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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中,记者如何自我保护

2011-02-20 2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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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持人:赵  金
  嘉  宾:简光洲  东方早报记者
      张  国  中国青年报记者
      鲁超国  齐鲁晚报记者

  主持人的话:在新闻业竞争激烈的今天,深度新闻、舆论监督报道成了每个媒体必抢之地。但监督面越广,所遭遇的阻力也越大。而我国还没有一个具体的对新闻记者采访权益予以规范和保护的法律,使当前的媒体监督陷入尴尬状态,也让记者在采访中陷入纠纷或受到人身侵害的事件屡屡发生。记者如何在行使舆论监督权的同时保护好自己?请看三位资深记者的体会和经验。

  如何避免卷入报道纠纷
  简光洲

  记者被打、被通缉或者被投监,越来越不是什么新鲜事。但由于记者职业的“公共性”,他们的类似遭遇仍会引起社会各方对“舆论监督权”及“保护记者权益”问题的强烈关注。
  原本深受社会尊敬“见官加一级”的记者为什么现在会麻烦不断?
  我认为这是随着市场媒体的兴起与普及必然会出现的一种现象。原本出身正统且均为党报党台的记者群体现在复杂化,其地位与职业权威也受到更多的挑战。
  也就是说,在媒体市场化的过程中,媒体本身面临着“政治家办报、企业化经营”的双重压力,媒体的外部环境及媒体自身特性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伺身其中的记者也走下了“神坛”,其职业的公共性慢慢地被消解,其客观公正中立的职业立场受到更多的利益诱惑的挑战。
  下面,我结合从业的一些经验,从记者自身的角度来分析如何避免出现记者被打、被通缉这样的职业困境。
  1.防止偏听偏信,谨慎对待单一信源
  不要偏听偏信,谨防落入圈套。慎重对待单一信源,尽量多方核实。这是防止记者做出失实报道非常重要的一环。
  特别的调查性报道中,没有比单一信源更加危险的事情。单一信源最大的问题就是可能不准确,甚至是虚假。同时报料人会存在自己的私利,记者要防止过多依赖报料人单方面提供的信息,以免偏听偏信。
  2005年,我曾做了一篇“福建连江县委书记穿防弹衣反腐败”的稿子,但当深入地进行调查后,发现报料人县委书记所讲的信息并不完全符合事实,他在事件中明显存在个人目的和利益。而当时很多媒体都被其高大形象所迷惑。
  再以经济观察报仇子明被通缉一案为例:记者在采访中是收到了一方当事人的报料,然后以报料人提供的线索进行了报道。后来的事实证明,报料人与凯恩公司存在着利益纷争。如果记者在报道时偏听偏信,或者与报料人达成一定的利益关系,就很容易出现报道纠纷。
  从浙江当地警方为了凯恩股份的利益而不惜牺牲自己的声誉通缉仇子明,到事后有人称经济观察报某负责人收到了凯恩公司的80万(该事没有被证实)等,都说明在这起报道中,各方充满了利益瓜葛。如果记者对于报料人的举报不慎重调查甚至抱有一定的怀疑,就很容易被卷入其中。
  2.对于传言要三思,更要核实
  采访中,经常可以碰到很多的同行,大家一起采访,但是写稿时,我发现有些记者的胆子特别大,对于很多根本没有证实的传言,甚至是谣言都敢去写,且写得像真的一样。
  试举一例:2009年湖北荆州三名大学生救人溺亡事件中,网上有传言说,大学生救人落水后,有数只渔船在场见死不救。在采访时也听到很多群众反映这个问题,后来新京报对此“传言”进行了报道,报道在网络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笔者当时也前往荆州对此事进行了采访,也听到很多人反映“见死不救”的问题。但是我当时没有急于发稿,而是通过各种方法找到了当事的几只渔船,最后证实的情况是,此前在场的两只渔船是参与了施救,后来在场的两只渔船是受雇前来专门打捞尸体的。事实证明此前新京报的报道有些出入。
