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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湘潭产妇事件看媒体转型

2014-09-25 11:03:47

来源:青年记者   作者:

摘要:

  主持人:赵 金

  嘉 宾:周劼人 新华社记者

  朱 煦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

  黄馨茹 本刊编辑

  

  主持人的话:2014年8月10日,一名产妇在湘潭县妇幼保健院死亡。次日,当地电视台对此事进行报道,网络媒体介入,华声在线跟进报道后,搜狐、网易等网站转载,引起舆论热潮。随着新闻进一步发酵,8月14日,舆论转向,在铺天盖地地指责医院“草菅人命”之后,媒体回归理性,对之前的新闻报道进行反思,呼吁理性对待医患关系。

  综观整个事件过程中媒体的表现,几个问题发人深思:在媒体加速融合的大背景下,正在进行“转型升级”的传统媒体如何在利用新媒体传播方式实现时效性的同时,不被偏狭的网络舆论裹挟?如何实现与原有自身优势的结合?如何面对抢时效和新闻真实性的问题?

  

  

  

  什么是新闻报道

  的“互联网思维”

  周劼人 朱煦

  

  “互联网思维”,现在几乎已经成为一个臭大街的词语。不仅产业界的管理者、产品经理们热衷于用它来包装自己的产品和服务,面临移动互联网冲击的传统媒体,也纷纷举起这面大旗,来探索、引领正在进行的“媒体转型升级”。那么,“互联网思维”在新闻报道的应用中,究竟有什么要求呢?是时效更快还是形式更活泼?笔者认为,比讨论其内涵和外延更重要的,是警惕目前一些媒体人及自媒体人,在“互联网思维”的旗号下,对新闻学经典理论断章取义式地利用,造成负面的舆论效果。湘潭产妇事件,即是典型的一例。

  问题一:该不该抢

  “抢时效”已经成了新闻报道“互联网思维”的“标配”。而这里的“抢时效”,已不单单体现在某家媒体的事实性消息比其他媒体早几秒播发上,更在于将原有的舆论议程压缩甚至合并。往往消息还在持续播发、事实还未基本明晰时,观点鲜明的评论就已登场。

  此次事件中,凤凰新闻客户端评论员那篇充满“干货”的评论,就是在基本事实尚未明晰的情况下,采用很多网络上搜索来、新闻中“断章取义”来的片段,加之搜索到的“常识”和推断到的事实,写作成的。在事件发展初期,也是一文风行,后来却被证明有诸多事实性错误。

  新闻时效必须抢,但不等于所有新闻都可以抢。类似湘潭产妇事件这样的“完成时新闻”,通常都没有抢的要件。那么哪些新闻值得抢呢?比如:事件结果刚刚明确知晓、选举进程中可能对走向产生影响的重大事件、重大活动中的讲话、不断更新的死伤人数、救援中的搜救位置等,但湘潭产妇事件并不具备以上任何一个要素,且从特异性上看,患者在医院不治也是大概率事件,几乎天天发生。所以,事件中,新闻记者以抢时效的架势要完成的其实并非抢“新闻”,而是抢“引爆点”,互联网时代从不缺消息,缺的就是“引爆点”。医患之间脆弱的关系正好是一个燃点颇低的“引爆点”,制造“爆点”的难度也大大降低。因此,无论是第一“爆点”中产妇满口是血、医生集体遁去,还是“秋香男友”反串郎中试图明断医案,其实都是互联网失去对传统时效耐心的表现,是对新闻的传播裂度的片面追求。产妇死亡、医患冲突,背后是重口味,是嗜血,被具有“猫嗅腥”灵敏嗅觉的媒体人捕捉到,将一个不起眼的医疗救治事件引爆为惨烈的医患遭遇战,让不合时效规律的个案成了契合炒作的“经典”,这样的“伪抢时效”并不是“互联网精神”真正的要义,着实要不得。

  问题二:要不要噱

  “妻子赤身裸体躺在手术台,满口鲜血,眼睛里还含着泪水,可却再也没有了呼吸。而本应该在抢救的医生和护士,却全体失踪了,房间里只有一些不明身份的男士在吃着槟榔,抽着烟。”

  读过该事件新闻的读者,一定会对上面这段描述印象深刻。许多媒体在转载时,也将“赤身裸体、满口鲜血、眼中含泪”等字眼做了突出标注,甚至将这些和“医生护士全体失踪”等信息做进了标题里。

  的确,互联网时代稀缺的不再是信息,而是人的注意力。上面的描述无疑能在最短时间内抓住读者的眼球;也是这段文字,引起了无数“善良的读者”内心对医院的愤怒,引发了这则新闻第一波针对医院方面的舆情。

  有人说,细节的描写、新闻点的抓取,这些不是经典、正确的新闻学理论吗?网络新闻所谓的“标题党”,某种意义上不也正是把抓新闻点的做法“发扬光大”了吗?

