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媒体的表达主体及行为特征辨析
2015-09-21 20:01:56
来源:青年记者2015年9月中 作者:吴惠凡
摘要: 社会化媒体带来的不仅是一场技术变革,更是一场传播范式的转变。
社会化媒体是基于用户社会关系的内容生产与交换平台,是人们用来分享经验、见解、观点和意见的传播工具。随着P2P、RSS、SNS、Widget等技术的发展,社会化媒体的形式不断丰富,新兴的媒体用户人数日趋增长,范围日渐扩大,呈现出多元化的身份属性、模糊化的身份标签、分众化的聚合模式、个性化的表达方式、多样化的表达心态等特征,不仅改变了人们的沟通方式,对人际关系的维护模式和社会架构的组成形态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多元化的身份属性
随着各类社会化媒体的出现,精英人士对话语权的垄断被逐渐打破,意见表达主体朝着更加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不仅专家学者、媒体从业者、自由撰稿人可以开设专栏评论,广大网民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博客、微博、微信,以及网络论坛、留言板等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见解,转载和点评相关言论。每个人都能以一种出版者的姿态出现在互联网上,以往只有权势阶层和知识精英拥有的话语权开始逐渐为普通公众甚至是弱势群体、边缘群体所获得。虽然他们在信源方面缺乏资源,但能够通过复制、转发信息以及发表个人意见的方式,参与整个网络传播过程,网络言论开始由“信息共享”转变为“思想共享”,不同身份属性的用户通过移动互联设备,开启了一个随时随地发布意见、观点的“自媒体”传播时代。
尽管在现实中的身份属性被淡化,但是在由社会化媒体搭建的虚拟社区中,人们又有了新的身份属性。社区成员通常分为领袖、分享者、拍砖者、浏览者和呼应者五大类,他们使用媒介的目的不同,行为方式也不同(见图1)。这些成员之间不同的作用关系导致了网络意见和网络行动的不同走向,也影响着一些网络事件的热度和持久度。
模糊化的身份标签
心理学研究发现,“隐秘程度是影响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它可以降低正常的社会限制,使人们对自己的抑制减少”,①由各类移动互联设备打造的新媒体平台恰好为用户提供了这种隐秘性。互联网的匿名性使得平时寡言少语的人可以更加自如地在网上表达自己的看法观点。正如“印象驾驭理论”之父欧文·高夫曼所指出的,“每个人都会在表达自己的过程中,采取他们所认为的与环境相符的策略”。②由于时空的阻隔以及社会压力的减弱,人们在互联网上发言时相对放松了言论的自我审查和自我管控,由此也导致网民在一些事件中情绪过度激化,言论过于偏狭,出现一些不实评价甚至是诽谤。
目前,我国对于网络言论的管理正处于探索阶段,在保障自由与加强约束之间不断进行调适。在网络论坛、贴吧和新闻留言板中,通过日趋成熟的管理员审核机制以及系统自动过滤机制,对言论的管理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有效的体系。而对于博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管理起来难度较大。在“粉丝”买卖成风、“水军”横行、“推手”涌动的今天,面对着互联网上越来越多的无序言论,在社会化媒体上推行实名制正成为一种积极的探索和尝试。
分众化的聚合模式
社会化媒体为人们提供了不同于现实环境的虚拟空间,使其能够自发地根据不同的兴趣爱好寻找相似的人群,在专门的网站、论坛、讨论群中就政治、财经、科技、教育、公益、时尚、旅游等不同领域深度交流,组织线上、线下活动,形成一种以“短暂群体”为基础的“村落化”交往形式。
在这些自发形成的讨论圈中,各类信息的流动性和全球化程度大大提升,一些全球化的公民组织开始在网上集结。近年来,“网络草根NGO”的发展势头十分迅猛,许多领域萌生出一系列互联网民间组织。除了对公益事业的热衷之外,针对某些具体事件,网友们也自发组成一些民间行动组织,借助互联网进行情感动员、口头抗议、知识普及、意见交换以及行动策划。
