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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写孙志刚,迟早会有人写

2008-03-07 16: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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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深度报道精英访谈之六

  主持人:张志安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讲师、传播学博士
  嘉  宾:陈  峰 原南方都市报、新京报记者,现为和讯网副总编辑

  收容制度废除和我们的报道并无必然联系

  张志安(以下简称“张”):2003年4月23日,《南方都市报》以《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为题率先刊登了“孙志刚案件”的报道,引起轰动。现在回头看,“孙志刚案件”的报道给你个人带来了什么?
  陈峰(以下简称“陈”):给我带来的东西比较多,个人的收获主要有两点:从业务上讲,这篇报道之后,我写深度报道,语言风格和操作模式都基本定型了。另外,在报社也好,在外面也好,作为记者我们都得到了很大的肯定,获得的职业荣誉感确实很强。
  “孙志刚案件”后来的影响如此之大,的确出乎我们的意料。要说国家最后废除收容制度,跟我们的报道到底有什么关系?我觉得,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我不写“孙志刚案件”,迟早会有人写。但作为记者,我正好碰上了这个题材,完成了工作,获得了外界的承认。
  张:你曾经说过,从文本的角度看,《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这篇报道不能算你心目中理想的调查性报道,为什么?
  陈:现在,国内对深度报道有个大概的共识,都认为深度报道不应该就事论事,必须有一定的高度和深度,比如说,追问制度的缺陷甚至追问人性的缺陷。《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仅仅从文本来看,不具备这种高度和深度。自始至终,这篇报道都用《广东省收容管理条例》来衡量孙志刚该不该被收容,但并没有去探讨整个收容制度该不该存在。所以,这是一个完整的事件性报道,而且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证据确凿、案例典型,是相当完美的事件性报道。
  有时候,我也反思,大家都不认为它是严格意义上的深度报道,为什么反而会起这么大的作用?我们只是给大家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事实基础,之后的工作由别人来完成,别人的智商足够了,他们可以继续去追问制度。
  张:“孙志刚案件”的报道除了职业荣誉外,从叙事技巧和写作方法上,你总结出来的东西是什么?
  陈:虽然写作时间很短,大概用了三个半小时,但之前花了大量时间构思,包括跟编辑反复商量。后来总结提到一点就是深度报道也要讲究文字、讲究谋篇布局。《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光看它简单的四个逻辑段落,已经打碎了以往国内类似报道“你说我说大家说”的讨论模式,完全按照事件本身的逻辑结构来布局。
  从叙事技巧上来讲,做得很冷静。这种冷静风格使我获益匪浅,当然利弊都有。有时候,太冷静导致故事不好看,但最大的好处是可以最大程度地规避风险,体现记者客观中立的立场。
  张:现在回过头来看这篇报道,有缺憾吗?
  陈:单纯从个案上来讲,很难找出什么明显的缺憾。当然缺憾也还是有的,比方说第二部分讲孙志刚被打死,有些段落结构可以重新安排得更顺。中间提到我们请医生来鉴定什么是“融血”,这部分现在来看来用处不是很大,没必要用两三段来解释。小缺陷很多,但从个案叙述上和事件把握上看,我觉得还是相当典范的。
  张:类似的事件,换了别的记者很可能会采取另外的写法,比如先选择一些惊心动魄的场面或非常细致的镜头加以再现,然后,再去回顾事件的来龙去脉,按照时空顺序来组合。
  陈:问题就在这里。这种写法可能比较好,甚至更高级,但这些场景,我们采访不到。我对孙志刚感到恐怖的描述只有他和朋友通电话的那一句,这是我可以采访到的。换个记者可能先写孙志刚在绝望无奈中给人打电话,但我觉得这种叙事方法会降低报道的可信度,读者也许会质疑你在精心描述一个不可能看到的细节,像写小说一样。我更倾向于将这种有主观色彩的东西清除出去。
  当然,有种常见的写法,类似都市报的热线处理办法,就是孙志刚家人来投诉,孙志刚死了,记者跑去采访收容站,收容站拒绝接受采访,但孙志刚家人说他一定是被打死的。这样的新闻写出来就是:大学生暴死街头,家人质疑是被打死的。但可能因为这种不够严肃、深入的采访和写作方式,而削弱了这个新闻本来的力量和影响。
  做“孙志刚案件”报道时,我也有过一种恐惧感,一个人如果陷在那种环境中,绝望无助是很难想象的。但这种绝望无助的感觉只有通过细致的梳理材料、采访调查才能获得。你注意到没有?很多人哪怕再厌恶《南方都市报》,但没有人怀疑“孙志刚案件”这篇报道的真实性,因为我们所有的细节都交代了来源和出处,都是真实可信的。一篇零散的、单方叙述的报道和这样一篇真实的、可信的报道是没法比的。

