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18日 星期六

社交媒体时代公共事件中的情感动员

2019-01-17 11:11:17

来源:青年记者2018年11月下   作者:魏靖涵

摘要:  以社交媒体为代表的网络民意表达空间的开辟,不仅使社交媒体成为网络舆情的主要承载空间,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社会动员的方式。8月2

  以社交媒体为代表的网络民意表达空间的开辟,不仅使社交媒体成为网络舆情的主要承载空间,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社会动员的方式。8月25日,有微博网友称,一名乐清女孩乘滴滴顺风车后失联,希望网友的转发帮助找回失联女孩,引起网友的大量转发和评论,案件告破后,涉事公司公布自查进展,监管部门及时督促涉事公司完成整改。在这一事件中,社交媒体展现了强大的情感聚合能力,个体网民可以通过情感的强烈表达,呈现相对一致的诉求,从而以情感动员影响事件的发展。

  社交媒体与情感动员

  情感是人本性的基本要素,同时也具有社会现实性。①荀子在《正名》中曰:“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可见,人的存在状态是由一定的情感所激励和鼓舞的,或者为一定的情感所困扰。人与外界的关系,也都有情感的根源,从实践的角度看,情感是推动社会行动的动力,任何的情感都指向外界,所以情感行动也是一种社会行动。

  目前国内关于情感动员的概念较多引用自情感社会学学者霍赫希尔德提出的“情感整饬理论”,他明确提出情感的社会属性,认为情感是形象塑造、社会交往,以及达成特定目的的手段。所谓情感动员,是指在互动中,个体或群体通过情感运作,以唤起、激发或者改变人们对事物的认知、态度和评价的过程。②在我国的历史发展中不乏情感动员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土改诉苦运动中的诉苦大会,唤起了人们的思想觉悟,对团结自己、战胜敌人起了重要作用,此时的情感动员大多是由党和政府自上而下组织进行,动员范围广泛。改革开放后,出现了如农民工维权等自下而上的情感动员,但由于传播环境的限制,其动员范围具有局限性。

  在社交媒体时代,公共事件中的情感动员往往是民间自发的,依赖的也是扁平化的社交媒体网络,不仅具备更强的爆发力和劝服力,而且更加高效和迅速。不同于传统大众传播的模式,在社交媒体的环境中,个体可以对任何事件或人物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情感,情感力量通过社交网络实现汇聚,最终会关系到整个社交平台上意见和情感的分布。因此,社交媒体不仅仅是信息的发布和共享平台,更是个体进行情感交流、互动,产生情感共鸣的场域。

  公共事件中情感动员的表达策略

  在公共事件发酵的过程中,基于事件类型、媒体叙事、舆论走向等因素,网民会选择不同的表达策略,本文依据乔纳森·特纳所划分的人类的基本情感,将情感动员的表达策略分为:愤怒、同情与恐惧动员。

  1.愤怒

  愤怒是一种常见的负性情绪,“群体愤怒情绪是集体行动的准备状态。”③聚集的网民们通过愤怒,引发舆论爆点。能够引起公众愤怒情感的公共事件,通常违背了普遍的社会规范,与群体的“基本信念”相矛盾。滴滴事件中,客服未及时提供嫌疑人的信息,拖延了破案时间,而且未对有过投诉记录的嫌犯做出相应处罚,如此敷衍的行为严重践踏了乘客的合法权益。其次,事件挑战了社会情感和道德底线,使网友在情感和道德上感到震惊,案件中,嫌犯不仅威胁女孩转账,而且将女孩强奸并杀害,令人发指的罪恶行径也是民愤难平的重要原因,在愤怒动员下的公众往往会产生攻击性的言论,“滴滴的做法是谋杀的共犯”“凌迟处死”等都表现了道德震撼下的舆论审判。

  2.同情

  亚当·斯密认为,同情是人的道德本性,是普遍存在的道德感情。“一方面,他把同情看作一种怜悯他人、关爱他人的道德情操;另一方面,他又把同情视为设身处地进行想象的心理能力或情感能力、视为动态的心理过程或情感过程。”④在滴滴事件发生后,“年轻”“美好”“仙女”等字眼频频出现在网友的评论中,即使素昧平生,但女孩的遭遇和她乐观的生活态度依然唤起了人们的同情感。

  除基于事件和道德本性产生的同情外,媒体在对事件的报道中也具有同情的因素,有学者认为,媒体在建构公众情感时,带有二元性的特征, 即倾向于在“富人-穷人”“强势-弱势”等二元框架内建构“情感”⑤。滴滴事件中,媒体通过对受害女孩救援情况、亲友及背景的报道,调动了公众的同情感,遇害女孩的闺蜜在采访中透露,遇害女孩“曾是幼师,性格开朗,当天她穿着新买的鞋,去给大学的室友庆生”。无辜受害者和作恶的嫌犯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使得大众形成了同情的共意,为扩大话语讨论空间创造了条件。

  3.恐惧

  恐惧是人类基本的、原始的情绪,苏联心理学家彼得罗夫斯基指出,“恐惧是在个体的生物生存或社会生活受到威胁的情境中产生的情绪,这种情绪是以实际的或想象的危险源泉为目标”。恐惧是公众由于感到危险的靠近,但又无能为力而产生的一种痛苦不安的情绪反应,产生恐惧的可能性包括现实和想象的危险。⑥因此,面对滴滴事件,大量网友发出诸如“想起自己回家就经常顺风车,感到瑟瑟发抖”的言论,表现出对自身安全的焦虑和恐惧。

