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的那些“帽子”
2021-11-10 15:21:29
来源:青年记者2021年11月上 作者:李云芳
摘要: 期望媒体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公众是不是应该对记者和报道多一些理解、少扣一些帽子?
福建莆田欧某中故意杀人案件,近期引发强烈关注。从欧某中的行凶所为来看,他确实罪大恶极:持刀对受害人欧某九一家实施故意伤害,造成2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其中最小的只有9岁。
然而,不少网友、自媒体在挖出凶手欧某中行凶动机及其各种过往后,又纷纷同情起了凶手。网友和自媒体的信息,基本都是打捞式拼图,如翻出了疑似欧某中社交账号此前发出的各种控诉、求助信息,称自家危房办理新建手续后,先拆后建时遭遇黑势力村霸打砸阻止,至今还未开建;全家五年无处栖身,其中包括89岁的老母亲;个别村干部不作为。在这些信息拼图中,欧某中的形象是这样的:一个老实的弱者的正当权益被强横者损害,找过各种救济渠道全部被漠视,最终愤而自我暴力救济。
一如既往,媒体也被推到审判台上。此次媒体遭遇的批评,一共有两波。第一波是,有媒体刊发了一个短视频,显示欧某中的烟盒内面写有许多媒体的名字和电话。于是很多网友、自媒体批评媒体冷漠,没有给予弱者报道的救济,欧某中无奈才走上了自我暴力救济之路。第二波是,案件发生后,网友指责,这么一桩大案,媒体要么无动于衷,要么只是转载官方通报,没有抵达现场进行独立而深入的调查。
笔者查寻了一下,欧某中行凶后,媒体介入报道的并不少,既有转载官方的通报,也有对欧某中控诉问题深入且多面的采访。有自媒体批评媒体保持了“得体的沉默”,这说法并不公平。
如欧某中的建房土地纠纷,与邻居欧某贵、欧某勇、欧某九三家有涉。这一纠纷已有20多年,其间彼此发生过多次大大小小的冲突,村镇等多方曾介入协调,但未能完全化解矛盾。无法认定谁绝对正确、谁绝对错误,各家都觉得自己占理,并无“让他三尺又何妨”之类的高风亮节。因此,欧某中建房时,这些涉争议者确实都去阻挠过,其中一老人还在阻止途中意外身亡,又引发出新的矛盾。
莆田警方称,该案件不存在涉黑涉恶情况。针对网友反映的基层干部不作为问题,莆田秀屿区纪委、监委已启动调查程序,目前结果未出。
官方通报从来只是梗概和程序性内容,上述纠纷中各种复杂的侧面都是媒体报道发掘出来的。只可惜还原事情复杂性的内容不是网友传播的偏爱,不是预期的内容也难以赢得他们的注意力。
至于在欧某中采取极端行动前,媒体为什么没有报道的原因,想来不外乎是农村的宅基地纠纷不是什么大事,太普遍又千丝万缕,这类事件对于媒体来说新闻性不大。这一点确实值得反思,为什么矛盾在激化前无法得到关注、处置和化解,而是要等发展到极端后才被关注?诚然媒体的报道能力是有限的,做不到有求必应,但对于普遍的、反复发生的问题,确实应该对其复杂性予以深度发掘和探讨,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跳出该案本身,笔者还有话想说。媒体其实非常弱势,特别是在案件类报道中,有几顶大帽子随时等着媒体:
最传统、最常见的帽子,是记者报道案件就是扒粪挑刺,抹黑当地,专门搞负面,因此要“防火防盗防记者”。
对于案件类报道,媒体关注的一大重点是作案动机,这势必会探寻纠纷发生的背后原因、凶犯走上不归路的心理历程,但这类报道往往被扣上“同情嫌犯”“支持暴力”的帽子。
有时候媒体的报道会涉及案件中警方、检方或者法院执法、司法的一些过程和争议,还可能被扣上干扰侦查、执法或司法,甚至是进行舆论审判的帽子。
还有一顶更为普遍的帽子,是媒体不应该报道或者不应该大肆报道暴力、凶杀案件,因为这会引发模仿、示范效应。
但是,媒体要是不报道,那就会被批评“对生命冷漠”“保持得体的沉默”,要是报道就得随时迎接上述各类帽子。
期望媒体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公众是不是应该对记者和报道多一些理解、少扣一些帽子?
(作者为澎湃新闻编委)
来源:青年记者2021年11月上
编辑:范君