  这里笔者想明确提出,以上所说,是新闻传播的“噱”,是对新闻处理的贬称,和抓新闻点有明确的区别。客观来讲,新闻确实需要一定的噱头,但不同程度的噱头需要一个平衡。好标题叫醒目,夸张的标题叫标题党,两者的区别在于是否过度添加。在真相的基础上精准简练地概括出要点是醒目,比如该事件完全可以取个标题叫《健康孕妇顺产逆转,不治身亡》;但如果换成《产妇死亡手术台,医生遁形》这样一个标题,则是不恰当地“噱”了,其噱的是血、是死亡、是离奇。

  不要忘记,经典新闻学理论中更有关于客观、平衡、理性的要求。对死者如此直白的描述,符合新闻伦理吗?“本应该在抢救的医生和护士”这样的定语,是基于调查得出的结论,还是为了渲染情绪而加入的“合理想象”呢?

  问题三:带不带路

  湘潭产妇事件至少经历了三个阶段的舆情浪潮。第一阶段的“新闻报道”引发公众对于涉事医院及医护人员的声讨。第二阶段的评论长文使大多数人转而站在批评家属、同情医院的立场上。第三阶段越来越复杂的信息让事件至今陷在“罗生门”中,公众不再明确地站队、表态,坐等权威机构的调查结果。这一波三折的舆情,正如@破破的桥所说:以前媒体只消费医生一次,现在变为消费医生和病人各一次。其实从读者的角度也可以表达为:以前读者只被带路一次,现在却被多次“带路”。

  有的人将“带路”解释为“有态度”,互联网时代,不是还有人明确提出要做“有态度的新闻”吗?这又错在哪里呢?笔者认为,没有不“带路”的评论,只有不“带路”的消息。界限就在于新闻工作者是用评论“带路”还是用消息“带路”。

  旗帜鲜明的评论“带路”虽然也存在一定的争论,但总是光明磊落、立场鲜明的;而此次华声在线等媒体对于湘潭产妇死亡的报道,则是通过剪裁消息进行的“带路”。不仅严重损坏真相,更减弱受众对“被带路”的警惕,不知不觉间已进入“带路”者的误区。

  比如,第一篇报道中有这样的表述:最让刘先生难以理解的是,妻子在死亡以后,为什么医生不及时通知家属。“如果医院责任心强一点,这个悲剧完全可以避免的。”这样的表述,虽然用直接引语的方式标注,但显然并非对事实整体的真实反映,而是“暗含”了价值判断的。

  再比如,第一波舆情发生后媒体若能将医院救治工作、与患方沟通等问题的时点和顺序进行公布,那么事情的原委其实并不复杂。但一些媒体在后续报道中设置了歧路路标导引受众追问:为何不通知门口家属而要远道通知村干部?产妇尸体到底在哪里?医生为何没有守候在产妇手术台边?所有这些看似公平的追问,实质上不仅与产妇能否被救活没有关联性,更指向医方有隐瞒救治的企图。媒体故意混淆了医疗救治与医事服务,意图就是完成已设定的议程,指向救治不力致死,还要隐匿实情。这就是所谓“选择性真相带路”。

  新媒体时代再短的新闻,也不应该体裁不明、形式不清。即便在140字的篇幅里,即便想加入评论或亮明观点,也应该“消息是消息,评论是评论”,其中每一词每一句依然应该遵守新闻的客观性要求——真实、准确、独立、公正、不偏不倚。

  问题四:内不内行

  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社会生活,记者是不是可以利用越来越便利的互联网,用“几分钟”就去了解一些“浅显的常识”,从而避免报道的不专业?

  此次事件中,这一观点最先是由网络评论员唐驳虎提出的,他曾在马航事件中,不到现场、不采访,仅依靠网络搜索,就完成了对诸多走向的准确预测。然而,这次他自己却恰恰犯了“碎片化专家”的错误。不仅有关剖腹产和羊水栓塞之间的信息错得离谱,其有关家属拖延造成产妇死亡的“论断”更是误导受众将指责投向了产妇的“婆家”。

  其实,不内行是媒体人天天面对的问题。不内行的媒体人可以用内行的专家来使报道变得专业,一个内行不够可以多个内行一起上。新闻报道追求的是权威,而不是用“度娘”来冒充内行。当下,一些媒体人特别是一些资深媒体人,以及网络媒体下的“速生”内行,以为自己可以“久病成医”或“搜搜成医”,于是言语胆大、内心强大。

  事实上,涉医、涉法以及涉各专业门类的新闻,媒体人慎言是最安全,也是最负责的。而这一事件中的记者,与其说是“缺乏常识”,倒不如说是“缺乏新闻常识”。因为记者没有给事件各方平衡的报道,没有详细深入地了解真相,没有客观理性地反映事实,更没有相关专家的专业意见。记者不可能是包打天下的“万精油”,但传统新闻学的经典理论,从技术层面上保证了公正、公开、公平反映事件的可能。

  此外,互联网时代,要求媒体人不能闭嘴又不开黄腔的前提,是在自媒体、社交媒体上的内行人,一定要出声、早出声。

  

  

  媒体转型不能丢掉社会责任

  黄馨茹

  