  类似的情况在采访中经常会碰到,这提醒记者,在采访报道时,对于传言一定要多方核实,否则就可能误传误报。
  3.头脑可热,下笔要冷
  一些记者在采访时,往往是一腔热血,或者义愤填膺。笔者在采访时也经常会带有这样的情绪,为采访对象的不公平遭遇而悲伤,为有关部门的麻木冷漠而气愤。
  记者在采访时,带有各种情绪是自然的反应。然而,我认为,在落笔成文时,应尽量地避免自己主观情绪在报道中的呈现,头脑可热,但下笔一定要冷,同时应多叙事少煽情。
  以轰动一时的富士康诉第一财经日报案为例,可以看到情绪化的叙述对于报道本身会有怎么样的伤害。
  2006年,因不满第一财经日报对富士康“血汗工厂”的报道,台湾首富郭台铭以名誉受侵害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提出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索赔,并要求相关法院查封、冻结了两名记者的个人财产。
  不论郭台铭此举的动机,从新闻专业角度看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我个人认为还是存在一定瑕疵的。比如说报道标题《员工揭富士康血汗工厂黑幕:机器罚你站12小时》,报道结尾有这样一句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富士康员工如此形容他们的生活:“干得比驴累,吃得比猪差,起得比鸡早,下班比小姐晚,装得比孙子乖,看上去比谁都好,五年后比谁都老。”类似“情绪化”的描述,在文中也不少,且有些并未能明确地标明信源,因此引发矛盾在所难免。
  4.少点私心,抵制诱惑
  曾经就有人向我报料,是关于旺旺集团一款产品的商标涉嫌仿造生产地址的事。报料人希望借助我的报道,一起向旺旺集团要一笔钱,被我拒绝。
  对于很多从事调查性报道的记者来说,会经常碰到这样的诱惑,如果稍有点私心,就可能误入歧途。
  2007年,曾撰写系列报道揭露橡果国际虚假广告,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的财经时报记者熊川和其前同事茅以宁,被检方指控以报道橡果国际负面新闻相要挟勒索40万元,两人因此而入狱。
  两人在接受橡果国际的宴请并收受了对方送的资料袋后,一出门就被便衣警察抓了个正着。资料袋里当然并不全是资料,而是还有25万元的现金。两名记者明显地是落入了橡果国际精心设计的圈套,但如果两人没有以负面报道谋利的私心,显然就不会因此中计。
  面对越来越多的利益诱惑,记者在报道中应少点私心,坚决地抵制住各种诱惑,才能避免出现在与其职业身份不符的各种利益纷争中。
  5.小心求证,保存证据
  在采访时,对于新闻中的每一个关键点都要小心求证,该到的部门一定要到,该采访到的人一定要采访到。对于非常关键但因为各种原因未能采访的部门或对象也要做出说明,否则这个证据链就会断,就会不完整。
  另外,对于一些关键的证据,还必须保存,以防日后麻烦。在三鹿问题奶粉的采访中,从前到后,所有的采访我都进行了录音。因为当时就担心这个稿件可能会产生风险,作好了应诉的准备。
  6.公众利益永远是第一位的
  我判断新闻重要性的一个很重要标准就是,事情是否涉及公众利益。同时在新闻报道中,记者也应该一切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来确定报道选题、报道的主题,以及选择报道的角度。
  新闻报道不可能永远保证完全准确无误,记者也无法保证每次调查都一定能接近及揭示真相。但是必须要做到,在进行每一个报道时,考虑的不是一己之私而是公众的利益!
