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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持”之“持”省不得

2010-10-20 16: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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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建华
  一
  8月23日,菲律宾发生恶性突发事件,载有21名香港游客的旅行大巴遭受劫持,8人遇难,华人世界震惊之余深感悲恸。次日,武汉各报首发报道,报社一位资深人士浏览后,认为“劫持”之“持”不能省略,颇有见地。
  从报道可以看出,对这一恶性突发事件的准确定性,应当是“劫持”,有3家报纸作了准确表述,也有3家报纸却省略了“劫持”之“持”,以“被劫”、“遭劫”为题见报。这一省,显然容易省出歧义,一眼扫去可误为“抢劫”——尤其“被劫”、“遭劫”的前面是“旅行团”和“游客”。
  “抢劫”与“劫持”,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犯罪行为,误用后读者就不能通过标题,以最短时间准确获悉这一突发事件的性质。尽管有的报纸在副题中出现“人质”字样加以补充,但都不如主标题一步到位准确描述来得直观。
  是的,新闻标题追求简洁、控制字数是必要的,然而绝不能以“省”伤义,不能省略的坚决不能省略。遗憾的是,第二天,在这一突发事件的连续报道中,此类不当省略再次出现。8月25日,在报道菲律宾副总统将来我国说明调查情况时,大多数报纸使用的是“来京”,显然又欠准确。
  “京”一般有两种用法,一是泛指代各国的京城即首都,比如莫斯科被称为“俄京”、里斯本被称为“葡京”;二是特指我国的首都北京。因此,“赴京”的相对关系,应是我国地方与首都的关系,而不是他国和我国关系。在外交中,“北京”也指代中国或中国政府,但未见过用“京”来指代。另外,从方位上来讲,“赴”是由此至彼、由近及远,也不适合于从遥远的马尼拉到北京,我们报纸面对的是本地读者。
  这样看来,武汉晨报、楚天金报《菲律宾副总统将赴北京说明情况》处理较好,而“赴”仍不够准确。长江商报《菲律宾副总统将来华说明情况》,则平白无碍,一下避免了两个差错,表达完美。“来华”与“赴京”字数相同、语义有别,准确而精到。
  另外,有两家报纸的报道标题中,没有标明“菲律宾”,缺了地点这一要素,不能不说是一个瑕疵。

  二
  新闻报道事实,首先要“准确”;“准确”之外,还要力求“得体。”
  所谓“准确”,要严谨到具备“唯一性”,只能是其一,不能有其二。“死缓”就是“死缓”,而“死刑”则包括“缓期执行”和“立即执行”,含糊其词是“要出人命的”。
  所谓“得体”,要细微到注重“差别性”,表达媒体的态度,在语境中体现微妙的感情层次。“死亡”、“丧生”、“遇难”,描述的是同一事实,但表达是有差异的,反映不同程度的情感。
  从“得体”上看,《香港游客被劫事件流血收场》中的“流血收场”,用于人质遇难这一不幸事件的结局,失之轻慢,尽管凤凰卫视和其他媒体也这么说,都是值得商榷的。新闻要客观报道事实,但同时要照应公众的心理感受,有所讲究,这也是社会公德。如,菲律宾总统阿基诺到事发现场视察,两次面露笑意,作为国家元首和公众人物,这一细微表现伤害了公众感情,招来一片反感之声,不得不道歉。
  新闻史上有一个为业界所称道的佳例。1991年,海湾战争在国际社会多方斡旋后仍然爆发,新民晚报用的标题是《海湾战争还是打起来了》,一个“还是”,就深深表达了全球绝大多数公众不愿意看到这一结果的感受。那么,“流血收场”如果调整为“终于流血”,是否在惋惜中包含一种痛心呢?
  长江商报当天的报道“死亡大巴”更为不妥,情感色彩有些“冷血”意味,似乎在讲述一件毫不相干的事情。好在副题中,该报唯一使用了“8同胞遇难”的表述,与其他报纸 “8游客遇难”相比,更能传达同是中国人的血脉相连之情。武汉晨报此后连续几天用专版做追踪报道,版名为“港胞喋血马尼拉”,其中“港胞”亲切可感。
  我们每天都在处理新闻,每天都在做标题,看起来是寻常技术活儿,轻车熟路,出点问题没什么“大”不了的。要想到,报纸当属社会公器,不只是准确、得体地传播新闻事实,还有准确、规范地使用语言文字,为公众作出表率。

