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应急传播学科研究:概念旅行、研究框架与主体考量
2024-03-14 11:09:50
来源:青年记者2024年1月 作者:张锦涛 王维
摘要: 摘 要:长期以来,应急传播的研究取向受西方风险传播和危机传播等理论影响颇深,随着国家应急事业的发展,这种欠缺独立性的学术关注与
摘 要:长期以来,应急传播的研究取向受西方风险传播和危机传播等理论影响颇深,随着国家应急事业的发展,这种欠缺独立性的学术关注与其逐步增强的现实意义形成了鲜明反差。本文梳理辨析了应急传播与临近概念之间的释义差别,区分了“突发事件”“风险”与“危机”三大基础概念及其在传播学领域的延伸涵义之间的关系,提出了理解应急传播的场景化框架。本文引入事件视角,详细分析了突发事件的类型、等级和周期等特征对应急传播实践过程的具体影响,并将传播主体范畴进行了扩展考量。
关键词:应急传播;自主知识体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风险传播;危机传播
近年来应急传播日益受到重视,尤其在汶川大地震之后,各级政府基本都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新闻发布制度,对于各类突发事件能够组织及时有效的发布回应。[1]2018年国务院更是设立了应急管理部作为组成部门,这标志着我国正式建立了“由强力核心部门进行总牵头、各方协调配合”的“大应急”管理体制,国家应急事业迈上新台阶。[2]
与实践中的蓬勃发展有所不同,学界对应急传播的学术关注并不尽如人意,其发展更是牢牢束缚在西方“风险传播”和“危机传播”的理论“紧身衣”之下。这种反差在近些年的学科演进过程中被不断放大,随着社交媒体平台逐渐成为突发事件应急传播的主战场,突发事件信息的传播速度和传播范围更加扩大[3],应急传播的模式和规律愈加复杂,传统经验已经无法适配公众需求,对应急传播开展理论研究的现实意义增强。
应急传播的概念旅行:在危机传播和风险传播的偏见之下
应急传播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公共管理和新闻传播领域。在公共管理领域,应急传播的概念是伴随着应急管理学科的逐步独立和发展而产生的,目的是将其作为应急管理的一种手段,及时、准确地提供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以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4]在新闻传播领域,应急传播尚未获得独立意义上的学术关注,在既有的研究中,多是根植于风险传播和危机传播的深厚土壤,甚至在很大程度上与后两者产生概念混淆[5]。因此在应急传播的概念研究之前,需先对风险传播和危机传播的相关研究开展回顾。
“风险传播”一词由曾任美国环保署署长的William Ruckelshaus在20世纪70年代首次提出,即该词条最初是在环境治理和保护的过程中被使用的。[6]此后在1986年,Covello正式将其定义为“利益团体间传播风险程度、重要性及意义或控制风险的决定、行为和政策的行动”[7]。在这之后,风险传播的研究成为学界的焦点。针对风险传播的研究意义,Peter Sandman指出,各类主体对于风险有不同的感知程度,因此为了降低风险,需要应用风险传播来加强各主体间的沟通情况,从而强化对于风险的认知和把控力度。[8]
危机传播的研究起源可以追溯到1967年Pakarinen针对苏联和芬兰在外交危机中相关报纸报道的分析。[9]而后在1982年,强生公司泰诺胶囊中毒事件的成功公关引发了危机传播研究的井喷,对该事件的关注也被视为危机传播研究的正式开端[10]。由其发展脉络可以看出,危机传播的研究无论是起源还是流行都要早于风险传播,而其研究的过程也是与具体的危机事件或危机情景相伴的。史安斌在对国内外危机传播研究脉络进行梳理后总结指出,危机传播就是在危机前后以及发生的过程中,在政府部门、组织、媒体和公众内部和彼此之间进行信息交流的过程。[11]
应急传播的概念在近些年逐步显现,其发展根植于风险传播和危机传播领域的丰富养分。[12]恰因如此,目前学界直接聚焦应急传播领域的文献数量较为局限,且对相关概念的定义尚不明晰,在多数情况下与风险传播和危机传播概念混用。整体来看,在已有研究中童兵教授的文章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他指出,应急传播主要强调在突发事件条件下,传播主体,特别是各级党政机构、媒体和广大民众对传播对象的特点、机制和规则的把握,这其中,对广大民众情绪的认知和舆论的把握具有突出重要的意义。[13]这样的论述很好地把“应急传播”和“突发事件”紧密联系了起来,赋予了应急传播概念活力,点明了应急传播作为一个独立学科所具有的最鲜明的特色。
