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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不”到“二不”:《大公报》的变与常

2017-01-12 17:00:51

来源:青年记者2017年1月上   作者:刘宪阁

摘要:  从“四不”到“二不”的办报方针表述改变的背后,大公报人文人论政、言论报国的初衷始终未曾改变。

  基于多年的对社会政治的观察,特别是辛亥革命以后在新闻圈里摸爬滚打多年的经验,张季鸾等在新记《大公报》接办之初,即提出著名的“不党、不卖、不私、不盲”。此“四不”原则曾被视为新记公司的立报之本和成功之因,乃至被奉为现代中国新闻传统的重要典范。不过,十多年后,也就是在全面抗战进行到第六个年头的特定情境下,相关表述又有所调整。1943年9月,回顾接办《大公报》以来的十七年,特别是当年发刊辞标举的那四条,胡政之提出:“归纳起来,即是不私不盲而已。”随后在解释社训和同人公约时,他又说:“我们的社训,只有简单的四个字,就是‘不私不盲’。”

  对于这种变化,一些大公报人在不同时期曾有着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认识和评价。其实,从“四不”到“二不”在表述上的转变,毋宁是胡政之等报馆负责人基于当时抗战期间的内外情势,为了国家前途、民族大义以及民众福祉,当然也是为了维持报社经营、生存与发展而做出的一种回应、调整和表态。必须考虑到这种战时背景下的权宜因素,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新闻理想在根本上有了变化。换言之,这样的调整,更多应被视为一种变态,而非常态。否则就没法理解,1947年对天津馆编辑部同人发表讲话时,胡政之何以会这样说:“抗战胜利之后,形势已变,我们当然也跟着恢复我们民间报纸的身份。”

  言外之意很显然:胡政之也承认,抗战期间《大公报》确曾短暂失去民间报纸的身份。即如张季鸾1939年在那篇著名的社评中所言:“抗战以来的内地报纸,仅为着一种任务而存在、而努力,这就是为抗战建国而宣传。”所以他才进而明确提出:“现在的报,已不应是具有自由主义色彩的私人言论机关,而都是严格受政府统制的公共宣传机关。”但张季鸾、胡政之等的这些表述,都有个前提,即“现在的报”是为了抗战而宣传。一旦抗战结束,或者说胜利之后,则要恢复过来,不再是“政府统制的公共宣传机关”,而仍恢复其本来面目,即“具有自由主义色彩的私人言论机关”,这才是常态。

  惟其如此,尽管有从“四不”到“二不”等种种表面上的变化,但在内心深处,张季鸾、胡政之等大公报人亦始终未曾忘记文章报国之初心。特别是,尽管前后观点或有歧异甚至冲突,但不能否认的是:他们始终以国家、民族和大众利益作为立论的根本出发点。不过也因前后歧异,造成不少人的困惑:张季鸾等支持当局,是否是由于文人论政的内在缺陷所致?不能说没有这种因素的影响,但更大程度上,毋宁说和前述类似,还是特殊情势下的权宜之计。

  毕竟,张季鸾他们这些带着传统文人痕迹、又接触过现代域外观念的新闻从业者,在理智上,当然很熟悉、也明白应当和权力保持适当距离。但在涉及民族大义、国家大局、民众利益等根本问题上,他们也认为:如果当局的相关主张合理,也未必不能支持,未必一定要事事都反对。何况后来还出现了强敌压境等危急情势。在这样的情况下,保住这个共同的舞台,就成了不少人的共识,否则大家都玩完,没戏可唱。因此支持当局,尤其是维护历经多年纷乱、好不容易才出现的国家中心(即便这个国家中心未必理想,但推倒重来的代价又太大,而且在战时情况下也承受不起),毋宁是一种比较现实、合理,尤其是“实逼处此”、不得不然的选择。但这也只是特殊情境下的权宜、变态和特例,而非常态。

  明乎此,则不难理解:就像“四不”方针是张季鸾、胡政之等基于早先十几年的经验而于1926年做出的一种总结一样,“二不”方针则是大公报人基于抗战现实而于1943年做出的新的调整。了解了他们在历史情势下不得不如此的诸种苦衷之后,我们可以更有把握地说:从“四不”到“二不”的办报方针表述改变的背后,其文人论政、言论报国的初衷始终未曾改变;所变者,只是具体情势下如何更好地论政、如何更好地报国。

  (作者为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来源:青年记者2017年1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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