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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死于网络口水,无人宣布为此负责

2018-07-22 20:04:22

来源:青年记者2018年7月上   作者:张灿灿

摘要:  人网融合的时代,网络暴力不长眼,谁都不能置身事外。

  5月底,一名女性网友在微博上发布遗书,称因父亲欠下高利贷,一家人被追债不胜其扰,决定自杀。经过网友和警方的努力搜救,一家人得以获救。但据知情人透露,这一家三口是老赖,欠债不还,然后假自杀,在医院拒绝洗胃,还躺在床上刷微博。消息一出,网络沸腾,网友们纷纷声讨这一行径。而6月初警方通报,这家人十天后再度自杀,其中父女两人身亡,母亲受伤。舆论再次哗然,一家再度自杀被指与舆论对其造成的困扰不无关系。

  6月底,一男子因儿子在逗邻居家狗时被未拴绳的狗咬伤,气愤之下借着酒劲将狗摔死,但该场景被目击者发布上网,从此一家人身陷噩梦。尽管和邻居已经达成和解,也上了当地电视台道歉,但电话骚扰、短信诅咒、死亡威胁依旧纷至沓来,24小时不消停。男子妻子受不了威胁一度割腕自杀,“来给狗偿命”。一家人不堪其扰,被迫离开生活了10年的城市。

  对网络图景里的人间惨剧,我们很难做出明确的是非判断,却震惊于它的危害力,这正是现在很棘手的网络问题。两起事件中,当事人都存在明显过错,而且是最容易引发舆论的“道德瑕疵”,所以众人的谴责不无道理。但道义谴责的尺度在哪里?该终于何时?没有标准,也难以掌控。一旦谴责的人数骤增、力度超标、方式过激,就极易演变为道德审判,继而汇聚成杀人于无形的网络暴力。这种短时间集聚的舆论风暴像滚雪球一般,始于意外,但摧毁人于旦夕之间,转眼又淹没在其他热点中,在舆论场中销声匿迹。真实的伤害却已经在现实中烙下痕迹,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不少网友在得知被自己批评过的当事人自杀后,并不为此惋惜、震惊,甚至还以“既然做错了,为何怕别人批评”“自杀是懦弱的表现”“自己想不开不要甩锅给网友”等言辞开脱责任。人命关天,但在舆论这把无形刀面前,似乎人命也微不足道。

  这种众目睽睽之下的残忍是如何造就的?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但也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每个参与道德审判的人都在施暴而不自知。这与法不责众的心态并不一样,后者是明知有错而为之,试图钻法律空子。施暴而不自知的出发点是,并不认为自己在施加网络暴力,而是对社会痼疾的正常批判。

  “网络雪花”们之所以这么坦然,与法律意义上的网络暴力认定门槛较高有很大关系。网络暴力到一定程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一原则在近年来加强司法办案的背景下,已经较为深入人心。但网络暴力现象在舆论中仍有很大生存空间,参与者成千上万,被罚者寥寥无几。

  依据现有法律,个人一两句谩骂、羞辱、诽谤、诅咒,很难构成民法意义上的侵权,造成的伤害后果难以衡量,更不要提取证。“众口铄金”,法律有时对这类“众”缺乏招架之力,一句辱骂或许不足以造成难以挽回的伤害,但成千上万句的咒骂也许能酿成很悲惨的后果。

  尽管有刑法、民法,还有《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文明上网自律公约》等相应法律法规约束,网络暴力仍存在于法律约束的暧昧之处。单纯凭借司法力量打击违法犯罪层面的暴力侵害,无法杜绝人性意义层面上的网络暴力。

  这就涉及网络暴力生存土壤问题。事实上,事前事中的预防和治理,远比事后处罚更有实际意义。法律是最后的救济手段,目前已经取得肉眼可见的成果,但事前事中仍处于治理薄弱环节。

  社交媒体平台对于所谓“话题度高”的事件积极予以传播,引导更多人参与讨论,这种手段间接促进了暴力升级。而大量含有人格羞辱、恶毒诅咒的言辞充斥网络,又很难得到高效处理。试想,如果碎片化的网络暴力行为能被快速浇灭、禁止,非理性的言辞不允许发布,举报机制可以快速响应,那么个人的道德审判也许很难形成网络暴力的狂欢。

  网络秩序建立过程需要漫长而艰难的磨合,这不是单纯的法律或道德问题。男女平等原则耗时百年都实现不了深入人心,网络秩序达到理想状态,也许需要几代人的努力。

  “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为恶龙;凝视深渊过久,深渊将回以凝视。”不管怎么说,人网融合的时代,网络暴力不长眼,谁都不能置身事外。

  (作者为检察日报记者)

来源:青年记者2018年7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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