由上可知,受制于学科发展的历程,应急传播的研究取向长期以来受“风险传播”和“危机传播”的影响颇深,三者之间的概念边界也未得到妥善分辨。在这样的背景下,有学者提出将三者进行整合,创造出“危机和应急风险传播”的整合性概念(Crisis and emergency risk communication,简称“CERC”)。[14]但这样的模型太过冗杂,并未获得足够的学术生命力和影响力。对于应急传播的研究而言,为了焕发其研究活力,必须先辨析“风险”(Risk)、“突发事件”(Emergency)和“危机”(Crisis)三大核心概念的关系,及由此衍生的“风险传播”(Risk Communication)、“应急传播”(Emergency Communication)和“危机传播”(Crisis Communication)之间的逻辑关系(见图1)。
童星等人指出:“突发事件”是各种自然与人为因素造成的事件,“危机”用来指代这些事件对于动态链接、复杂联系的现实世界所造成的后果,而“风险”则是造成后果(引发危机)的原因。[15]换言之,“风险”的本质是未发生的可能性,而“危机”的本质是一种已发生的事实,风险与危机之间存在潜在的因果关系,突发事件将这种潜在的因果关系进行了显性化,即突发事件实现了风险与危机之间的连结。
这三大基础概念在传播学领域的延伸涵义表现出相似的逻辑关系。风险传播的目的在于把握、控制甚至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其重要性体现在事实的发生之前[16]。危机传播的目的在于干预和化解危机过程,促使危机向好的方向转化,其关注重点则是现实中的显性危机[17]。与突发事件所发挥出的关键性连结作用类似的是,基于突发事件所开展的应急传播也表现为一种连接风险传播和危机传播在内的动态过程,这种过程的演进与突发事件的发展是始终紧密相连的[18]。换言之,应急传播强调的是一种基于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所表现出的动态的“应急情景”:即伴随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爆发及恢复过程中的“应对紧急”情景,这正是童兵教授所强调的“突发事件条件下”的深刻含义,也是应急传播区别于风险传播和危机传播的最大特点。
基于上述分析,应急传播最重要的研究意义得以显现:相较于其他传播情景而言,应急传播作为一种“应对紧急”的极为特殊的传播情景,在传播规律上表现出区别。这种区别可以用“两个不一定”进行概括:即在一般情景下得到的研究结论不一定适用于应急情景,在应急情景下得到的研究结论不一定适用于一般情景。而对这种传播规律之间的区别进行探究和把握,是推动应急传播研究的重要动力。在此分析框架之下,应急传播的涵义大大丰富,其对应的研究活力也得到深刻焕发。
整体来看,对应急传播强调“突发事件条件下”这一场景化的意义框架是基于传播学的研究本位开展的,这与新闻学的研究本位有所区别。应急传播不等同于灾难新闻[19],仅依靠对于突发事件的报道所引发的宏观社会关注和讨论并不是应急传播关注的重点,其本质是作为一种有效的传播手段来应对突发事件所造成的一系列问题。应急传播的关注不能仅停留在暂时性的热点话题上,而应将其作为一种工具来开展研究,才可以有贡献于整体突发事件应对过程。
应急传播的研究框架:一种基于突发事件的视角
应急传播既然是围绕突发事件开展的,其研究的切入视角就应与突发事件紧密相连。故在对应急传播开展应用之前,应首先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类”“分级”和“分期”,因为突发事件在类别、等级和周期等特征上的区别表现将深刻影响应急传播的实际进程。
依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被定义为: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这种措辞在基本的意义阐述基础上将其具体分为四种类型,与此相对的,应急传播也应针对不同类型的事件设立不同的研究视角以开展探索和应用。
突发事件的类型区别可以通过以下论述进行解释:作为连结危机与风险的重要动态桥梁,突发事件不仅反映了危机的严重程度,同样反映了风险的累积大小。其中,对于危机严重程度的判断是基于管理学本位的[20],要依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开展分析。而对风险累积程度的判断则基于社会学的视角,可从突发事件的性质分类上予以初步定义。[21]社会风险累积的程度越高,则危机应对越为“复杂”,应急传播效果越难把控。基于此种推论,应急传播针对不同风险程度的突发事件而言将发挥不同程度的作用。我国针对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政府部门职能设置情况印证了上述论断:在四种类型的突发事件中,社会安全事件由政法部门牵头负责,公共卫生事件由卫健部门牵头负责,而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则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我国的实践经验同样表明,相较于其他两类突发事件而言,应急传播和管理手段针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可以发挥更有效的作用效果。[22]
