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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媒体人的坚守与进取

2016-06-12 01:03:56

来源:青年记者2016年6月上   作者:丁永勋 赵力 刘文晖

摘要:主持人:黄馨茹嘉 宾:丁永勋 新华社记者 赵 力 新京报记者 刘文晖 检察日报记者  主持人的话:不同于UGC模式下生产内容的随意性

主持人:黄馨茹

嘉  宾:丁永勋  新华社记者

              赵  力  新京报记者

              刘文晖  检察日报记者

  主持人的话:不同于UGC模式下生产内容的随意性,职业新闻人在采访中要坚守新闻专业主义,要努力克服重重阻碍和困难,要坚守职业操守和原则。不能人云亦云,不能道听途说,不能口无遮拦。职业媒体人到达现场、挖掘真相、平衡观点,用自己的专业素养把握着报道的尺度,发挥着舆论监督的职能。本期茶座,请职业媒体人聊聊他们的坚守和追求。
 

自媒体时代,职业媒体人该坚守什么

  丁永勋

  目前仍在发酵的“雷洋事件”,引发全民关注和热议。一些媒体和法律界人士,把“雷洋事件”与当年的“孙志刚事件”相提并论,但事实上,作为重要参与和推动力量的媒体,已经今非昔比。

  在重大社会事件和热点话题上,专业媒体的影响力为什么在下降?是传播环境变了,还是自己的能力在下降?

  传播环境的变化,确实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新传播平台的出现,很多过去没有机会发声的人或群体,都可以很容易地发出声音。

  过去,政府机构、企业或组织,想要对外发布涉及自己的信息,或者对本部门的成绩进行宣传报道,都需要经过媒体的筛选判断。现在不用了,自己开通微博或微信公众号,直接就发出去了。甚至中纪委这样的部门,查办一个部级领导干部,都不用通过新华社之类的媒体授权发布了,而是直接发到自己的网站或其他平台。以前具有垄断性的机构媒体,独有的渠道优势正在失去。

  另外,专业媒体的人才流失也非常严重,媒体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呈下降趋势。不知是因为传统媒体确实没人看了,还是受唱衰传统媒体的声音影响,现在很多优秀的传统媒体人纷纷离职,投身政府机关、企业公关,或者下海创业。不要说“孙志刚事件”时代的名记者,现在仍活跃在一线的,从业五年以上的老记者越来越少。

  失去专业门槛的保护,在现场新闻和突发事件中没有在场优势,连传统的垄断性渠道都在丢失,职业媒体人怎么办?有人选择放弃,以环境不好为由转身离开,有的放低身架迎合,与网民一起激愤、卖萌,跟着网民设定的议题走。

  但公众和主管部门,对专业媒体的要求和期待,和对普通网民不一样的。网民可以卖萌、可以偏激,发布的信息有时可以不准确,但如果专业媒体也这么做,赖以生存的公信力将逐步失去。

  在“雷洋事件”和类似公共事件中,专业媒体的调查能力和呈现水平被诟病,因为专业媒体很少能提供有推动力的报道和观点。

  在这种舆论生态下,专业媒体要明确自己的定位和优势。用户对传统媒体的期待,以及专业媒体最大的竞争优势,恰恰是权威性。新媒体环境中,媒体不应排斥新技术和新平台,但无论传播载体和形式怎么变,内容为王依然适用。生产不可替代的、能够一锤定音的专业报道和评论,仍是传统媒体应该坚守的方向。

  这是因为,自媒体虽然让信息生产和传播的主体变得多元,让很多以前没有机会发声的人掌握了公开表达的机会,但个人和自媒体还无法取代专业机构。技术对普通人的赋权,本身是一种进步,但由于传播主体掌握信息的能力不同,媒介素养有高有低,不能以对专业机构的标准来要求他们。

  在热点事件发生后,互联网上各种信息充塞,经常出现全民热议和“全民破案”的情形,但这些信息鱼龙混杂,有的可能在逐渐接近真相,但也有不少是猜测和谣言。这些信息经过传播放大,会影响人们对事件的判断,如果掌握调查权的部门不能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就会导致舆论众说纷纭、不同群体站队对阵的情况。

  这时候,专业媒体要发挥引导舆论、推动事件解决的作用,承担起社会舆论压舱石和定海神针的作用,并帮助地方政府和部门公开信息、积极应对。这种引导,包括权威信息的发布、事件真相的调查报道,也包括积极建设性的评论。

  在热点事件的关键节点上,舆论几乎呈现同样的局面,民间舆论场众说纷纭、传言四起,不少主流媒体却不发一言。在这些时刻,笔者所在的新华社都主动发声,在已经掌握的事实基础上,从舆情应对和引导的角度,对涉事部门提出建议和督促,推动了事件转折性的进展,也赢得了社会舆论包括被监督对象的尊重。

