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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利益平衡机制中的媒体责任

2010-11-24 06: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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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系列校园惨案报道为例

  ● 李文竹

  从2010年3月23日的福建南平校园惨案开始,短短两个月内,国内接连发生了6起校园凶杀案,这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为了梳理在系列校园惨案报道中媒体的表现,笔者通过百度搜集了相关报道的资料,对这6起校园惨案在6月10日前的相关报道进行了分析。

  对系列校园惨案报道的分析
  1.新闻报道的种类
  福建南平校园惨案发生后,各类评论迭出,据统计,一般消息性报道与深度报道及评论的比例约为1:3。随着校园惨案的接连发生,一般消息性报道的比例逐渐加大,媒体逐渐倾向于通过中性的消息性报道来代替深度报道和评论,到陕西南郑幼儿园凶杀案时,一般消息性报道的比例达到40%。
  2.深度报道及评论的主题
  以犯罪分子心理及履历为主题的报道从18%降到7%。在南平惨案发生时,有关犯罪分子心理及其履历的报道占18%,如《恶魔供认曾计划杀30人》等一些报道的渲染之意非常明显。
  对社会问题进行分析的报道从14%增加到35%,对媒体报道的反思文章在陕西南郑幼儿园凶杀案之后增加到16%。
  3.新闻报道的内容
  媒体的评论论调有所变化,随着对媒体报道效果的反思,价值观偏颇的为犯罪分子寻找说辞的评论逐渐减少,媒体评论倾向于主流的价值观。
  媒体报道对政府行为的关注。在危机事件发生后,政府的表现一直是媒体关注的焦点。如在福建南平校园惨案之后,针对地方政府强行撤下校园门口的悼念花环的做法,媒体给予了强烈关注,中工网就此专门做了一个专题——南平惨案善后工作不能机械化了之,就地方政府的做法予以探讨,可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的行为已经成为媒体报道的重要关注点。
  政府政策对媒体报道的影响。在5月13日温家宝总理针对系列校园惨案的讲话和5月15日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的讲话中,都提到了要注意解决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些深层次的社会原因。此后,媒体对于凶杀案社会根源的分析文章从28.4%增加到35%,体现了政府政策对媒体报道的重要影响。

  媒体在社会利益平衡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从对报道的分析可以看出,在对社会利益平衡机制的维护中,媒体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经济利益取向导致报道偏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媒体面临着是更多关注社会效益还是更多关注经济效益的两难抉择。而我们赖以了解信息的媒介一旦淡化了其应承担的社会功能,会在不知不觉中把我们的关注带向歧途。在系列校园惨案的报道中,出现了很多偏离普世价值观的报道,如载于《重庆晨报》的文章《恶魔供认曾计划杀30人》,应当说,这样的报道实在难说有什么现实意义,完全是出于吸引受众眼球的需要。同样,从惨案深度报道的主题的变化中也可以看出,在最开始的福建南平惨案的报道中,对杀人者过分关注、对其犯罪背景详细渲染,忽视了基本的道德准则。这一方面是由于媒体力求深挖,结果好心没办好事,另一方面也是媒体为吸引读者,获得更多商业利益的想法所致。
  2.忽视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
  在经济利益的导向之下,媒体忽略了社会公众的利益诉求。在系列校园惨案的报道中,媒体的主观倾向性表现得非常明显,一些评论文章体现出偏激的价值观。如在福建南平案件后出现的《关注郑民生骤变为杀人恶魔背后的原因》等评论文章,媒体并没有承担起应有的“教育者那样的责任”。
  3.媒体代表性不足
  作为利益表达的有效途径,大众媒体所传递的信息应包含社会各阶层的观点和意见,媒体的代表性不足导致一部分公众的声音被淹没。在系列校园惨案的报道中,对犯罪嫌疑人的各种渲染铺天盖地,而对有关受害家长和孩子的报道始终占较低的比例,尤其是在福建南平和广西合浦校园惨案之后的报道中,对受害者的报道少于对犯罪嫌疑人的报道。媒体对犯罪嫌疑人的过分关注,报道的层次性不清晰,也是人们一度感到是媒体推动了系列惨案发生的重要原因。

  媒体在社会利益平衡机制中的道德责任
  有利益的均衡才有社会的稳定,在校园惨案的报道中,如何使诉求表达有效,媒体的社会责任就显得尤为重要。
  1.及时报道,保障公民知情权
  社会公正是任何社会都必须努力追求的目标,而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的结果往往容易导致社会两极分化,对公民的知情权的保护成为实现社会公正的首要环节。应当说,系列校园惨案的报道,较为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这一方面由于互联网的存在,已不可能有多少被隐瞒的新闻;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政府信息公开理念的进步。
  2.客观报道,展现真实社会环境
  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加速转型期,政府在施行管理职能的过程中出台的各种措施,要让公众理解,政府在化解矛盾时难免存在的漏洞与偏差,要让公众进一步明晰,就需要大众传播媒介使信息在社会上广泛流通,使大众可以更好地了解社会的运行机制和自身所处的社会环境,在政治参与的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在这里,新闻界要杜绝刻意拔高或贬低的新闻报道手法,引导大众准确客观地认识社会、了解社会,从而服务于人们作为一个社会人的现实生活。
  3.负责报道,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诉求
  在新闻媒体走向市场化的过程中,媒体和资本迅速联姻,使得媒体越来越关注经济效益。在报道中,媒体要做到节制报道,在报道中提倡社会主流价值观,不要剑走偏锋。尤其要避免用自己的观念为报道着意太多,这里所要强调的判别指针是:新闻媒体的报道,无论是其内容还是其形式,是否符合社会的核心利益。正如新华社社长李从军在世界媒体峰会上的讲话中所言,无论形势如何发展,不管面对多少困难,媒体的社会责任和公益使命,只能坚持,不能舍弃。
  4.全面报道,切实体现代表性
  在媒体追求经济效益的驱动下,强势群体掌握了各种经济资本、政治资本和文化资本,而弱势群体由于其消费能力有限和消费的滞后性,逐渐被新闻媒体边缘化,而要维护社会利益群体的平衡,媒体在报道中体现全面的代表性尤为重要。作为拥有话语权的大众传媒,在报道时要时刻注意自身所应体现的代表性,报道要有层次。针对不同对象选择报道的主题、报道的语态,平衡报道量,达到协调各方利益诉求的目的。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生) 

  来源:青年记者2010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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