  绝不能否认孙志刚报道有偶然性

  张:如果有人开玩笑说,很多歌星靠一首歌成名,你陈峰就靠一篇报道成名,你怎么看?
  陈:我很高兴啊。这里头有很大的偶然性,这点绝对是百分之百的。如果否认这种偶然因素,等于否认记者自身的职业。任何一个记者肯定是从某一篇报道开始定型,就像“孙志刚案件”对我的影响一样,写深度报道可能就此定型。写了一篇报道不可能吃一辈子,如果你凭一篇报道成名,这是正常的现象,如果你把这种偶然就当成了命运,那很可怕。如果抱这样一种态度,那么,记者生涯也就到此结束了。
  张:成名对你会形成无形的压力吗?个人有了代表作,接下来怎么超越?
  陈:对我本人没有形成真正的压力。我看得很清楚,我和王雷两个人比别人强在哪里?一则,我们运气好,有《南方都市报》这个好平台;二则,我们碰到了这个线索,它明明摆在西祠胡同的“桃花坞”里,别的记者也看到了,但没有想到去做而已。
  我们得搞清楚成功中哪些是自己的努力,哪些是别人的帮助。如果很清楚地意识到,你作为记者仅仅是报道了事实而已,即便有压力,也会转化成对今后报道的期待:要问自己,今后的报道能不能做得更好,而不是问报社能不能给我更好的待遇。

  调查性报道要充分利用书证

  张:《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和一般的调查性报道还有很大的不同。调查性报道非常强调记者的独立调查,你们的报道有调查的成分,但也有非常好的前期取证,律师帮助记者完成了很大一部分调查工作。你怎么看?
  陈:这是个很巧合的事情。我们在做很多报道时,对书证没有充分利用,不去做充分梳理,甚至有很多记者会说:手头这么厚的材料咋看?会有反感和厌恶的情绪。我过去也出现过这种情况,但“孙志刚案件”报道之后对此有了新的认识:你给我提供越多的书证,我就越放心,哪怕这些书证无关紧要,哪怕别人梳理过的东西,也许也能从中找出一些别人看不到的东西。不少案件中,记者碰到过很多书证,但这些书证要不没人看,要不就没认真梳理,或者没有充分利用,很可惜。
  像《新京报》做北京新兴医院报道,对该医院医师资格的突破口最后选在哪?选在他们很多现在治不孕不育的专家,在以前的广告宣传中全部是医治肿瘤的。因为新兴医院的医生以前长于肿瘤治疗,突然发现肿瘤治疗容易出问题后,不愿意冒这个风险,就改成治疗不孕不育。中医博大精深,但总不能说今天当肿瘤专家明天就变成不孕不育专家了吧?你以前宣传说出生于五代中医世家,从小就进行肿瘤研究,现在又变成治疗不孕不育,这个总说不过去啊!我们的突破口就选在了这点上,就来自书面材料。
  张:为此,你们找了很多新兴医院以前做的广告?
  陈:广告,大量的广告,还从网络上查他们的资料。这些东西你说难做吗?不难做,但需要耐心和细致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书证的一种。可以自豪地说,我们调查的深度是别人所不具备的,我们推出的5个版很全面。别人为什么没有想到这个东西?就是因为他们对书证不够重视,他们搜集的东西不够完全。实际上,律师最早给我们提供的东西也不全,但我们反复要,复印的东西装了一抽屉。对做调查性报道来说,书证是非常可靠而准确的,可以给报道提供很大的便利,没有理由不利用。
  张:深度报道需要有故事性么?
  陈:报道只要挖掘得足够深,一定有故事性。案件是否典型,证据是否确凿,这两点最重要。我反对记者介入连自己都感觉模糊不清的事件。 

