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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人如何坚守“初心”

2015-01-20 15:25:47

来源:青年记者   作者:

摘要:

  主持人:赵 金

  嘉 宾:钟海之 时评人

  刘 畅 中国青年报国内时事部主任

  赖龙威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助理分析师

  李曙明 检察日报社评论部主任

  主持人的话:“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这是中国新闻界历来的优秀传统,也是一代又一代新闻人共同的理想抱负。不过,近年来,有些新闻人淡忘了职业理想,“利”字当先,动辄以曝光负面消息为由,大搞新闻敲诈、有偿新闻、有偿不闻,严重侵蚀了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人生若只如初见”,初始时的美好和纯净,让我们充满了热情与憧憬。到后来,或许因为忙着赶路,有人忘记了出发时的目标,弄丢了心中的梦想。“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坚持什么,远离什么,需要我们时时警醒。

  “初心不忘”,方能穿越雷区

  钟海之

  2014年11月20日,21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沈颢等人被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批捕。曾写出“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的沈颢于1992年进入南方日报社工作,在20多年的新闻生涯里,沈颢曾以他的理想、执着和奋斗成为中国新闻界的“圣徒”。这颗明星的沦落,令人扼腕。

  导致沈颢“迷失”的首先是他自己的“贪欲”。他曾作为一名普通新闻工作者奋战在新闻第一线,彼时的沈颢最大的追求是新闻理想。而后来随着地位的上升,沈颢掌握了更多的权力、建立了更大的关系网络,也获得了更多的名誉和利益,结果在名利的驱使下偏离了追逐理想的初衷,甚至触犯法律以权谋私。正像一句流行语所说的,“每个人都会变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 只因我们未满意过自己现在的样子”。

  同样不能忽视的是中国新闻界有此情状者远不止沈颢一人,新闻造假、新闻敲诈等犯罪行为更是屡屡发生,本应承担起社会良心角色的新闻业本身却覆满了斑斑污垢。沈颢从满怀理想的青年到最终沦为阶下囚,正是盛行潜规则的新闻界结出的一个“恶之花”。从郭振玺到沈颢,媒体采编人员卷入腐败和经济犯罪已不鲜见少闻,除了他们个人“贪心不足”的原因之外,整个社会的规则不明确也是重要因素。当大批怀揣新闻理想的年轻人闯入这一行业后,他们既驾驭不了自己有意或无意制造的社会风险,也在分享改革开放成果时不占有利位置。这无疑是一个时代造就的媒体人的悲哀。

  但无论是利用负面新闻,还是利用有偿沉默谋取经济利益,都是对媒体的玷污,都是犯罪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中国,舆论已成为社会力量的一极,对舆论起着导向作用的新闻报道也因而成为一种隐性权力,由于新闻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完善,这种隐性权力很容易成为私相授受的交易标的。要根治新闻犯罪,首要的是尽快建立起完善的新闻法制体系。

  中国的媒体一直游走在社会改革的最前沿,只有解决好媒体社会价值主体与商业价值副体的关系,媒体业才能继续扮演维持道德基准线的角色,才能让媒体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新闻敲诈为何难以被发现

  刘 畅

  上海警方侦办21世纪网涉嫌新闻敲诈事件,宛如一枚舆论炸弹,引起了传媒业震动和社会广泛议论。利用舆论监督报道敲诈企业,手法并不新鲜,但作为互联网企业的经营模式,其组织的完整性和涉及资金规模之大令人惊讶。由于案件尚处公安侦查阶段,目前就“犯罪情节”进行判定还为时过早。但通过已经涉案关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忏悔”来看,利用负面报道收钱的事实为真,并且,这种方式在新闻界早已是公开的秘密,此前曝光的《新快报》陈永洲事件即是一例。

  据警方通报,涉案的21世纪网主编等人已被刑拘,案件涉及上海、北京、广东等省区市的数十家企业。由于涉及企业众多,公开出面举报的只是少数,目前,警方依然在鼓励还没有露面的牵涉企业尽快报案,并公布了举报电话。此案的波及面和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媒体记者利用负面报道相威胁,明目张胆要钱,是新闻敲诈的“初级阶段”。随着不断有记者为此获刑,近年来,有人采写到负面新闻之后,往往以广告费、发行费、宣传费为名进行“洗白”,以此规避风险。并且,采访负面新闻的记者和签广告协议的业务人员互不隶属,全由主编、总裁幕后操控。因此,从披露出来的21世纪网部分内情来看,新闻敲诈已呈组织化、产业化的特点。这样做的风险是,掏钱的企业并不情愿,时过境迁,多数企业息事宁人,少数企业则可能愤而举报。有时,政府主管机构还会发起反虚假新闻、反新闻敲诈治理活动,引起社会的广泛兴趣和参与热情。

  尽管如此,新闻敲诈者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几率依然很小,原因就是这类行为比较隐蔽。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被监督的地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往往存在问题,当事人大多怀着破财消灾的心态,鲜有事后与媒体较真儿的。此外,新闻敲诈还表现出“舆论枪手化”的特点,即受一方所托,对另一方进行曝光,与委托方是“受雇”和“同盟”关系,被监督者则不明内情。因此,近年来,一些媒体和记者热衷于介入政商矛盾和经济纠纷,这些报道既能体现舆论监督的“勇气”和“荣耀”,又可以实现幕后的黑金交易。

