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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院可以教什么

2018-07-22 20:09:07

来源:青年记者2018年7月上   作者:刘宪阁

摘要:  受耶鲁大学法学院教学理念的启发,新闻学院可以什么都教,就是不教新闻。

  提到中文系,不少人会想:这是培养作家的地方;提到法学院,不少人会想:这是培养律师、法官的地方。可是,陈平原教授明言:北大中文系不是培养作家的,我们的目标是培养学者。而耶鲁大学法学院的教授们更宣称:我们什么都教,就是不教法律(“teach anything but law”)。或者更准确些说,在耶鲁大学法学院,“只教法律应该怎么样,而不教法律到底是怎样的”(“Here at YLS we are supposed to teach only what the law should be, not what the law is”)。难怪有访学者吐槽:在耶鲁大学法学院上了一个月的课,感觉什么法律都没学;因为教授每天讲法律不重要,重要的是法律背后的道德准则和社会价值。

  由这些现象,再结合最近几年的个人观察,我倒是想起一个话题:新闻学院到底应该教什么?在通常的观念或想象中,新闻学院顾名思义应该是培养未来的新闻工作者的地方。以往的课程体系、教育目标等也是围绕这些进行设置的。甚至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和耶鲁大学法学院的境遇有些相似:比如业界往往会批评新闻学院教的“新闻”不太现实,过于理想主义。或者说,讲了不少“what the Journalism should be”,但是对“what the Journalism is”涉猎不多。以至于毕业生进入新闻传媒领域工作后可能很不适应,甚至觉得老师都教错了。

  这当然是一种常见的批评;不过还局限于“新闻”自身。我这里打算说的,是另一层面的问题。近些年来,新闻学院的确跟得比较紧,至少主观上希望跟上传媒业界的变化。出现什么新的新闻传播现象,往往都会尽快纳入相应课程,甚至设立相关专业(典型者如网络与新媒体专业)。但现行课程往往都是直接就新闻论新闻,还是以技术、职能训练为主,而较少跨出学科以外的视角,真正从外部看媒介(真正能从媒介看社会的,同样也比较少)。结果是学生在课堂所接触的往往是新闻表象,而对新闻事件背后的社会机制等则不甚熟悉。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倒宁愿提倡,新闻学院也应该有类似于耶鲁大学法学院这样的课程设置:即什么都教,就是不教新闻。

  如前所言,新闻学院以往的课程设置偏重于采写编评等技能训练。这些的确很“专”,很重要,也是新闻学院的传统长项。但新闻教育毕竟是大学教育(职业院校部分另论),培养的不仅是新闻工作者,更应该是“成人”教育:培养成为一个人,特别是有独立人格和思考能力的个体。否则,和一般的职业教育没有什么区别。

  幸运的是,新闻学院近年的师资变化为“什么都教,就是不教新闻”提供了可能。其实一些老牌新闻院系也早已有所尝试。以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为例。据知,该院就曾联合政治学系、法学院等为学生开设相应的专业课程,以打开学生的视野。

  以往很长一段时间,新闻学院的师资以做新闻的和教新闻的为主。当然也并非没有其他学科背景出身的,但大多是文史出身。最近十来年,慢慢地也开始吸引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具有其他更多元社会科学背景的学者加入新闻院系。这些新生力量的注入,在科研上和教学上都为新闻传播教育带来了新鲜的空气。当然,这个过程并不容易。相信不少有这种跨学科背景的朋友都曾纠结:如何把原有专业向新闻传播上靠?这种焦虑很容易理解。但在尽量向新闻传播靠近的同时,最好也能保留特色,把原有学科背景的优势凸显出来。比如同样是讲财经新闻、法治新闻或政治传播甚至新闻传播史等,起码在内容和讲法上可以与单纯新闻训练背景者有所不同。

  借助于这些日渐具有多元学科背景的师资,我相信完全可以推进一些不那么“新闻”,或者说表面上看好像和新闻直接关系不大的课程,以开阔学生视野,增进对相关社科理论的了解和认识。而更重要的,是最终加深对“新闻”的了解和认识。当然,这涉及学生求学意愿、学院教学管理、学科建设发展等多方面问题。在此略陈一得之见,供大家批评讨论。

  (作者为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穆青研究中心研究员)

来源:青年记者2018年7月上

编辑:qnj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