  三鹿问题奶粉事件报道过去已经两年多,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如果我当时没有服从于内心的判断及缺少直承问题的诚实,如果我因为个人或者报社的私利而忽视公众利益,如果我因为惧怕风险而拒绝讲出一个简单的真相,那么我们也会和一些媒体一样,继续保持沉默!记者及所在的媒体,只有坚持在报道时把公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无私无惧。
  总之,以上列举的都只是只鳞片羽。这些报道原则都是为了确保报道的客观公正与中立平衡。只有掌握一定的专业技巧,同时保证报道是建立在公众利益基础上,才可能尽量地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增强风险意识,学会自我保护
  张  国

  做记者以来,常听人问起:“你的工作很危险吧?”我曾对此不以为然。但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将记者视为“高危职业”,同行中流传着“2010中国记者被打不完全档案”,身边朋友也有了在采访中被无端扣押的遭遇……身为从业者的一员,面对这些令人不安的信息,我无法不感到“如履薄冰”。
  2010年11月,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在庆祝记者节座谈会上指出,记者正面临着复杂的职业生态环境。这个环境包括,记者在开展新闻采访活动特别是进行舆论监督过程中,面临着巨大的利益诱惑的考验及利益相关人的干扰、阻挠,甚至个别不法人员的威胁和打击。
  记者经常面临的威胁,包括人身安全上的伤害、作品可能直接引发的诉讼,以及被“秋后算账”等看不见的后果。消解这些威胁,除了需要社会的多个方面共同努力,也要求记者自身增强风险意识,学会自我保护。我认为,至少有三点需要特别注意。
  首先,用脚采访,不要轻信
  避免报道失实,就可以规避记者职业生涯中最基本的风险,看似简单,做到却难。在很多同行眼中,报道中出现错误的甚至捏造、抄袭的内容已见怪不怪。
  目前,出现了微博、博客、论坛以及即时通讯工具,网络令记者搜集线索更为便捷。一些媒体为追求时效,开辟了专门的栏目报道网上的爆料。这种情况下,网络流言经常直接被搬到报纸、电视上,成了“新闻”。“网友曝”日渐成为一种新的文风。比如2010年,南京一家报纸的一则“轰动”新闻称,当地一所中学禁止学生观看湖南卫视,文中的内容都是引述“网友发帖”,没有任何记者核实的内容。这样的报道又有什么公信力?
  我所供职的报社十分重视网络渠道,设有专人采集信息,但绝不会登载未经核实的内容。报社对记者提出的一个基本要求是“用脚采访”。在接到线索之后,无论报料人是草根还是权威,都要带着审慎、怀疑的精神去实地调查,不能写“没根”的新闻。
  一名调查记者如果照搬爆料,而不去核实,写出来的作品始终是“没根”的。也许可以侥幸地抢发了一条新闻,更大的可能是将自己置于极大的风险之中。与“耳闻”相比,我更相信“目睹”,相信“我在现场”做出的判断。要让写出来的每一句话都有过硬的采访为支撑,缺乏证据的推论即使再合乎逻辑,也不去下笔。
  其次,斗智斗勇,不要“恋战”
  勇气是好记者不应缺乏的素养。很多记者在针对一些事件的调查中“越战越勇”,甚至“恋恋不舍”,最后反而“打草惊蛇”,导致稿件被“公关”掉,或使自己陷入险境。
  我参与报道过2008年山西“封口费”事件。这是一起在矿难之后,一些人以记者的名义,去煤矿敲诈勒索的恶劣事件。我们千方百计找到了发放“封口费”现场照片的拍摄者。但照片本身无法证明“封口费”属实。我随后来到事故发生地,通过暗访初步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又找到煤矿的上级领导,进一步证实了“封口费”属实。
  当时,对方热情地邀请我留下来用餐,表达了沟通的意愿。这让我陷入两难选择:留下,也许相谈甚欢,掌握更多细节,拿到更多证据;但以最大的恶意揣测,也有可能面临危险。而我的采访录音和拍摄的照片都带在身边,如果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证据也可能丢失,意味着采访作废。跟编辑部通话之后,我衡量再三,为免“夜长梦多”,还是找了个借口抽身离开,当晚把稿子发回了编辑部。