  恐惧是一种具有强效应的情绪,公众对此也有较大的敏感度,媒体会通过恐惧情绪的传达吸引公众的注意力。例如,《新闻晨报》“血,不能一滴再滴”的头版图片就引发热议,“滴”字中以鲜红色彩的血滴做点,不仅具有震撼的视觉效果,也通过触目惊心的图片表达了恐惧情感,释放出滴滴事件的危险信号和报纸强烈的批判色彩。

  公共事件中情感动员的环节

  “网络事件的话语力量来自情感的表达。网络事件的发生,就是一个情感动员的过程。”⑦情感的作用贯穿于网络公共事件的发展始终。

  1.情感唤起:热门议题的出现

  社交媒体环境下,公共危机事件变得更为可见和易爆,能够引起群体成员情感动员的议题,需要具有公共性,这是因为情感动员中的情感会受到社会情境的影响,这既包括客观的在场环境,又包括主观的社会规范;同时也需要具备一定的冲突性,冲突性的事件由于涉及多数人的切身利益,往往是裂变的源头。乐清女孩乘滴滴遇害引起了舆论大范围的关注和讨论,源自公众的“共情效应”,使得群体对公共安全的焦虑感又一次被挑起,而主观的社会规范决定着公众的先存态度,道德正义感驱使公众对滴滴的管理不力和嫌犯的罪行表现出了极大的不满和愤慨。

  2.情感互动:个人意见的扩展

  基于情感实质的平等性,人人都具有与生俱来的情感权利,人与人的社会交往就是情感互动的过程,并形成持续而热烈的社会关系。“积累了的情感需要珍惜和保护,把它投入到对社会、对自己有益的地方去,由此会带来情感的回报。”⑧因此,公众会主动参与到滴滴事件的讨论中,在互动交流中完成个人意见的扩展,获取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满足。

  然而,现实中情感并不是时刻平等的,“形式上不平等”的人际关系是由客观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角色决定的。理想中“去中心化”的社交媒体,“实质上也是去除某些专业媒体的中心地位而赋予某些个体中心地位的‘再中心化’的过程”。⑨拥有情感优势地位的意见领袖,进一步协调社会成员连锁式的情绪互动,成为事件传播过程中信息要素的放大者和意见流向的调节者,将事件的舆论焦点逐渐集中于滴滴平台的不作为、嫌犯的惩处、警方的责任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等方面。

  3.情感凝聚:焦点内容的凸显

  公共事件发展的过程是公众情感不断积聚的过程。在对公共事件的讨论中,公众的情感角色逐渐确定,情感的价值指向也趋于明确,这也就意味着,此时的公众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舆论目标,并且希望情感动员唤起某种行动,例如,挖掘更多的事实,核实事件中的信息以及促进事件相关方的行动等等。

  在滴滴事件案发后,嫌疑人被抓获、滴滴道歉声明、武汉滴滴官方群聊天截图等均引发热议,其中对于滴滴平台的不作为和管理机制的整改成为公众质疑的主要对象。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网等多家媒体也同时跟进报道,在公众和媒体的聚焦下,多个城市的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约谈了滴滴等网约车平台,滴滴也进行了平台整改,下架了顺风车服务,并暂停深夜服务,在滴滴事件中,情感作为一种社会事实,在群体的凝聚认同中具有了现实性的力量,进而转化为了一种社会行动,作用于现实问题的解决。

  结  语

  在社交媒体时代,情感动员的过程体现了情感的能动性因素,我们可以通过公众的情感表达,感知公众对于公共事件的态度和诉求,纾解事件中的社会不安定情绪,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同时,公众诉求的表达也影响了公共事件的进程,通过情感动员的民意诉求会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推进事件的解决。但冲突性公共事件的情感多为负性情感,极易引发网络暴力、网络民粹主义以及谣言的传播,在滴滴事件事实未明之时,网络上就传出了“警方没有车牌号和司机电话不予立案”的说法,虽然被温州警方辟谣,但散播的谣言依然引导了部分公众将愤怒转移到公权力上。愤怒、同情、恐惧都出自于人的本性,在个体情感被放大的社交平台中,情感动员可使某些社会问题得到关注和解决,但若让情感动员变为社会情绪的宣泄和消费,那么背后的社会问题则容易在群情激奋中被忽略,因此,社交媒体上当代中国社会的情感结构以及公众情感的关注和引导,也应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部分。

  注释:

  ①⑧郭景萍:《情感社会学:理论·历史·现实》[M],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52页,第153页

  ②白淑英 肖本立:《新浪微博中网民的情感动员》[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

  ③陈浩 薛婷乐 国安:《工具理性、社会认同与群体愤怒——集体行动的社会心理学研究》[J],《心理科学进展》,2012年第1期

  ④聂文军:《同情在亚当·斯密伦理思想中的作用》[J],《现代哲学》,2007年第5期

  ⑤袁光锋:《公共舆论中的“同情”与“公共性”的构成——“夏俊峰案”再反思》[J],《新闻记者》,2015年第11期

  ⑥陈少华:《情绪心理学》[M],暨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8月第1版,第247页

  ⑦邱琳川 陈韬文:《新媒体事件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53页

  ⑨彭兰:《社会化媒体:理论与实践解析》[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7月第1版,第21页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来源:青年记者2018年11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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