应强调的是,不同类型突发事件所反映的风险累积程度大小虽然存在区别,但这种区别是连续的、渐变的,而不是跳跃的、割裂的,对于具体的突发事件要依据实际情况判断其积累的风险程度与引发危机的严重及复杂程度,达到“有的放矢”的传播目的。另外,四类突发事件也不是静止的、独立的,在特定条件下,突发事件的类型也会发生转化,如我国台湾省嘉义县八掌溪事件则是由政府对自然灾害应对不力而导致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典型案例。[23]
此外,突发事件的等级也被《突发事件应对法》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总的来说,事件等级越高,对应急传播的需求就越高,就越需要更加强势和丰富的传播主体参与进来。应急传播的实施模式应该是动态的,不能一提到突发事件,就用相同的标准体系来指导、衡量和评估应急传播的实际运行和作用效果,应急传播要“平战结合”,更要“大战和小战结合”“长战和短战结合”。目前来看,各级政府针对不同等级的突发事件均设置了较为完备的应急预案,但预案中并没有过多关注和明确传播资源的应对问题,这值得引起新闻传播学界的重视和深思。
最后,突发事件的生命周期也会对应急传播的应用产生影响。应急传播是“全过程”的传播模态,对于突发事件而言,其本身发展往往有一个特定的生命周期,薛澜将其概括为预警期、爆发期、缓解期和善后期四个阶段[24],如图2所示。针对处于不同时期的突发事件,应急传播的开展需要有不同的侧重点。在预警期,应急传播侧重于传递与突发事件相关的风险信息,做好应急信息的科普和教育工作,同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开展传播预警。在爆发期,应急传播应该“以快制快”,尽可能迅速地发布及时有效的事件信息、疏散命令、减灾措施和意见建议等,同时加快发布频率,拓宽发布渠道,及时澄清谣言。在缓解期,应急传播应调整传播的强度,着重安抚群众,对应急过程中的阶段性成绩予以公开,引导媒体塑造积极的舆论氛围。在善后期,应急传播应该对突发事件的整体过程进行回顾和经验总结,对传播效果进行评估考察,同时引导社会开展进一步的思考与讨论。突发事件的生命周期也是一个动态和变化的过程,即事态的发展并不一定是线性的,也有可能是循环往复的,这需要针对实际情况开展具体分析。
焕发应急传播研究活力:主体范畴的再考量
长久以来,应急传播被排除在新闻传播学的主流研究范式之外,其中的重要原因在于学界默认将应急传播视为政府的应然工作,即将政府作为传播过程中的自然主体,把媒体行为与政府行为等价,关注政府在整个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态度与作为。应急传播更多指的是基于突发事件而开展的所有传播过程,这个过程的传播主体并不局限于政府,其他类型的主体如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均可发挥应急传播的主观能动性。
应急传播的主体层次必然是多元的,这是由传播动机所决定的。突发事件具有突然性、爆发性等特点,往往能在短时间内聚集相当程度的公众目光,拥有巨大的信息“流量”。另外,突发事件的发展一般需要经历一系列的处置过程,事件后续的进展情况将持续吸引公众跟进了解,从而造成一种社会注意力的延续垄断,为高额流量的保持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面对如此高密度的曝光频率和井喷式的信息“流量”,各类非政府主体如企业等在开展应急传播活动时,往往夹杂着许多其他意图,从而使该类应急传播活动复杂化。即突发事件的“流量”背后所暗藏的价值(包括但不局限于商业价值),将吸引不同的主体“入场”进行应急传播。
对于政府而言,应急传播的动机较为明确。作为政府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务新媒体的应急传播有着明确的意图和目标。面对着突发事件爆发前后媒体平台充斥的各类复杂信息,政府希望通过及时有效的传播手段来对突发事件进行干预和化解,其主要目标包括:发布权威信息,抑制谣言滋生;搭建对话平台,了解公众需求;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论发展;修复和提升政府形象等。[25]