  现在还有一种现象,一些复杂公共事件发生后,很多人以事实尚未清楚、不能干预调查等理由抵制信息公开和舆论介入。岂不知,这种做法不仅无法适应当前舆论生态和公众对信息的渴求,也会产生自废武功,主动放弃舆论引导职能的恶果。

  当前,信息传播已经进入移动化和实时传播时代,政府信息公开也要与时俱进,快说、会说才能让权威发布不落在社会舆情后面,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尤其是在热点事件和重大舆情上,事实准确当然是基本要求,但对信息发布时效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要指望事中一声不吭,最后一锤定音。

  在这些复杂事件中,在自媒体无法突破和推动的情况下,恰恰是专业媒体发挥作用的时候。当然,前提是你提供的东西是真正有价值且不可取代的。


UGC时代仍需职业媒体人

  赵力

  “微博里的消息多又快,谁还会看报道。”对于很多媒体人,尤其是纸媒人来说,以微博为代表的UGC,可能是一场噩梦,至少它的速度和广度,常常让同行们尴尬——新闻发生了,几分钟甚至几秒种后就已由用户发上网,等记者们采写完,用户可能已经洗洗睡了。谁还会等着记者的报道呢?

  坦白地说,对于一些新闻,事实确实如此。比如最近轰动娱乐界的霍建华林心如公开恋情,当事人通过微博晒幸福,原微博马上被转发。这时候再有媒体发一则“霍林自曝恋情”的新闻当然没人看了,不但没人看,还会显得很傻,粉丝们已经去扒两人之前的蛛丝马迹了。

  然而,这样不需要媒体再参与的新闻并不多见,特别是在一些重大事件发生时,在消息繁多真假难辨时,在表面现象后的深度原因没有被挖掘时,记者的工作对于希望获取准确事实的公众来说,更显得十分重要。

  天津港大爆炸的采访经历,让我对这一点深信不疑。事发当晚,我们和所有网友一样,从附近居民拍下的爆炸视频中得知了这场惨烈事故的发生。足以触发地震监测设备的爆炸到底因何而起,现场成了什么样,有多少人员伤亡,发视频的网友早已离开现场,这些问题在当时没人能回答。

  几个小时后,我和几位同事到达了事发现场附近,一群被疏散出的园林工人告诉我们,港口仓库的方向发生了大爆炸,其余一无所知,他们住的地方距离爆炸点大约两公里。这样的信息没有意义,我们只能继续靠近爆炸点。

  顺着大方向,我们躲过警方的封锁线,摸小路逐渐逼近事发仓库。一路上碰到了不少惊魂未定的居民,在打听如何才能进到货场时,大家首先疑惑的是,发生这么严重的爆炸,你们进去干什么?

  前方是一片倒塌严重的工棚,空气里弥漫着刺激性的浓烟,我开始担心自身安危,但职业的好奇心促使我一步步接近现场,我想知道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并且告诉外界,这也是我在那里的唯一理由。

  最终,我和一名同事首先到达离爆炸点百余米的地方,前方的浓烟已经让人无法再靠近,眼前的末日场景令人终身难忘:一望无际的“汽车坟场”、被烧成空架的大楼、面色凝重的消防员……

  我们用微信语音将现场实况描述给后方同事,同时传回照片和视频,早上六七点钟,由我们发出的图文视频报道已经出现在各大门户网站和客户端。

  显然,面对此类重大灾难性事件,和救援人员一样,记者也是灾难现场的逆行者。当用户以目击者的角度发出消息后转而逃生时,职业媒体人则要背负着使命进入现场。虽然时效性上被UGC“挤兑”,而这一点却无法被替代。

  紧接着,同事们挖掘出了有关化工围城、为何住宅区紧邻危化品仓库、专门储藏中转危化品的瑞海公司货物管理漏洞等等问题。这些更深层次的探析对于反思灾难更有意义,这些关键问题也是普通网友没有精力和技能去了解的。

  还记得,当时的涉事公司的负责人只某被曝光,网上有消息称,只某系天津一名原副市长的儿子,舆论很快产生各种联想,但并没有正规媒体刊发相关报道。

  顺着只某的户籍信息,我前往其在天津市区内的住宅,以及该原副市长的老家调查,最终发现,该副市长只有一个女儿,网传消息不实。也许对普通网友来说,涉事公司的高管“上头有人”,很能满足一些想象,但对媒体来说,真实就是生命,任何报道的诞生都需要多个可靠信源的印证。

  在我看来,对新闻天生的使命感、对真相永无止境的追求,和对事件的深度思考,是职业媒体人和普通网友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人人都可以挖掘真相、靠近真相的今天,职业媒体人才更有存在的意义。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职业媒体人其实更应该庆幸。UGC无形中让事件多角度、更透明通畅地传播,这给了媒体人更多可供挑选的消息源,探索深层真相的空间也依然存在。而坚持职业操守,把握报道的尺度,平衡各方观点,是一项需要经过不断训练和提升的技术活。