  “沉沦太久,需要疾风暴雨”,这是一名此次涉案的犯罪嫌疑人的感受。新华社报道说,21世纪网“独立运营”始于2010年,但直到2014年才被查办,其间涉及的“有偿不闻”交易金额巨大。10年前,国内新闻界曾以一批公正、客观的舆论监督报道获得良好声誉。近年来,一些记者、编辑甚至主编因新闻敲诈身陷囹圄,使得舆论监督的声望、前景蒙上了阴影,也使得新闻业的社会声誉不断走低。有的媒体被心术不正、为所欲为的负责人所把持,利用报道权、监督权牟取利益,造成了新闻理想崩塌、道德底线失守。扶正祛邪,需要强调“法治”,只有让不法行为得到高效及时的追究,才能给新闻界一个清净与美好的未来。

  “铁肩担道义”与“言皆有值”

  赖龙威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新闻界就大张旗鼓反对“有偿新闻”,现在老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又出现了“有偿不闻”。无论是“有偿新闻”还是“有偿不闻”,它们作为一种商业模式,均违背了媒体作为舆论监督的社会公器的初衷,把媒体的话语权当作与企业的宣传公关费交易置换的筹码。

  《人民日报》刊发评论对“新闻敲诈”现象寻根溯源:从21世纪网新闻敲诈案中,我们可以发现,这种新闻敲诈已经从记者个人行为演变为单位集体行为,甚至成为一种经营模式。再听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我们可以判断,这种新闻敲诈或许不仅只存在于21世纪网一家,也可能是其他某些媒体牟利的惯用手段。

  以《人民日报》的评论判断,21世纪网现象不仅是个别记者的道德堕落问题,而是现阶段新闻经营管理体制的失范问题。比如,说了二十多年的媒体采编与经营分离,在不少媒体始终难以严格遵守。

  2013年《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收人钱财发表大量失实报道,东窗事发后,中国记协召开“打击新闻敲诈、加强行业自律”座谈会,坚决反对滥用新闻采访权,搞有偿新闻、新闻敲诈、虚假报道等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行为。过去,新闻敲诈发生在报纸、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居多,21世纪网的沦落则提醒人们,互联网新媒体也在被商业利益和不正当的市场竞争所侵蚀;而且一些网站的发稿把关程序通常没有纸媒和电视台那样严格,先发后删,删了再发,收放自如,一切取决于网站与目标企业的博弈。

  新加坡《联合早报》记者韩咏红,驻北京当记者7年,没有收过一份红包。中国的一些大学生听了,感觉难以置信。而韩咏红却感到十分悲哀:这本来是新闻从业人员的常识底线,现在竟然需要自证清白。

  在《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事件后,韩咏红在《联合早报》写下自己的观察:“中国新闻业陷入低潮,主因不是熬不过权力的管制,而是熬不过银弹的力量。即使权力放松对媒体的管制,媒体也不会迎来春天,因为许多人的职业底线已经失守。接受公关好处费是一种,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敲诈勒索也时有所闻。媒体失节,对照的是全社会的底线崩盘。看看现在的新闻——法官集体嫖妓、医生收钱、老师性侵学生……但是,也正是这样的时代,人们只能更顽强地坚守底线,作为自救以及改变环境的唯一出路。”

  国内财经媒体的领军人物胡舒立在陈永洲事件发生后写过一篇檄文《新闻寻租不可恕》,引起年轻媒体人的争议。在一些记者计较长沙警方对陈永洲的执法程序有无瑕疵的时候,胡舒立却要求媒体人反躬自省:陈永洲事件中暴露出的基于新闻报道权、记者监督权的权钱交易,已足以使人痛心疾首。近年来,不少媒体官司缠身,麻烦不断。纵然自身报道符合专业标准,尚可能遭遇种种横祸;若自身行为失去公信力却不以为意,则这个行业将完全失去生存的底线。如果放任这种寻租行为蔓延发展,则无法期待中国新闻业的健康成长,还会给整个中国社会、特别是市场体制建设和商业文化培育,带来极大破坏。

  这篇“舒立观察”代表了老一代媒体人要求“清理门户”的责任感。胡舒立及其团队正是因为自身对新闻伦理的高标准严要求,才在《基金黑幕》、《庄家吕梁》等一系列引爆资本市场争议的报道中,立于不败之地。当年《财经》杂志的欧美商业报道,在文末自豪地注明“本刊已付清记者差旅费”,展示了优秀市场化媒体的自尊和自律。