  8月10日,湖南湘潭一名产妇在手术台上死亡。舆论从最初的“怒斥医院”转向“痛恨家属”再转向“批判媒体”,几经逆转的舆论导向,不断更换队列的受众,对热门话题的“冷思考”……媒体和受众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对这一惨剧评头论足,带有炒作性质的新闻被疯狂转载,喧嚣之下,媒体的社会责任又一次被拿出来说事儿。

  在湘潭产妇事件的报道中,华声在线最初使用的标题为《产妇惨死手术台 医生护士跑路 医院称已尽全力》。8月12日晚,标题为《产妇死在手术台 医生护士全失踪》的微博被新京报等众多知名媒体转载,一时间引发了各方的关注和讨论,湘潭产妇事件进入公众视野。据华声在线刊发稿件的作者回忆,报道是在得到院方的简单回应后刊出的,而且标题中体现了“医院已尽全力”。但在这个医患关系已经十分紧张的阶段,如此敏感的话题很快被引爆,人们关注的焦点没在医院有没有尽力上面,而在医护人员的“失踪”上面,随后,煽情化的标题和报道充斥各大网站,医院和医生又一次被推向了风口浪尖。

  事件引发关注以后,关于“羊水栓塞”的“普及帖”也随即出现在了网络上,随着真相一点点地呈现,受众发现,医护人员好像没有被描述得那般不可饶恕,他们确实进行了抢救,“羊水栓塞”出现后产妇确实十分危险,产妇的死亡被归咎于婆婆和丈夫在“保不保子宫”这一选择上纠结所浪费的时间。同时,意识到自己被媒体“忽悠”了以后,受众便开始了对媒体的声讨,谴责他们不负责任的新闻炒作。

  记者记录事实、报道事实,并根据调查的深入不断地更新事实,接近真相,这本是新闻呈现的正常规律。而如今,伴随着技术的发展,新媒体的出现弥补了传统媒体在时效和版面上的不足,它使传统媒体能够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挂网站、发微博,将信息推送给受众。但一味抢速度造成了报道质量的降低,假新闻的铺天盖地,谣言的大肆传播,媒体报道的质量与速度似乎已经成了一对难以调和的矛盾。借助新媒体,一些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也掌握了话语权,他们可以随时在自己擅长的领域进行“科普”,从这一角度来说,新媒体的使用为信息的纠正降低了成本,“利用微博抢时效性→借助报纸版面挖掘深度→通过微博跟踪事件进展”,已经成了很多传统媒体报道的标准模式。

  盲目追赶时效性之下,媒体对报道不断纠正的过程已经渐渐变成了新闻炒作的过程,夸张的事实、夹杂过多感情的报道很大程度上都是对受众的误导。一场惨剧的出现常常会演化成媒体和网民口中的“热闹事”,这种局面之下,受众的价值判断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对于很多媒体而言,为了能够第一时间发布新鲜事,谣言不要紧,假新闻不要紧,数据真实与否也不要紧,如果一切不是事实,那么再发一条微博辟谣就好。这种思维之下,媒体传播信息变得更加“随意”,一大堆带着“疑似”字样的新闻充斥着人们的生活,媒体努力制造一些耸人听闻的话题“讨好”受众,与受众一同沉浸在技术带来的互动狂欢中。

  比如,最近娱乐圈“扫毒”成为热门话题,各大网站纷纷爆出“房祖名为求自保,供出120名涉毒艺人名单”,网友还在微博上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猜测和讨论。第二天,网站上就又挂出“120人名单系谣言”的新闻。媒体在转载之前,核实这样一条新闻并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那媒体为什么偏偏要在传播了谣言之后再出来辟谣呢?究其原因,就在于媒体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人云亦云,只要和受众一起玩得开心就好。

  一直以来,媒体扮演着为受众建构拟态环境的角色,受众对世界的感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媒体呈现的“事实”,这使媒体肩负了巨大的社会责任。但媒体却为受众呈现了一个真假难辨的拟态环境,媒体不断地推翻自己,否定自己发布的信息,长此以往,媒体还有什么话语权威和公信力可言?沉不下心去做内容,一味地拼速度、制造噱头,这样的媒体无疑是在自掘坟墓。造成媒体责任缺失的原因有很多,包括从业者知识结构的不完整、采访时的不全面、对信息的片面理解等,但对责任缺乏敬畏之心才是最可怕的。

  在媒体融合的大背景下,一些媒体已经意识到了提供优质内容的重要性,他们坚持新闻专业主义,竭尽全力接近事实,寻求真相,这才是这个“速食时代”需要的新闻精神。例如7月份财新网对“周永康案”的报道《周永康的红与黑》,5篇组稿共计6万字,这组深度报道以清晰的思路、详尽的事实、精心的采访给浮躁的媒体界提供了静心做新闻的示范。

  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媒体格局重新调整、传统媒体转型升级的今天,炒作和噱头只会让媒体进入受众获取信息的“黑名单”。媒体只有承担起了自己的社会责任,努力接近事实和真相,按照新闻规律发布消息,远离新闻炒作,才能在这场融合变局中走得更远。○

  来源:青年记者20149月上

来源:青年记者

编辑:解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