  职业媒体人似乎更应该抱着开放的心态,拥抱UGC为代表的新技术,提高自己安身立命的手艺,才能在时代的洪流中守住本心,赢取荣光。

法治视线下的追问

  刘文晖

  二十年的法治新闻记者生涯中,做过不少舆论监督报道,可以说每一次都如履薄冰。报道视角的切入、事件细节核实、遣词用字,不敢有丝毫大意。值得欣慰的是,经过深入调查、扎实采访后采写的许多报道,由于监督得力,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促进了问题的解决,一些人的境遇得以改善甚至命运由此而改变,职业媒体人的价值得以体现。

  2004年4月,四川省仪陇县不满18岁的农民工阳绍光在河北省无极县一家皮革厂打工时发生工伤,致左臂截肢。事故发生后,厂方利用阳绍光缺少社会经验和法律知识的弱势,在当地劳动仲裁部门与阳绍光签订了显失公平的调解书,阳绍光只得到8280元的赔偿。

  阳绍光多次找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四川省仪陇县残联负责人也为此事曾专程赴河北与无极县人大协商,但问题始终没能得到解决。

  2009年8月,阳绍光卖了家里准备过年的两头猪,凑足路费到北京请律师,向无极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厂方签订的仲裁调解书无效,并判令厂方给付其合法的工伤保险待遇。法院以劳动仲裁调解书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具有终局效力,非经法定程序推翻以前,人民法院不能再对劳动争议进行处理为由,驳回阳绍光的诉讼请求。

  走投无路的阳绍光在律师的引荐下找到了我们。

  听完阳绍光的陈述,仔细看过他的案情,我的采访曾一时不知从何着手——地方人大协商没有结果,案件已过诉讼时效,法院不立案也与法有据,一件律师办不下去的案件,记者还能做什么呢?

  当然,如果只是对阳绍光的悲惨际遇进行报道,是件很容易的事,但可以想象得出,除了警示打工者发生工伤时要慎重签订法律文书,对阳绍光来说,并不会得到什么实际的帮助。这个案件表面上看来,是由于阳绍光不懂法造成,但仔细推敲,就会产生这样疑问——在劳动仲裁部门的眼皮下怎么会出现这样显失公平的调解结果?这种不公平结果难道真的没有改变的可能?

  揭示新闻背后的法律问题,把舆论监督和法律监督结成一股绳,是法治报道记者的优势所在,也是其职责所在。在采访中,我几经辗转,找到了当年的仲裁员和阳绍光的几任代理律师,对案件的每一个关键细节调查核实,经过咨询劳动和保障部门及多位办理过工伤赔偿案件的律师,我发现当年的仲裁调解程序存在违规行为。更令人欣喜的是,在上网查询几十起类似的工伤案例时,我竟然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多年前曾经发给陕西省劳动人事厅一份批复,这份批复对类似阳绍光的案件明确答复,即对仲裁调解内容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重新仲裁。这是此案可以重新启动的重要法律依据。那天,我激动得彻夜未眠。

  在这篇报道的采写期间,正值在北京召开全国“工伤理论与实务研讨会”,我把这起案件拿到会上,请与会的专家进行剖析。会上专家们对此案的解决提出了许多建议。

  2009年11月25日《打工致残,一只胳膊八千元?》报道见报后,国内几十家网站转载。燕赵都市报、南充晚报很快与检察日报联系,对此事进行关注。因受到广泛关注,阳绍光被作为2009年中国扶贫基金会“特困农民工资助项目”的一员得到2000元的慈善款。

  报道见报第二天,河北省无极县劳动仲裁委员会致电报社,表示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报道反映的事件非常重视。半个月后,河北省和无极县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亲自接待了阳绍光,无极县劳动仲裁委员会决定对阳绍光打工致残劳动争议一案重新审理。

  接下来又是漫长的等待。时间已到2009年的冬天,那时已临近春节,阳绍光拖着一只残臂,在无极县一个地下室旅店等待厂方赔偿。他情绪很不稳定,“一次次到河北,钱要不回来,还增加了家里的负担”,他的家人认为这次一样不会有什么结果。

  那段日子,我和阳绍光约好,每周三下午4点通一个电话。每次我都会叮嘱他,要相信法律,不能冲动,一定要保证自己的安全。两个月后,厂方派代表到北京与阳绍光就赔偿数额进行协商,我全程参与了协商过程。阳绍光最终拿到了厂方赔付的17.5万元赔偿款。拿到赔偿款后,阳绍光给我打电话说,“姐,你比我们家人对我都好”。

  事后,阳绍光的代理律师减免了其诉讼费,他们坦陈,“小阳应该请你做他的代理人”。

  北京市义联多年为残弱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黄乐平说, “这起被认为已经穷尽了司法救济渠道的‘死案’能够起死回生,让我看到了检察日报舆论监督的分量”。

  我想,这篇报道分量正是在于职业媒体人不停地追问,而这些追问,一直没有偏离过法治的视线。○

来源:青年记者2016年6月上

编辑:黄馨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