  我不愿意参与报道之外的事情

  张:单从记者的角色和使命来看,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追求。你和王克勤就有很大的区别,他现在觉得新闻的价值要得到最大程度张扬,就必须参与规则的改变,你未必同意这点吧?
  陈:在这点上,我觉得和王克勤区别很大。他把新闻当作理想来看待,认为自己肩负一种责任。我个人认为新闻就是一种工作,把工作完成,使命也就完成了。当然,这种工作不仅仅在记录,包括很多职业的要求,从采访、写作到见报。这就是我和王克勤的区别,他有更多理想色彩,而我更多的是职业色彩。
  我不愿意去参与报道之外的事情。整个收容制度的废除过程中,我没有去参与上书或者呼吁。说实话,我也不想参与,也觉得自己不应该参与。我的任务已经完成,就是给大家提供一个准确可靠的事实。做好这个职业本身对我来讲已经足够。
  张:其实,新闻媒体也经常承载着很多它本不应该承载的责任,像你这样的知名记者经常要承载更多的责任,也是件挺无奈的事。
  陈:有时候,这个东西让我感觉很不舒服。我必须给别人解释清楚,我不可能承担这种任务,你给我的期望值超出了我个人的能力。还是那句话,我们最缺的是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人。如果你是卖油条的,希望你炸油条不用泔水油,就这么简单。记者是有职业荣誉感的,对社会是有贡献的,但并不能认为记者做的就比卖油条的要好。

  记者的工作,一半是科学一半是艺术

  张:你是否觉得,一个记者应该努力争取一辈子能写出一两篇自己非常满意又有影响的报道?
  陈:如果你没有几篇像样的东西,你怎么对得起这个职业呢?我觉得,很多人做记者不是追求物质上的回报,而是有精神上的东西在支撑着往前走。就我自己来讲,去年写了十五六篇深度报道,不错的有五六篇,这些对我来说是荣誉和自信的基础。
  张:一个记者从事深度报道需要一个支持系统,这个系统包括记者和编辑的关系、以及所在媒体的文化氛围、所在部门的考评机制。总体上来讲,你觉得国内深度报道记者的这种支持系统完善么?
  陈:不管《新京报》还是《南方都市报》,对调查记者的支撑系统还是不够的,都只能尽最大的努力来争取让调查记者拿到相对合理的收入。这方面,以前的《南方周末》和现在的《财经》还不错,《南方周末》的好处在于,你可以用两三个月做一篇报道,仍然有不错的收入;《财经》也在不断改变,只要每个月有采访笔记,证明你在努力工作,不一定非要发报道出来。
  但国内大部分媒体采用的还是计件工资,只强调记者在某个特定时期是否发挥某种作用。从长远来看,计件工资制对媒体的伤害是难以挽回的,正是这种考核制度的存在,大量记者只能庸庸碌碌,注定一辈子什么也做不成。最早发明计件工资的人应该向整个中国的记者忏悔。一个记者想要买房,一篇稿子拿100元钱,写5条还是写2条?肯定写5条,即使5条可能都很水,但每条50元钱还能赚250元,写2条可能只是200元钱。
  张:你不觉得对一张非常强调信息量的日报来说,计件工资制有其合理性?
  陈:计件有什么合理性呢?唯一的合理性在于压迫记者多写,对加工业和销售人员最合适。报道的数量和质量之间必然有冲突,我做过时政记者和社会新闻记者,深知这点。当然,很多报社现在的计件工资制度比过去改善了,开始考虑等级和质量,但总体上只要多写多拿这种原则不改变,整体的报道水平不可能提高。其实做法很简单,报社要求记者努力工作,是否努力可以由主编来考核。就像现在,我完全从能力角度来考核我手下的记者,我不需要计件工资。
  记者的工作只有一半是像流水线那样生产出来的,另外一半艺术的东西是生产不出来的。如果《南方都市报》用科学的标准来发展的话,永远也产生不了“孙志刚案件”这样的报道。深度报道组的存在证明了《南方都市报》承认了新闻有艺术性因素的存在。 
  张:深度报道在转型社会中,对推动一些规则改变或者利益调整能够发挥比一般报道更强大的功能。对此,你是否认同?
  陈:在这方面,“孙志刚案件”的报道是特殊的,报道能起关键的作用,因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事实。但如果说,深度报道对转型期的中国有大的推动作用,我倒觉得未必。照我的经验看,真正推动社会进步的报道未必是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和调查性报道可能更适合叫做深度报道,如果把连续报道纳入深度报道的概念,我不太赞同。王克勤写出租车行业黑幕的报道,用了半年时间,最后引起轰动,媒体关注、官方关注、出租车司机关注,但在这半年中间,如果出租车行业的问题可以报道的话,我们可以采用另外的方式,比如大量的连续报道。如果这些报道持续两个月,也许能够产生强烈的反响。
  张:你觉得,深度报道从文体上讲应该是一种独立文体吗?
  陈:应该是独立的。深度报道要提供完整的事实,采访技巧上要强于一般的消息,事实扎实、写作优秀,往往能引起更多的注意和更大的反响。

  (本文属复旦大学2007年度文科金苗项目成果)

  来源:青年记者2008年2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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