的,即来自新闻媒体的上级主管部门和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另一种是民间的,是以自媒体为代表的群众监督。两种“监督舆论”互为补充,方能实现对舆论监督的有效监督。

  官方“监督舆论”是制度上的,就是通过制定相关宣传报道的政策纪律和管理规定,对新闻媒体及从业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从而从制度上实现对舆论监督的管束,规范舆论监督的开展。如中国记协制定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新闻出版部门制定的《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等。

  民间的“监督舆论”,即人民群众以自媒体作为主要工具的监督。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公布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底,我国网民已达6.49亿,随着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兴起,舆论监督的主体和对象都发生了改变,新闻媒体在开展舆论监督的同时,也在接受着数以亿计的网民的监督,媒体机构及媒体人的所作所为、一举一动,如果违背职业伦理道德甚至法律法规,都会被网民扒出、揭发,公之于众,接受审视,以至无所遁形。事实上,许多公开曝光的假新闻、新闻欺诈事件及新闻界的种种不端行为,正是网民揭发的。

  这种来自民间的“监督舆论”,有利于新闻界的自警自律,让媒体及媒体人保持审慎、警惕的态度,不敢轻易僭越“雷池”。这也是保证舆论监督正常化的必要约束和保障。

  可见,官方监督无疑是“监督舆论”最有效的形式,而民间监督是不可或缺的有益补充。但两种“监督舆论”本身也需要节制、审慎和适度,不可擅自越界和过度。

  具体来说,官方“监督舆论”由于管理权力的天然“任性”,很容易存在失度的倾向。这种监督一旦失度,就使许多媒体和媒体人不愿、不敢、不能进行舆论监督,从而遏制了正常舆论监督的开展。而民间“监督舆论”因为尺度更宽泛、范围更宽广、主体更庞大,可以形成对舆论更持续、更经常的监督,但由于自媒体天然就存在“段子手”、“标题党”、“扒粪君”等特点,利用自媒体来“监督舆论”很容易存在失范现象,使用不当就会造成对媒体或媒体人的伤害,进而伤及舆论监督。

  因此,两种“监督舆论”都亟须纳入法治轨道,建议通过制定《舆论监督法》之类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让对媒体的监督把控在依法、适度、合理的范围内,从而达到既不窒息舆论监督,又不放纵舆论监督的和谐状态。  

  新媒体发展

  对记者履职大有裨益

  鲁钇山  

  移动互联时代,新媒体野蛮生长,自媒体强势崛起,舆论监督范围和内容空前扩大。各类媒体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也开始更多地受到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个人认为,这对记者履职来说是一件大好事。

  曾几何时,记者还被称为“无冕之王”,所到之处“见官大一级”,所见满是笑脸鲜花还有各种蜜语甜言以及无微不至的照顾。个别记者在这样的环境中产生错觉,滋生了不良习气,甚至有人借报道之名勒索钱财,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闻生产的质量和新闻行业的整体形象。而一些社会人员看到这些羡慕不已,假冒记者到处坑蒙拐骗无所不用其极,更是对记者行业的整体形象造成了严重的毁坏。很多正常履职的记者因此在采访中遭遇了白眼和误解。

  但是,新媒体让这些“害群之马”不得不收住手脚——

  智能手机大范围普及的当下,当一个记者出去采访某个事件或人物时,被采访的对象可以用一部手机就完成对整个采访过程的录音、录像。如果记者回去乱写而不尊重事实,采访对象随时可以拿出证据将记者告上法庭。采访对象更可以直接将这些放上网站、微博、微信,从而戳穿记者的谎言,让记者在群体的质疑和批评中反思改正、被单位处分甚至失去从业资格。而那些假冒记者的“李鬼”们,在这样的情况下更是不敢贸然行动,采访对象在对他们录音录像之后想要查清他们的真实身份并不困难。如上这些,有利于纯净新闻队伍、监控新闻生产,也有利于提升新闻行业的整体形象。

  不过,新媒体对记者的专业水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一些重大新闻事件发生之后,与其接近的个人会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发布,其速度是很多媒体机构无法比拟的。在这种情况下,新闻报道的专业水准就成了媒体的主要优势。这首先对记者的采访内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必须尽可能真实全面地了解整个事件,如果信息的内容与自媒体相比不够全面,或者事实有错漏,或者虽然内容齐全无重大差错但没有任何特色,都将使读者对媒体机构的信任下降。这还对媒体机构新闻稿件的写作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稿件写作水平必须比普通自媒体高,布局谋篇乃至语言特色必须鲜明而有吸引力,否则也将降低其在读者心中的地位。记者因为这两方面的要求将面临更大的压力,但这些无疑有利于记者敬业精神的培养和专业水平的提高。

  总之,新媒体的发展使记者履职的整个过程都曝光在社会的监督之下,这对记者的道德素养、专业素养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无论是对记者本人,还是对其所在的媒体机构,乃至于对媒体行业和整个社会都是有益的。○

来源:青年记者2015年5月上

编辑:黄馨茹 卢文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