非政府主体的传播动机较为复杂。以企业为例,企业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其在开展传播活动时必须将营利性作为考虑的重点,品牌传播领域将这种行为定义为突发事件情景下的“借势营销”活动[26]。2021年河南郑州特大暴雨期间,鸿星尔克公司宣布捐款5000万元支援灾区建设,此举为该公司赢得了巨大声誉,并引发了后续的网民抢购狂潮,三日内全平台网店销售额突破3亿元。从信息密度来看,关于鸿星尔克公司捐款所营造出的相关微博话题累计阅读量突破60亿,这是企业作为应急传播主体营造出信息流的典型案例。
除企业主体之外,公众也往往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针对突发事件发声,但其传播动机更为复杂。对于公众整体而言,可基于受突发事件的影响情况分为事件的直接影响群体(即受灾群体)、志愿者和旁观者三个类别,不同类别公众群体在传播行为的表现上又有明显的区别。整体来看,由公众自身所驱动的应急响应在突发事件的应对中占据关键地位,其中,受灾群体在突发事件的报道及更新、灾情事实记录及呈现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随着新媒体平台技术的不断发展,受灾群众越来越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一线记者”,其应急传播行为也作为专业媒体报道的补充,为突发事件的信息更新贡献了力量。
此外,志愿者群体的传播行为已经成为整体应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力量,如在汶川大地震的救援过程中,女大学生张琪在2008年5月15日10时40分通过网络发布了《有个地方特别适合空降!就在距离汶川县城往成都方向仅7公里的七盘沟村山顶》的帖子,并在当日16时获得空军部队的采纳,解决了救援力量降落的关键问题。[27]2021年河南郑州特大暴雨期间,由河南大学生Manto所创建的《待救援人员信息》互助文档更是在24小时内获得了250多万次的访问。[28]这些案例生动地反映出志愿者群体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热情及能力。
对于旁观者群体而言,突发事件往往不对其自身利益产生直接影响,但旁观的过程同样是其作为受众参与应急传播的过程,并因此不可避免地受到传播效果的影响,在认知、心理和行为等方面产生变化。在此期间,部分旁观者发生由“旁观”到“志愿”的转化,逐步转为志愿者。
整体来看,在应急传播的诸多主体中,政府扮演着最为重要的角色[29],其重要性不仅体现为政府本身在应急传播过程中发挥关键的业务功能,同时也包括政府利用其平台优势和公信背景开展的组织动员工作:即将应急传播过程中的各主体发动并组织起来,尤其是尽可能地促进旁观者群体向志愿者群体转化,以此来激发应急传播过程中的多主体活力。
当前,重新考量应急传播的主体范畴至关重要,新闻传播学界需重新审视应急传播中不同主体的角色和动机,以更全面地理解和解释突发事件过程中的传播现象。只有深入理解不同主体在应急传播过程中的行为和互动,才能更好地指导实践,为未来的研究提供更丰富的理论支持。因此,对主体范畴的再考量将为应急传播研究注入新的活力。
结语: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应急传播学科研究的大领域大范式
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整体来看,我国在2003年“SARS”蔓延后便迈入了“应急管理”阶段,自2018年首次设立应急管理部至今,国家应急体制改革已历5年,应急管理的概念也逐渐深入人心。尤其在近些年来,应急管理与“风险管理”和“危机管理”等概念间的联系与区别也逐渐明确,各大高校更是先后设立了应急管理的专门学院、学科和研究中心[30],以为其在业界的迅猛发展提供相匹配的学术支持。应急传播是构建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一环,在强化公众应急意识、研判公众关切内容、畅通信息传递流程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31]在此背景下,对应急传播的概念、框架和主体等方面开展考量将有助于焕发应急传播的研究活力,具有现实意义。
然而不同于应急管理的蓬勃发展,应急传播在新闻传播领域未得到足够重视,其发展亦深受西方“风险传播”和“危机传播”研究范式的影响和遮盖。中国特色应急传播学科的建立,将有助于打造新闻传播的中国学派和中国体系,为全球新闻传播学的发展贡献中国力量。