  三
  文字是神圣的,它不仅传播内容,本身也是传播。王安忆身为作家,又当过《儿童时代》杂志的编辑,就特别注重文字的准确、规范,特别强调“文字是传播,不能太随意”。她回忆说:“以前我在《儿童时代》工作的时候,如果出一个错字,是件天大的事情。我觉得现在太随意了,每个人都可以写作,有了网络以后,更加良莠不齐。”
  新闻媒体承担着内容和文字的“双传播”,本身的示范价值天天在体现,却往往为我们所忽视。在日本,新闻媒体的自律精神很强,当我们把“规定出版物的编校差错率并进行考核”作为经验介绍时,人家反而感到惊讶,居然发问:“出版物为什么要错呢?”在他们看来,出版物是不能错的,这是社会责任。公众的文字表达,都以包括报纸在内的出版物为准,新闻媒体已成为公众使用文字的一个范本(雨田《出版物为什么要错呢?》,《中国编辑》2004年第六期)。复旦大学学者葛剑雄1990年访问日本时得知,日本公众的语言发音,都习惯以日本广播电台的播音为准,播音员也是万万不能错的(葛剑雄《谁说了算》,《文汇报》2004年6月4日)。这就像过去我国钟表不太普及时,我们“对表”都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整点报时为准一样,一旦有闪失,那不乱套了吗?
  在我国,播音员随口说白字时而有之,报纸“无错不成报”也成为一种自我原谅的潜意识,麻木到见怪不怪,不断有差错像白米饭中的黑砂子十分扎眼,因而每受专家和公众的诟病。2006年6月21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一整版文章《语文丢失了什么》,作者是人民出版社新课标高中语文试验教材的副主编王丽。她在分析当年高考试卷时不客气地说:“语文试卷与其他学科的试卷不同,用来出卷的语言材料,应当文质兼美,即应该反映出汉语本身的特质和美。出题者不能随便从哪本书中找一篇文章让学生分析,更不宜使用报纸语言。因为这种语言本身缺乏汉语的典范性,更缺乏汉语的美和生命力。”这不使我们报人汗颜吗?
  唯其如此,报纸在语言文字方面追求典范性,义不容辞。否则以讹传讹,对公众尤其是青年学生产生误导,影响很难消除。上世纪50年代,著名语言学家吕叔湘就对人民日报特别关注,曾经每个月给编辑部写一封信,指出不妥之处、提出如何改进。编辑部也非常重视他的意见,因此报纸的文字质量一直保持上乘。
  当下,媒体高度发展,特别是网络媒体深受青年受众喜爱,在语言文字方面,产生很多了不起的创造,丰富了我们的母语宝库;但同时又出现异化、滥用等现象,削弱了它的纯洁性和规范性。报纸作为纸质出版物,白纸黑字,独到的示范功能就摆在大家眼前,我们从业人员应当一丝不苟。
  著名电影演员孙道临的一个小故事给我们作出了榜样。他在念一句台词时使用了“电线竿”,引起同行争论,大都认为他错了,应当是“电线杆”。而他回答:这个词我查了几部字典,也反复琢磨过,发现了一个规律——凡是长一些的东西都念“竿”,如“钓鱼竿”、“晒衣竿”、“太阳八竿子高”;凡是短一些的东西都念“杆”,如“麦杆儿”、“笔杆儿”、“烟袋杆儿”,所以“电线竿”不能念成“电线杆”。说得大家心服口服。
  孙道临为什么如此认真呢?我想,电影和媒体一样,都是公共文化产品,如果不把“杆”、“竿”弄得清清楚楚,大家就会照着念,还会说:“孙道临都这么着,错不了!”那不贻害社会吗?
  文章千古事,包括本文在内,难免有这样那样的差错。所以,孙道临的“两个凡是”,反映了老一辈艺术家在语言文字上的严谨态度,我们在祟敬之余,真该见贤思齐啊!

  (作者为武汉晨报总编辑)
  来源:青年记者2010年10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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