  上世纪初,报人邵飘萍办《京报》,“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常激烈批评北洋军阀,最后以“宣传赤化”的罪名被张作霖枪决,在新闻史上留下美名。但一些当事人的回忆和推测,也揭示了这位著名报人晦涩的B面。比如,章士钊认为,邵飘萍“颇以言抑扬人,而言皆有值”,利用了他的舆论影响力来积累个人财富。有史料表明,外交家顾维钧也曾怕背上恶名而被他敲过竹杠。北洋政府对新闻界提供一笔经常性的“津贴”,《京报》被列入最高一级。外交、财政等重要部门遇有突发事件,还会针对特定媒体额外划拨“津贴”。军阀给报界的钱更多,张作霖与邵飘萍也存在一种资助关系,为什么最后反目成仇更是一笔糊涂账。

  尽管邵飘萍不无逐利动机和行为,但他毕竟曾为新闻自由鼓与呼。在段祺瑞政府卫队制造3·18惨案后,《京报》率先公开报道惨案,刊载70多位伤亡者姓名、单位、籍贯、负伤部位,邵飘萍连夜起草评论《世界之空前惨案》。这位“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的报人,在历史上还是一个正面形象。但惟其如此,他的人格瑕疵更值得后来人引为镜鉴。

  《生活》周刊创始人邹韬奋先生曾骄傲地宣称:“我办报办刊物,向来以不接受任何方面一文钱为铁则。”他甚至严格限制广告的刊登,“不忠实的和有伤风化的广告,虽出重金”,“一概拒绝刊登”,因为他相信广告也要同新闻、言论一样向读者负责。

  媒体是国民的瞭望哨,与法院、医院、学校一样都属于捍卫和传承文明基本价值的特殊机构,守护着社会道德的底线。烟台大学新闻与传播系的谭诚训提出:媒体应该做社会道德底线的守望者。媒体有意识地为社会划出一条清晰的道德底线,并通过持续的传播强化社会的这种底线意识,使具有现代意义的道德底线成为每个社会成员遵守的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媒体的另一个道德目标,是在必要的时候促进社会道德底线的提升。惟其如此,媒体自身的道德操守,直接关系到公众对社会道德的认知和信心。

  中国记协名誉主席邵华泽曾告诫我们:新闻工作者也是公众人物,天天要和读者、观众见面,新闻工作者在关注社会的同时,社会也在关注着新闻工作者,希望从业人员加强道德修养和价值观修炼,在全社会树立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从《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事件、央视财经频道个别人被调查到21世纪网新闻敲诈,这些只是媒体失德的个案,新闻界的道德状况与转型期社会的整体道德状况大体相当。相当多的媒体人在金钱的软诱惑和某些地方打压舆论监督的硬约束之间,顽强地履行职责。我们对媒体和媒体人不要妖魔化,对包括21世纪报系在内的报刊在新闻业务方面的开拓创新不宜一笔抹杀。在治理媒体非法经营行为的同时,也要谨防企业,包括某些地方政府部门拒绝正当的舆论监督。网友@龚文祥担心:“21世纪案后,矫枉过正,形势逆转,现在媒体记者成了弱势群体,只能写赞扬企业的稿子,现在媒体及记者敢稍微质疑一下企业,企业就报案抓记者。”

  媒体和媒体人要自尊和自律,也希望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媒体监督和监督媒体的关系,善待媒体,善待媒体人。

  打击新闻敲诈

  不能削弱舆论监督

  李曙明

  新闻敲诈不断发生,损害了媒体、记者的形象,也让舆论监督面临相当的困境。“你们自己都这样,有什么资格监督别人”,是媒体人不得不面对的诘问。

  新闻敲诈,让所有媒体人蒙羞。但这么干的媒体、记者,毕竟是极少数。因为极少数媒体和记者而对新闻行业做全面否定,不是理性的态度。目前社会环境仍有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推进社会进步,媒体的监督功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东莞涉黄、上海福喜事件等事关公共利益的重大事件,都是媒体记者不畏艰难,甚至卧底发现和曝光的。一次次“假如没有媒体监督”的假设,凸显了媒体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重要角色。

  当前,部分被监督对象接受监督的意识还不是很强,公众对舆论监督也有这样那样的误解,所以,做好舆论监督工作,公众的理解,被监督对象的配合,有关部门的支持,都是必要的。不过,笔者在这里重点要说的还是媒体。“打铁还要自身硬”,媒体通过自我净化告别新闻敲诈和不正当利益,恢复媒体受损的公信力,对于舆论监督的成败,更为关键。

  和少数被认定新闻敲诈的媒体、记者相比,更多的媒体游走在灰色地带。对一些强势媒体来说,不用它去找被监督对象,后者会主动上门。由于出钱是“自愿”的,媒体也不会落下新闻敲诈的骂名。早几年,曾有某著名媒体被某保险公司“摆平”的报道。保险公司老总的意思大概是,只要负面报道不发,“广告费,要多少给多少”。用批评报道换取广告收入,在一些媒体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所以,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家报纸上期刚发了某单位的负面报道,下期就是这个单位的广告,美其名曰“挽回影响”。而在巨额广告费的诱惑下把负面报道压住不发,则把这种交易做到了极致。

  上述灰色地带和新闻敲诈的黑色地带之间,只有一步之遥。这么干的媒体是往前走还是退回来,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舆论监督的未来,一定程度上也将影响着中国的未来。○

  来源:青年记者20151月上

来源:青年记者

编辑:解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