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应急传播学科发展,必须充分明确当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的一些突发灾害事件,已经让各界意识到应急传播在实践应对中的重要地位。目前的应急管理体系在各类重大事件的应对中经受住了考验,但对于应急传播能力的掌握和发挥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尤其在应急信息的发布和披露机制、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能力、应急科普和宣传、与媒体及公众的良性互动等方面,存在许多可提升的空间。因此,加速推动应急传播的学科化发展,是应急管理事业进入新发展阶段的紧迫和必然要求。
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应急传播学科发展,必须开展多学科和跨领域的深度合作。作为典型的交叉学科,应急传播的学科发展需要吸纳来自政治学、管理学、灾害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领域的丰富养分,并与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应急指挥、应急科普等细分方向同频共振。在这其中,相较于公共管理学科而言,新闻传播学科的贡献稍显弱势。为更好地推进应急传播学科的发展,新闻传播领域需进一步赋予其独立的主体地位,明确其与风险传播、危机传播等研究范式的区别,激发学科研究潜力。
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应急传播学科发展,必须加强对社交媒体和网络传播的应用研究。应急传播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重视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与公众的对话,近年来社交媒体平台逐渐成为突发事件应急传播的主阵地,这对政府在应急传播过程中与公众的互动态度和策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交媒体平台上政府部门账号与公众之间开展的交往互动程度如何? 互动的充分程度、及时程度、频繁程度是否会对应急传播效果产生影响?主动互动和被动互动对传播效果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别?这些问题都呼唤学界对社交媒体展开深入的研究。
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应急传播学科发展,必须紧密围绕中国经验,立足中国理论来解释和指导中国实践。不同于西方的发展模式,新中国应急管理体制的发展有四个阶段,其明显标志是:一是1950年成立中央救灾委员会;二是1989年成立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三是2005年成立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四是2018年组建应急管理部。
从发展历程看,体制关键词经历“救灾—减灾—应急”的蝶变,体现出国家愈发坚持以超常规手段应对超常规因素冲击的思路。基于此,将西方传播理论进行简单本土化显然无法满足现实发展的要求和需要。为了更好促进应急事业的发展,必须推动建立中国特色的应急传播学科和范式,在具有更多不确定性的当下,如何构建出一个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协同联动的应急传播体系是新闻传播领域不得不关注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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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锦涛: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研究生;王维: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大-南加州大学文化创意产业学院院长助理、讲师)
来源:青年记者2024年1月
编辑:范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