如今,从网络论坛上的讨论区,到聊天工具上的各个群组,再到不同主题的贴吧,以及微博、微信中不同属性的群组,只要是以言论交流为主要目的的社会化媒体应用,都逐步开辟出了分众化的服务平台。这种细分化的组织形式推动了网络表达模式的变化,促成了公众选择权、表达权与评价权的再次分配,让普通人能够在各自熟悉或感兴趣的领域畅所欲言,从中推举出新的“意见领袖”。从本质上讲,这种分众化的聚合模式凝聚的是一个生活圈子、一种共同的兴趣爱好或观点主张,最终使得媒介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也使得虚拟网络成为社会合作与自治的实践场所,以及社会民主生长的基础和空间。
个性化的表达方式
由于传受界限的消失,普通用户获得了内容制作和观点表达的平等参与权,因此新媒体平台上呈现出更多个性化的表达和多元化的观点。不受机构约束的意见表达者开始努力对抗中心权力话语,使自我获得感性解放和本能释放。在新兴意见传播者的话语体系中,经常能看到“解构、去中心、非同一性、多元共生、否定权威”等特性。这些人不再被动接受媒介组织和政府机构预设的言论导向,而是以自己的方式将其对新闻事件和社会现象的看法表达出来。从层出不穷的“网络热词”到花样翻新的“网络体”,从文字到音频、视频,意见的表达形式日趋多元化,观点的走向也更加分化。在这样一种相对开放的媒介环境下进行的言论表达并非都是出于理性,其中夹杂着许多情绪化甚至是极端化的言论,但多媒体传播平台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公众意见的勃兴。
多样化的表达心态
从简单的情绪抒发,到寄希望于解决问题;从戏谑、起哄,到精心策划的组织运作;从单纯的围观,到自我展示和社会交往,甚至是带有某种特殊目的的炒作,如今人们开始通过社会化媒体所提供的更加便捷的表达渠道,实现各自不同的心理预期。
情绪抒发和宣泄是最为常见的一种表达心态,也是一种目的性较弱的表达心态。这在某种意义上是现代公民社会形成的一个前提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解压阀”的作用,“使得社会转型期累积的各类矛盾能够经由部分人之口代为表述,让长期积聚的社会压力得到部分释放,避免更大的社会动荡和社会抗争出现”。③其中,“抗争性谈话”是一种情绪较为强烈的表达方式,多发生在网络社区和贴吧中,通常带有对某种社会现象甚至是社会“痼疾”的强烈不满,容易促发他人的发散性联想和简单归因,如果在短时间内造成情感的累加,并通过人际交互感染,强化极端情绪,最终有可能酿成“网络冲突事件”。网络求助也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发言心态。当人们遭遇一些告状无门的难题或不公正对待时,可能将最后的解决希望寄予网络。这同一个国家的政治民主化建设程度和社会制度健全程度息息相关。通常来讲,社会民主化程度越高,经由正常社会程序或是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的能力越健全,民众将解决问题的希望寄于网络的可能性就越低;而如果在民主程序下的意见表达通道被堵塞,人们就可能寄希望于相对开放的网络。
社会化媒体带来的不仅是一场技术变革,更是一场传播范式的转变。如今,新型的“电子共同体”正在形成,并不断进行着主流与反主流、低俗与反低俗、常规与反常规、传统与反传统的意见表达与观点交锋。当这些新兴表达主体对一些个人和事件展开群体性的话语表达,进行某种绝对化、非理性,乃至攻击性的道德批判时,某些社会公共危机就可能爆发。这些“舆论主体麇集一起,以非正义的暴力方式表意”,很有可能催生出“网络暴民”。④与其说“网络暴民”是危机事件的制造者,不如说是社会危机孕育了“网络暴民”。因此,要终止这种暴力的话语心态和表达方式,还要从社会矛盾的根源上去寻找答案。
【本文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新媒体环境下的新闻发布与舆论引导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4M550536)】
注释:
①②【美】帕特·华莱士著,谢影 苟建新译:《互联网心理学》,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1年版
③吴惠凡:《媒介融合背景下意见表达方式的变化与反思》,《国际新闻界》,2013年第12期
④刘建明 纪忠慧 王莉丽:《舆论学概论》,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来源:青年记者2015年9月中
编辑:范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