  这是很多同行都会遇到的情况。我认为,在获取基本的事实之后,不要“恋战”。记者调查事情真相不同于司法机关,是很难做到“一查到底”的。勇气很可贵,新闻更重要。把了解到的事实尽早告知公众,比什么都好。尤其察觉到危险时,更不要逞一时之勇。“走为上策”,我们编辑部常常催促前方记者“快撤”——可以不要一篇稿子,不可以搭上无谓的牺牲。
  2009年,我和同事王俊秀报道了轰动一时的“吉林松原高考舞弊案”。当时,王俊秀向当地警方举报舞弊者,发现身份被泄露,怀疑电话被监听。为了不暴露我的身份,我们只能使用暗语沟通采访进展,以“文件”、“老板”等来指代稿件、总编辑等。比如为了迷惑可能的监听者,我以王俊秀丈夫的口吻告诉她:“那我明天带孩子去看电影。你从吉林寄来的松子收到了!”此处的“松子”指的就是她那边了解的情况。最后,我们完成了报道任务。完稿后,报社的指示是——“快撤”。
  2010年8月,两位记者同行在吉林省桦甸市调查一起水库溃坝事故时,被当地扣押,采访录音也被删除。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发出求助信息,引起了外界的关注,最后被释放。这提醒我们,一定不要孤军犯险,前方记者要跟后方保持顺畅的沟通,为救援留出空间。在调查过程中,我还会把证据备份,并向编辑部随时报告进展,免得出现意外。
  再次,放低姿态,别做“法官”
  有过这样的新闻:一家电视台记者质问被扣的违章驾驶员,你觉不觉得给城市“丢脸”了?结果,这名记者与驾驶员厮打了起来。
  很多时候,记者与新闻事件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源于双方互相缺乏尊重。有的记者认为自己天然站在正义的立场上,咄咄逼人甚至盛气凌人,把“采访”当成了“审判”,自然难以得到理性的回应。
  记者不应站在高高的审判台上,充任“道德法官”,即使做监督报道,也要尊重被监督方,让各方意见得到表达。负面新闻缠身的采访对象通常对媒体避而不见。与这些人沟通时,我会试图从对方的立场出发分析问题,做一个“说服者”。
  2009年,一所名牌大学的校领导中突然有两名正局级官员涉嫌受贿被捕,网上针对此事的传闻很多,真假莫辨,有人甚至议论该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也会受到牵连。我在一个场合见到该校校长时,转告他外界的猜测以及这种猜测对校方的伤害,他坦率地向我介绍了有关情况,还建议我去采访一位具体负责人。这是该校校长首次对外证实两名校领导被捕的事情。我不但独家报道了这起事件,也澄清了一些不实的猜测。
  我认为,无论打交道的对象是强者还是弱势群体,记者都要放下身段,放低姿态,做平等的提问者和倾听者,尽可能地了解多方情况,呈现涉事各方意见。这样可以避免矛盾的激化,对记者也是一种保护。
  某种程度上,记者是一个对智力和体力都要求颇高的职业。从事调查报道的记者,风险更大,要求也更高。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应坚持新闻理想,但同时也应注意,在现实的困难面前,能够保护记者的不是理想,而是职业素养和从业经验。


  记者,刀尖上的“舞者”
  鲁超国

  记者不是什么“无冕之王”,而是刀尖上的“舞者”。
  近来,记者遭遇恐吓的有,挨黑砖头的有,被公安局抓捕的也有,甚至被判刑的也有……当然,有些事情与记者的个人素质有关,但是更多的是因为,记者承担着职业自身的高危。因为,记者这个工作往往并不是以歌功颂德为主,而是要面对社会的阴暗面,有良知与职业操守的记者都以此种责任为自豪。
  米兰·昆德拉说过:记者的权利就是提问。记者的这个权利背后,其实是现代社会所必须拥有的舆论监督的权利,这个权利并非自上而下赋予的,而是由民众的最基本知情权所赋予的,这是天然合理、合法的权利。政府的执法机构应该在背后保证其权利的实施以及人身的安全。而当一级政府机构不但不保证记者采访的权利,反而因为某些原因动用手中强力的、貌似合法的权力对其进行打压之时,记者的安全也就岌岌可危了。这可以从经常发生的打记者、阻拦采访等事看得出来,并且这些事远不是只有被采访对象所做,经常能够看到警方的不作为甚至乱作为。
  记得自己刚成为一名记者的时候,初生牛犊不怕虎,采访的时候不讲究策略,总是硬着头皮往上冲,以至于相机被摔过,也发生过肢体冲突。有次,有一个工地发生安全事故,一个农民工被砸伤,我前去采访时受到工地工作人员的阻挠,相机被抢走了,人也被打了,于是写稿子的时候,就把重点搞错了,描写了工地工作人员如何阻挠记者采访,而把农民工受伤的新闻事实弱化了。结果初稿形成后,报社领导建议我,“不要带着情绪去采访、写稿。这样容易偏激。”是的,报纸不是用来泄私愤的地方,它只需要给公众一个新闻的事实、真相。过多地描写采访受阻挠的经过,恰恰说明采访技巧和策略的失败。
  其实,上述这种采访还算不上是真正的危险,一个成熟的记者,是完全可以避免出现这种情况的。
  所以,采访是需要技巧的。山西黑砖窑事件震惊全国,我和摄影记者戴伟也前去采访。出发前领导的意思很明确,“安全第一,采访第二”,按照预定的采访计划,我们是打算跟着当地警方去黑砖窑解救奴工的。但是赶到山西之后,无论是警方还是当地政府,一句“先去联系(山西)省委宣传部吧”就把我们给打发了。我们两个人去闯黑砖窑,说实话还真怕有去无回。于是,我们只能扮成寻找亲人的家属,租了一辆当地的出租车,司机是看上去“很横”的那种,我们提前和他说好“钱可以多给点,但是必须保证我们安全”,然后以找人为名,去各个砖窑探情况。窑主对于寻人的家长警惕性并不是很高,碰到态度好的就多问几句,碰见恶劣的就少问两句,碰到窑主不在时,和工人聊就能聊出很多东西来。
  采访中存在的危险,是可以通过一些技巧避免的。但是,如果报道中出现硬伤,那可能就要为此付出惨烈代价了。
  我想拿自己的一次不是很光彩的经历来谈谈。2006年,我和记者王振国采写了一篇《菏泽爆出咄咄怪事 高考分数公然叫卖》。这篇稿子当时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极大轰动,但是最后却是一篇被认定“失实”的报道。采访中,我们目睹了学校门口买卖分数的“兴隆”场景,我们拍到了校门口的墙上、电线杆上贴着交易的广告,我们自己也和一些学生、家长以及中间介绍人谈了一些“交易”并录音,我们听到了一个理科630多分的成绩卖了25万……这是一个惊天动地的大新闻,我们心情很激动,因为担心惊动了当地相关部门后会遭遇毙稿,所以,我们迫不及待地把稿件刊发了。
  稿件达到了我们的预期效果,但是给报社和我们个人所带来的后果也是惨痛的。因为报道刊发后,很多交易都自动解除了,没有成功的交易是查不出来的,哪怕我们拍了很多交易广告,录了很多交易的声音,但只能定性为是一些人的“诈骗”。如果单单从报道的角度讲,成熟处理的方式是等大学开学之后报道这个事情最为合适,因为那时候很多交易已经成为现实,证据面前是无法抵赖的。但是,那样的话,很多学生会为此付出惨重代价。
  当然,我们达到了目的,没人敢再进行分数交易了,很多学生应该是逃过了一劫。只是,我们要付出代价了,我们不停地写检查,并且这篇报道也被定性为“失实、虚假”报道,我和王振国也都做好了被开除的准备。
  我是菏泽人,因为我把自己的老家给“办”了,所以,传出一些流言:凡是在菏泽任职的和我沾边的亲戚,一律不得升职,而我家当官的就是我父亲,是个村支书,已经退了很多年了。还有就是,因为我是新疆大学毕业的,怀疑我可能是高考移民过去的,所以彻查了一下我的档案,结果本人历史清白。
  我的偶像是王克勤老师,他被称为“中国第一揭黑记者”,更被媒体同行誉为“中国的林肯·斯蒂芬斯”(美国上世纪初新闻界“扒粪运动”中最著名的揭黑记者)。他的一些报道导致锒铛入狱的黑恶分子就有100多人,但王克勤也为此付出了代价,黑恶势力曾出价500万买他的人头……
  我觉得,来自黑恶势力的危险的确很恐怖,可是来自其他一些方面的“危险”让人感觉更加悲哀。○
  来源:青年记者2011年2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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